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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男同志不要臉,拘役50天。(2010/08/21)

(聯合新聞網: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高雄市林姓男子因不滿黃姓男子把他兒子帶進男同志團體,指黃是GAY, 「不要臉」,被高雄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這是定讞判決,不得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52歲)的兒子與黃姓男子有金錢糾紛, 去年3月林為兒子給付票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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