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老闆的姪子來台灣,理所當然的要好好招待對方啦~~
只是,「招待他」這件事情應該跟我們老師群無關吧!!
而老闆則是「善用」我們,在上星期二(12/5)全都十點下班,主要是陪他去見識所謂的「KTV」
那天就唱到快一點啦 = =”
感覺就像免錢的坐檯小姐,真的很給他.....
沒想到上星期四(12/7)那天,同樣的事件又再度發生
老闆要求所有員工在星期五那天陪他姪子去 pub 就當做送行 ,然後每人繳兩百其餘老闆出
雖然講的很好聽,但那天真的是差點很難看
因為老闆是採強迫方式叫大家參加
而我,則是堅持自己的決定,說不去就不去
而有其他老師也因為老闆這樣的舉動而大大不爽,甚至跟男友鬧分手
咳~~~~
老闆這樣的舉動會不會太公私不分呀?!
就算這樣,也該考慮大家的自由意願,而非一味的去強迫大家去做大家不願做的事情
這樣搞得不滿之怨只能私下講講作罷....
只希望這樣的事情不會再發生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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