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我始終弄不明白,「喜歡」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它總是無聲無息悄悄地來到,沒有人知道,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但總是跌了好幾次才明白,所以它始終是個謎。
喜歡是不需要理由的,很多人這麼講,而我也是贊同的,因為我自己常常莫名其妙地喜歡一個人,然後沉浸在幻想的世界中,一旦破滅,我想就是我失戀的時候了。
長這麼大,我只對一個人明顯表示過我的心意。在國小的時候,我永遠記得在我的生日這一天,在補習班,他送我一條觀音像的項鍊,我心跳得很快,臉很燙很燙,我知道他也喜歡我,但是他始終沒告訴我。我曾經折了星星要送給他,我鼓起很大的勇氣,才叫同學陪我去,拿給他時,他竟然拒絕,但我硬是給了他,就逃走了,當然有點難過,但我想他是不好意思,我很喜歡他,畢業後就沒聯絡了,雖然連續好幾年我持續寫生日卡、耶誕卡給他,但他始終沒回給我,不知道哪一年我停止寫了,我想他搬家了吧。畢業後我唯一知道的是他和我的好朋友交往,我很難過,但我仍舊喜歡他,不過,他們早已分手了,他,不知去向。
p.s.之前的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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