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前一天(6/23)傍晚Arthur竟已出現燒金紙 Joey說是他時 我去後門看 發現隔壁的妹妹在跟他說話(這挺奇怪 因為他們各告訴過我對方的不是) 我不想出去 只是他不但在這邊的鐵皮爐燒 量還真不少 終於引發Joey出去"關心"了 沒多久Joey進來 要我幫他拍照 原來他被隔壁的妹妹打傷流血了 他要我到外面以火爐當背景拍照 我以為金紙已燒完 走近才知Arthur已轉戰到水泥爐那邊繼續燒 而Joey要在那裏拍 這時Arthur說話了 他要Joey搬回美國 還說美國人製造的空氣汙染更多 所以他確實了解自己是在製造空污囉 他的意思是要比誰製造的多嗎 我知各國都有空污問題 美國大 還感覺不太出來 台灣這麼小 不是更該小心維護嗎 要比 是該比環保誰做得好 而不是我污 你更污吧 可是我什麼話也沒說
這正是Joey要我拍的 手腕處不但流血還可見明顯腫脹 而Arthur於鐵皮爐燒不完 移師到這裡時還那麼多包繼續燒 顯然從前與他多次溝通根本無效 我說過 他們有他們非燒不可的信念 Joey也有他不該製造汙染的信念 我理解雙方都是在堅持自己的信念 可是動手打人或趕人 絕非理性行為 認真說起來 不管你以傳統或習俗為名 製造空污是事實 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前提 傳統習俗也不該危害到他人健康 何況燒金紙是自我選擇仿效學習的意識 我小時難得看到人家燒 台灣逐漸有錢後 燒金紙才越多的(可是台灣並沒有變得更大) 我相信這跟纏足一樣 不是不可破除的信念
Joey說他雖在台 也經常向美國單位四處陳情汙染問題 甚至招眾幫忙通過修法 在此他當然也要為台灣的下一代著想 我知他的意思是反污不分地域 不是哪一國的問題 是大家的問題 可是我說過 他的名義太崇高 何況我們已經得罪很多人了 現在被隔壁以撥火爐的鐵棒打傷 他決定報警 原來他拿水桶出去澆熄火源(他覺得你可燒 我可滅) 說只潑灑一些 就被打了 為了防止對方繼續攻擊 打算抱住她 讓她沒打人的空間 結果她往後退重心不穩 摔了一跤 我們就近去報案 警察說要有驗傷單才行 於是我們四處詢問多家診所 居然沒醫生能開驗傷證明 都說得到醫院去
回家後 我打電話請小妹載我們去醫院 等候時 里長來敲門了 隔壁妹妹也跟著七嘴八舌向我告狀 我請里長進來談 不想跟隔壁說話 可是這個妹妹不罷干休 站在門口讓我無法關門 於是警告她這是我家喔 才走開 里長拜託我別去招惹隔壁 我說我們有說什麼嗎 現在不是她們去請里長來的嗎 而且早已四處嚷嚷 說Joey推她摔跤受傷了 今天燒金紙的事跟她一點都不相干 她為何要跳出來惹事 為何不提她拿鐵棒打人的事 我猜可能她誤以為Joey要反擊 才會急於後退而摔傷 現在卻惡人先告狀 里長要我們去驗傷報案 還叮嚀別說是她講的 看來大家都怕她們 那還有誰能替我們說話???
小妹說她在門口聽到隔壁跟里長嗆聲 說她若不處理此事 不會讓她連任 唉 我知里長也很為難 她說會請他們族人以後到水泥爐那邊燒 別在我們這邊燒(這哪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Joey也一定聽不進去) 我告訴她其實端午節當天 有人(好像是她們姊妹倆的弟弟)提議將金紙統一收集去環保爐燒 這是個不錯的建議啊(可惜當時被隔壁兩姊妹的哄鬧給打發了) 為何不執行 不過以她想息事寧人的心態 我看這些話她可能也沒聽進去
結果申請驗傷證明 居然得掛急診辦理 醫生謹慎 打了破傷風的針 開了抗生素 還給藥膏塗傷口 我不知是否真該去報案 警察說驗傷後六個月內提報有效 那是該隔天就去 還是等有後續的過份狀況再說呢 一開始我一直想不通 以為一定是祠堂委員跟我們隔壁溝通有誤 她們才會在端午節前看到我從他家離開後 隔天開始於鄰里到處謾罵攻擊我們 其實連祠堂委員長也說過她們繼續鬧的話 就去報案 說她們怕警察 幸虧端午節後 她們只叫囂兩天 終於安靜了(那時覺得寧靜的日子好讓人感恩喔)
我後來終於搞懂 原來早從Joey拔掉她們插在門口的香 這心結就結深了(將近一年前的信件看事件) 儘管我事後向那位姊姊道歉 告訴她當時Joey對鄰里的不滿情緒已瀕臨不穩狀態 請多包涵 就當他是瘋子好了 那時她要我別這麼說 表示她理解 我還為了能得到諒解感到好慶幸 卻不知其實這事在她們心裡一直過不去 才會在市場看到我老媽 就抓著她直數落Joey的不是 甚至我朋友來訪離去 也會攔住訴說此事 可能終於逮到糾眾對抗我們的機會 對她們來說 機不可失吧 所以當初我和她們族人還真傻 整個端午大戰其實是她們姊妹倆擺布的卒兵在對抗
她們自從擺明跟我們槓上以來 兩人的機車不曾再停放我們屋前了 只剩她們弟弟的機車仍會占用我們的角落用地 不知這是不是意味著弟弟跟我們沒敵意 可以去找他商議? 唉 鄰居搞成這樣實在遺憾 可是如果那位弟弟不能出聲 無法作主 可能找他談也無義 說不定還會壞了他們的姊弟情誼 唉
以上是前天(事發當天)寫的 後來Joey說那時對方的弟弟也有出現 本來也一副想與Joey對抗的樣子 昨天祠堂委員長來訪 想了解內情 他要確定Arthur是先在靠我們這邊的鐵皮爐燒的(有告誡過他不要在那裏燒且一年裡只有四大節慶才可燒) 隔壁姊妹也去找他"處理"此事 要他拆我們的屋 趕走我們(當然 隻字未提她打人的事) 也好 這樣讓我們有解釋真相的機會 他說她們也嗆聲不讓他連任 一切照規矩來 他才不怕 要我們也不用怕 我說我並不怕 只是被搞得很煩(聽她們的叫囂 會讓人心情很躁鬱 為了我們 讓鄰舍不安寧也很過意不去) 祠堂委員長也要我們去報案
去警局 卻說非他們轄區 因此通知我們這區的警員到現場 等我們走回到家 警員也來了 他到現場勘查了解內情後 說我們不提訴訟的話 應安排調解會和解 因為沒有所謂報案不提告 保留訴訟權這回事 還說現場沒監視器 若我們要告隔壁傷害 對方也可能反告我們 他接著到隔壁溝通 對方終於承認打人並願意道歉 警察希望我們雙方能當場和解 我說要是她們的行為不改 道歉有什麼用(其實也還沒有面對她們的心理準備 光看她們氣勢凌人的樣子 都會讓我渾身不自在) 最後警察建議還是安排調解會和解 這樣就有事後行為規範的紀錄憑據 看來也只能這樣了
接著有得知此事的朋友關心詢問狀況 我是覺得還好啦 只是不解為何理智上不認為這件事有啥大不了的 心理卻感覺鬱悶不安 一種不明所以的不適感蔓延胸口 朋友說那是壓力 若真如此 那我也太承受不起壓力了吧 幸虧後來有逐漸舒緩 感覺好多了 相信是朋友替我禱告的功效 感謝儘管有鄰居如此 至少還有關心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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