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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11:15:34| 人氣14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要太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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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10多天~那個肇逃的傢伙出現了
到了警局還一付大老爺的鳥樣:現在是什麼狀況?看多少錢你說ㄚ?
哇勒~我們馬上收回笑臉:也沒啥!我們唯一訴求就是恢復原狀。
這個社會變了,他大概分不清楚自己撞了車落跑是不對的吧~
壓根說自己沒撞到不知道沒感覺,一會兒說沒看到車他們怕我們坑他,一會兒說他去福X車廠問頂多兩仟就能修復,真不知他腦部到底裝了些什麼,講不贏還翻臉說上法院,老胡塗了吧~他是肇事逃逸ㄟ~我們心裡偷笑:好ㄚ...反正你就是肇事逃逸,法院見,我們有的是時間。
警員填完單我們就離開了~才步出警局馬上又接到對方太太的電話說到〔他們也不想那麼複雜啦!就今天處理好就好〕.....什麼玩意兒呀!呵!
最後乖乖跟我們到車廠估價,還怕我們事先串通ㄟ~真是有毛病.....
一到車廠一聽技師估價2500...馬上要跟人家殺2000,又搬出他去問X特汽車才多少,馬上被頂了一句:要看車吧!要是你今天撞到雙B可是要再加個零喔~

當天被撞到,他肯定以為我們車上沒人,看也不看就走了,這一點就該被好好修理一頓。修過車的人應該都曉得2500的傷痕說大不大,但就是奇蒙子的問題囉!這種人就一定要他負責到底。發生事故一定要記下車號車色且勿移動現場。有狀況最好找警察處理,因為你不會知道下車的那個人是什麼角色。

我上一回記下車號是目擊機車被房車從後追撞彈得老遠~我記下車號交給警察,否則讓他給跑了~那受害者多冤ㄚ~

台長: MINI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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