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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寫歌PO網誌也侵權 律師:MUST擴權

  創作歌手謝和弦將自己的創作歌曲放在部落格上,卻遭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要求關版,並告發侵權。   法界解釋著作權法,認為即使謝和弦將音樂的「財產權」賣給MUST,但他還是創作人,具有「著作人格權」,律師黃鈺生說,要求關版或不能在自己部落格中分享有擴權之嫌。   時下許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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