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來,富與貴是好朋友,貧與賤則像是死黨,好像是說有了錢就高貴起來,缺錢的就犯了賤似的。例如兩千多年前孟子很違反人性的勉勵後人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
再根據卡博士大辭典注解:淫=過量。移=搬動。例如富有的企業家,把大筆錢交給曾是三級貧戶的得勢者,以獲取更大筆的金錢,這不就「過量」了嗎?而這窮怕了的得勢者,拿到了錢想藏得隱密,於是到處「搬動」,這不就是移了嗎?
慾望是原始的本能,也是文明進步的原動力;誰都想往富貴或者更富貴的一端移動,惟因能力差異而採取的手段不同;沒有權勢
財富者只能靠勞力「賺」 (例如:賺稿費);有權有勢者則利用權力與黑心「A」,(例如:A國務機要費、A首長特別費)。
金戈戈貴為錢,貝戈戈卻淪為賤。錢,發出誘人的閃閃金光,而賤卻是便宜、下流、不要臉的濃縮字。以非法、無恥的手段獲取大筆的金錢致富,不但難成貴,而且相當「賤」,這「賤」字,當真不該是「貧」的死黨,而是與權勢財富緊緊相連。
這還不打緊,以為弄到大筆的錢就真的富了嗎?你看那些有錢有勢的貪財者,失風被捕羈押到苦牢的姿態,弓著身蹲進如洞穴般的牢房裡,像不像一個「窮」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