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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7 00:11:00| 人氣2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們,青梅竹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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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的11個年裡,我們真的一起做過很多很多"無知"的事情。
為什麼說是"無知"呢?

有誰會在半夜裡騎著小50跟別人拿著水槍互射,而且是在大馬路上。
我們從大馬路玩到小巷子,在小巷子裡不停的繞來繞去找尋敵人。
結果,我也忘了!哈。

宜蘭的童玩節,我們去了好多次。
第一次去的時候,還被我媽抓包。還好我聰明瞞過了他。
我們走在迷宮裡,眼睛被水柱衝的睜不開,我們手拉著手一步一步的往前走。
累了,就坐在椅子上看外國人表演。
我還因為你媽的事情耿耿於懷,開口跟你說:這應該是我們最後一次一起出來玩吧?!
結果,我們到現在還是在一起。哈。

在無聊透頂的花蓮小鎮上,很多時候我們都不知道要幹麻,然後你就會帶我去打電動,帶我去賺代幣。
看著你玩的入迷,代幣不停的從機器上落下,我看的好開心。
那時候覺得你好利害,做什麼都很厲害,尤其是打電動...。
偶爾,你會帶我去你的世界─撞球場。
看你專心的把一顆顆撞球撞進洞裡,我也會開心的拍手叫好。
有時候興致一來也會跟著你打,不然就是拖著光頭陪我打。
不過很多時候,我都是坐在一旁看著專心的你。

在炎熱的夏天,我們會約一群人一起去烤肉"插水"。
我喜歡看你從高高的石頭上往下跳的感覺,好勇敢好勇敢。
我也嘗試過,不過我覺得我有點是被推下去的...。
烤完了,到了晚上又續攤,一直在七星潭玩到半夜,越來越多我不認識的人,而大部分不認識的都是光頭的朋友。
接著,我們會跟著不認識的人去飆車,越飆越快,越飆越遠。
說真的,我喜歡那種快感,尤其是被你載著。

情人節,你不會帶我去浪漫的地方慶祝,而是帶著我去聽樂團表演。
那種震耳欲聾的音樂真是要了我的命,可是你喜歡,所以我想陪你。
聽完了,隨隨便便吃個東西,就帶我去網咖打電動。
心裡不滿,可是我還是乖乖的說好。

記得有一年跨年,你帶我去了北濱。
那天晚上明明就冷個半死,也不曉得是誰提議要去那裡,兩個人穿的少少待在海邊,也不會想說找個溫暖的地方取暖,就一直坐在碎石頭上(花蓮是岩岸地形,找不到軟軟的沙灘坐...。)
明明屁股也痛的要命,還是得假裝浪漫的抱在一起,然後還要很浪漫很浪漫的看著海...。
幾年後的現在,我們在也沒有那種耍浪漫的感覺去做那些事情,只是,現在想起來覺得當時的我們真的是小孩子,總是這麼不顧一切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你是為了你自己的興趣,而我是為了你。

好多好多事情等我想到了在慢慢打好了。
一時間記不起那麼多事情。

不過,我其實很開心有你陪我,陪我度過小時候。
我們,應該是青梅竹馬吧!!
巧說應該是!

青梅竹馬,好浪漫的感覺。

笑~~~。

台長: 紅豆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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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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