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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2 01:21:25| 人氣763| 回應5 | 上一篇 | 下一篇

I Love Winifred 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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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距離看到自己喜歡的人,感覺總是震撼的。」 - 節錄自黎堅惠的新作 <時裝時刻 My fashion moment 87-07>。

米黃也有這樣的感覺。

從中學三年級起就已經喜歡黎小姐。記得那時候坐在米黃身旁的女同學,就一個中三女學生而言,她已經是一個同學眼中的潮流份子了吧! 她的書包當然是時興的,例如是地圖包,有時候會用一些比較冷門的JEAN PAUL GAULTIER,腳上的鞋子是潮流學生一人一對的DR. MARTINS,TIMBERLAND也間中會穿一下,當然也要襯上繡著馬仔的POLO襪。

她是當時學校的壞學生,一個星期最少有兩天不上學,米黃坐在她的旁邊,好像覺得自己都有那麼一點點的壞 - 少年人的心理都是這樣,希望在其他同學面前顯出自己的一點不同,就是有一點壞壞的感覺。

既然是一個壞學生,自然不會是一個用功的人。米黃那時候坐在她的身邊,每天都是和她談論看什麼雜誌(第一次知道ELLE的發音),聽什麼音樂,或是聽她去過了什麼地方去玩,想買什麼衣服等等。例如是蘭桂坊的CLUB BERLIN,MANHATTAN,97,又或是她說的一眾品牌,可能她也意想不到米黃竟然知道她說的東西,所以就滔滔不絕的對米黃說起來。其實米黃對她所說的都略有所聞,就是從姐姐的口中聽說過。米黃姐的年齡比米黃大一截,家中的男生除了爸爸,就只有米黃。我想,女生都應該喜歡問男生一些裝扮上的意見吧,畢竟她們都會穿給男生看的! 所以,米黃就經常被姐姐要求坐著看她在米黃面前團團轉的把衣服換來換去,或是和她一起坐著看FASHION MAGAZINE。

這樣或許可以給各位女性朋友解釋一下,為何米黃會和你們一起逛街了吧! 也因為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造就了米黃喜歡看書(雜誌),喜歡逛街,喜歡了解潮流時尚的東西(可以不買,但不可以不知!)。

這應該就是米黃喜歡Winifred Lai的Background。

大部份認識Wini的朋友都應該是從這本Magazine開始吧! 它是米黃認香港本土除了<號外>之外,應該是最成功的一本雜誌。(<號外>其實只是歷史夠長,或者夠殿堂而已~ 米黃現在認為也不錯! 是因為Wini有Column在內的關係嗎??) 成功的地方不在於銷量(這於讀者沒有直接關係),而是對於讀者的影響及感染力。而就這影響及感染力而言,相信絕大部份都是來自由黎小姐親自回覆的Response部份,也因為這部份,令讀者們愛上了當時的Editor Winifred Lai,及當時的

米黃在網上找到以下的一段:

「說實話,我每星期都有買《壹周刊》,但我會問,女藝人的生理反應關我們甚麼事?會否因為談到這些,而令一頓晚飯或在街上閒HEA時 變得更愉快?這反映了香港人的甚麼價值觀?雜誌社用供求論自我辯護,令偷拍煽情的風氣出師有名;周刊大賣之餘,那些優質的雜誌銷路下跌,終於出現劣誌驅逐良誌的情況蔓延。就算優質雜誌從來不是銷量榜前三甲的常客,或多或少會因為脫離社會主流而被邊緣化,經營者都不願意將資金投放在強調文化素養、言之有物的雜誌上,令到一些辦得不錯的雜誌無法熬下去或中途變形,如《變形虫》(Ameoba)、《士多》(Store)和朱鈞南(Kwannam Chu)主編的男性雜誌《KICK》。特別是《變型虫》,在黎堅惠小姐(Winifred Lai)的帶領下,進入雜誌盛世時代,站在國際潮流的前列位置,訪問頗有深度,版面設計也精美,可以說是九十年代本港潮人的必讀物,但去到後期,雜誌的路線變質,諷刺地配合了「變型」的主題,內容敷衍了事,事前全無先兆,像是突如其來的意外,成為雜誌界的末期癌病患者,終於出版第一百期後便正式結束。」(米黃代重申一句,「後期」的意思,是黎小姐離開了之後的事!)
(節錄自http://mongrocery.blogspot.com/2006_05_01_archive.html)

2007年11月9日,黎小姐的第二本作品 - <時裝時刻1987-2007>出版。

等得有夠久。

對上一本作品原來已經是數年前的事。喜歡看黎小姐的書,是因為她表現方式不同。人是自私的,作為一個作者亦然。每個人都會喜歡一些東西而不想和別人分享的,一個品牌、一個間食店都可以令每個人變得自私,那是因為每個人都想自己有的獨特性 - 或許,因為香港人都太過「一窩風」,而傳媒又愛把一些東西的過度渲染,又或者是中國人對於知識產權的尊重問題,這些都很容易把一些東西逼向死亡,例如是Anya Hindmarch的「it’s not a plastic bag」環保袋,香港限量200個,結果袋子開售第二天已經有翻版在女人街出現,一個星期後,何止200個的數量,就連200個不同顏色質地字型的mix & match都有。又或一間餐廳因為經過雜誌介紹,結果門庭若市,一向被視為「私竇」的地方被公開,私竇不再私,熟客仔一一離開,而好嚐新的港人,試過一次就從此不來,私竇既已失去熟客,熱潮過後新客不再來,就只有面臨結業的命運。就是這樣,試問還有誰想把自己的私房秘密公諸同好? 也因為這個原因,寫稿人都不再把心水公開,造就太多「到喉唔到肺」的報導 - 給讀者介紹新貨品、新品牌,介紹之後,沒有價錢不緊要,既不會告訴你可以從哪裡可以買到,甚至連查詢電話都沒有一個就有問題。介紹潮流物品,就真的來個一整版面的最新貨品,不同的品牌,加不同的名字Nappa、Vitello、Uptown、downtown一大堆,Catwalk snapshot連續十版,沒有靈魂到一個地步就是連看都不想看下去。

喜歡看Wini的朋友應該明白米黃在說什麼,都是喜歡她的寫作方式。她會用第一人的身份去寫:「我試過...」「我讀過...」「筆者有這樣的經驗...」etc. 這樣的表達方式有如一個朋友在對你說著她的經驗一樣! 雖然有時候會認為「她是在show off嗎?」但事實上又真的不是,因為Show off是不會這麼Details的!! 米黃都是因為她,而喜歡上看張愛玲、日本樂隊GLAY (她試過連續7個星期在她每週一次的電台節目開始時播同一首GLAY的歌作開場!) 近年的Wini寫作內容更加廣泛,除了時裝音樂,好像關於美的東西,包括美容、化妝、設計她也會寫一下,甚至是有關心理學、個人修為上的東西都有。就是因為這樣地有血有肉,我想,這就是米黃(or 大家)愛Wini的原因之一。

喜歡一個人,或是一些東西,當然會想去親近一下,去看一下。喜歡一件東西都還可說容易找到,因為它不會走,到Museum去看,到Showroom看也好,甚至是買回家裡慢慢去看(買回家之後,那種感覺就不同了!)都可以...但,喜歡一個人就真的比較難。這個人不是坐在隔離位的同學或同事,或者是住鄰家的女孩,甚至是喜愛的歌手,他們都有路可尋,他們會上學、上班、回家、做唱片宣傳,但當喜歡的是一個沒有路可尋的對象,相遇的機率又會有多少呢?

米黃有幸碰見過黎小姐...三次。

第一次已經有10年前了。米黃剛出來社會工作。當時米黃的工作地點在灣仔,但有時候也要出去外勤一下,都是去某處拿些東西這些的無聊事而已。米黃最珍惜這些機會,就是奉旨出去走一下! 那次的是由灣仔到銅鑼灣,距離大約十五分鐘路程,不遠,米黃故意不乘車,慢慢地走過去。走到天樂里轉入鵝頸橋街市位置,迎面而來的一個高挑女子...有點面熟?? 是Winifred! 不得了,立即追上去! (這是米黃第一次跟蹤人吧! 其實不是跟蹤呀,米黃的目的地都是銅鑼灣。第二次是見到DODO姐! 又追上去看!) 短髮,碎花背心裙,很記得她的幼紅帶白底PRADA涼鞋(她在書中說很後悔丟掉),手中拿著厚厚的一份報紙,是東方日報! 好像更加確定是她了! 因為她好像有一個專欄在東方! 走過鵝頸橋街市外,未到堅拿道天橋,轉了一個彎就不見了她! 米黃記得那天回家,立即寫了一封信寄到給她,但信並沒有刊登出來,有點失望,因為米黃之前有兩三封信都有登出來。再之後的一期,連Wini都不見了,沒有交代原因,只是特別的,在那一期,竟然有一個類似碟評的column,是由她寫的,題目是<才女的下場>,寫的是Tori Amos。角落位置有小字寫著,在此不便詳談,叫讀者留意星期日的電台節目。米黃總覺得這是語帶相關,立即寫了一個email給她,沒有回覆。幾個星期之後,米黃就聽到她在電台節目出現,那是第一次聽到她的聲音。

米黃也有試過打電話去電台的。那時她主持的是一個叫「Hello Wini」的節目,間中會有一些call in的環節。那次節目的主題其實是bjork的電影,call in環節的主題是另一齣有關音樂的電影,他們要求聽眾打電話上去唱出中的歌曲,唱完之後好像會得到什麼獎品的。完全就是為米黃而設的topic呀! 因為米黃在小學時(1992年)曾經參加過學校的比賽,扮演其中的一位小朋友! 這個表演的印象實在太深了,米黃在高中(2000年)時再一次把當時比賽的那一段再帶上學校的台上,身兼導演及演員的身份,結果還拿了個第二名!

電話接通後,米黃拿著電話等了好一會,結果等到call in環節都完了,開始播起新聞來,米黃想,應該不會再接電話了,就掛了線。豈料,新聞報導完畢,回到節目時間,他們說:「仲有聽眾等緊,不如聽多兩個啦! 下一個聽眾叫做阿mike。阿mike你好! 咦,冇左聲,收左線! 咁再接下一個啦...」氣得我!

Wini主持電台節目期間,雖然她都沒有回覆過,但米黃還會send email給她。期中有兩次她在節目上竟然提到米黃email的內容。 第一次是米黃send了一張E-card給她,那張E-card是一個穿著超人服裝的卡通人物,是一個女超人吧,正在飛的樣子! E-card的內容都是預先設好的,好像是「No one can stop you, Superwoman~!」之類的內容。她竟然在節目中對她的Partner Kary Kwok說起這件事來,說竟然有人形容她是一個Superwoman,實在是抬舉了她什麼什麼的! 哈哈,當時的米黃在家中真的笑了好一會!

另一次是,Wini在節目中說到自己有腳傷,叫聽眾們是如何保護自己的腳呀! 要穿怎樣的鞋呀! 真的說了有好幾個星期。其實當時的米黃不是有心的,只是說個玩笑: 「you always talk about your foot in the programme!」她再把這事和Kary說起來,還說:「從今日開始,我唔再係節目入面講我隻腳!」從此之後,她就真的沒有提起過她的腳! 現在米黃還真想知道她的腳怎樣! 她現在好像跳tap dance耶,不傷腳嗎?

第二次碰到Wini是都是在銅鑼灣,在禮頓道的Starbucks門口。那時她正由Starbucks出來,one length及肩直髮,記憶中好像和她打了個照面。當時的米黃好像正要出外工作,小時候跟蹤偶像的閒情及勇氣都沒有了,就這樣的和她擦身而過,不過好像有立即打給好友fiona:「我頭先見到Winifred!」

第三次是今年年中的事。其實她的電台節目沒了之後,她有好一陣子消失了。後來創刊,發現Wini有個column,米黃就一直買下去了! 就是為了看她寫的東西。之後又有一兩次,她的column突然中斷了,突然又回來了。從她的column中得知,原來是跑去結婚生孩子了。這次見到了她之外,還見到了她的孩子。

如Wini所言,「近距離看到自己喜歡的人,感覺總是震撼的。」

這次米黃在Times Square等人,一個人在踱來踱去,走上位於高層的書店,遠遠就看到她迎面而來,旁邊跟著一個小朋友,應該是她的兒子吧! 她的手中拿著一本日本料理的Cook Book,穿著淡粉紅色的飄逸裙子,就是Chole style那種。拿著同色系的PRADA Satin質地的小手袋,腳上穿著白色人字拖鞋。說真的,米黃那一刻應該是定睛看著她吧! 實在太失態了! 不過近距離看到自己喜歡的人,都總是失態的吧! 擦身而過之後,米黃走向Lift的方向,一面想要掏手機出來打電話給朋友分享一下喜悅的心情,就在等Lift的時候,有小朋友的聲音在米黃身邊響起。米黃看了一下,oh my god! Winifred就站在米黃的旁邊,大約三至四個身位吧! 想像得到嗎? 當時的米黃開始覺得很熱(雖然天氣真的很熱!),不敢用力呼吸,眼睛向下望! 真的呀! 之後我們入了同一部Lift,她的兒子就在米黃的身旁,他望了米黃一眼,米黃對他笑了一下,他就走過去抱了Wini的腳一下,然後就和Wini對話起來。他們的談話內容米黃沒有注意到,因為米黃還是很緊張,不過令米黃有點意料之外的是,他們是用中文對話的。(在中國人的地方用中文對話是正常的呀! 但可能米黃看過太多父母都用英語和子女說話,覺得很奇怪! 明明就是在香港,明明就會說中文,看上去又不像從國外回來,說起的英語都是香港人發音的那種,為何還要用英語對話? 但米黃都明白這些父母可能希望從小給子女說英文的機會,所以才這樣做,但起碼也要先學好自己的英文吧! 而Wini呢,可能米黃的心目中就是覺得Wini是個知識份子,用英語和兒子說話好像變得理所當然一點,所以看到他們在說中文的時候,反而覺得意外。)看著他們離開,米黃立即打了個電話給fiona:「我頭先見到Winifred! 同埋佢個仔!」

米黃真的非常認同Wini,近距離看到自己喜歡的人,感覺真是很震撼的!




台長: 米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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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姬
我諗你會買特別版添.....^o^
2007-11-12 17:14:10
版主回應
我都想呀! 不過1300幾蚊太貴喇!
2007-11-12 19:36:28
alice
你現在終於感受到我追星的感覺囉~
2007-11-12 20:36:57
版主回應
這不是追星,這是對一個人的欣賞! 追星的是你那種一時喜歡阿Rain,一時又Eric, 一時又李準基,一時又汪東城,一時又吳尊...多到我都講唔晒,你話你丫!
我對她的欣賞,就是因為她真的很有「料」呀!有料的地方是...怎樣說呢...她不是有一樣東西很厲害,她不是眼細細,跳舞很勁所以吸引人。她是什麼都識,有她的觀點,有她的道理,幫人開眼界,就是令你覺得自己很渺小的那一種...你看過就會明白。
2007-11-12 23:51:52
fiona
當夜班的你,真的會寫得特別多~

我當年買的Amoeba,都是一個情意結。
相比現在的雜誌,讓我甘心情願真金白銀去買的,真的不多了。當年的Amoeba,一個月才出一本,每逢到1號就要跑去報攤先睹為快。(搬了2次屋,我的Amoeba還是跟著我)

一口氣看完她的新作,發現原來世界很大,我們的知識真的太少。一個人在任何範疇都要有認識真的不易,當你以為她只懂講時裝時,她卻在文章中講起什麼著名吊燈..等等...總之每次看她的文章,都會有所得著。

她...令我最仰慕的是,她於HKU主攻「比較文學」,當年我還在諗中國文學的時侯,真的不知道這是什麼,雖然現在都不太清楚。
2007-11-12 23:01:46
版主回應
當夜班的我,真的會寫得特別多呀! 昨晚我只是聽了十一個電話而已,真的有夠悶的!
Amoeba我現存4-5本而已,其他都丟掉了。但好像(記不起放了在哪,也不肯定是否都已經扔掉)已經把Response及和wini有關或者是值得參考的部份撕下來。把它們扔掉的原因不光是因為家中真的沒有位置,有時也要取決於一個人的自信去到多少。一個人的自信去到一個地步,就會覺得不需要任何的援助。例如是以前可能會覺得雜誌中某一個部份的design很美,可以留為refernce; 但日子久了,看多了,發覺自己美的定義已經不同,又或者自己都可以做得到的時候,把雜誌留下來也變得沒有意義。
有時,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欣賞,就是因為自己在這個人的面前變得很渺小。喜歡一個人也是這樣,因為這個人有一些自己沒有的地方/特質,某程度上甚至是一個理想的反射。所以慢慢地會發覺,某一類人特別會吸引自己的眼光,或是發現自己喜歡的都是特定的那一類人。
學海無涯呀! 要學要知的東西還有很多,我們可以做的,就是盡量令自己不要落後太多! SO, 努力呀!
2007-11-13 02:44:20
米姬
雖然要$1300,但限量版好似售罄添囉噃.....
一.一&quot&quot&quot
2007-11-13 00:36:03
版主回應
真是要恭喜wini了! 對我真的沒有關係,1300多元我都不會買呀!
2007-11-13 02:45:34
alice
算吧啦! 我可能跟你不是同一層次的人,只可說我的欣賞跟你的不同吧!
不過我十分認同[近距離看到自己喜歡的人, 感覺總是震撼的].
2007-11-13 23:38:05
版主回應
對不起~ 請不要說什麼層次問題,可能我仍未完全懂得怎樣去說服一個人去認同我的信念,又或我未學會怎樣去正面表達自己心中的的信息。

你喜歡的東西我很多都喜歡呀! 不過喜歡和欣賞的出發點是不同的吧! 算啦...我都不知道要怎麼說。
2007-11-14 01:36:4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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