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去看房子的﹐到後來我卻坐了下來﹐和那女生聊著天。
她好像入世未深的少女般﹐將自己的過去的底細對我不斷全盤托出。以我認識的人當中﹐不可能聽到和她有雷同的人生故事的。
她30了﹐穿著花短裙﹐綠色上衣﹐挽著一個綠色的小包﹐看來不像。不像年紀這麼大﹐不像擁有小孩的媽﹐不像經歷了那麼“丰富”人生的女人。
當我們說到小孩時﹐她說她的孩子已經12歲了﹐出去人家以為他們是姐弟呢﹗我笑說很幸福呢﹗她卻答-才不呢﹗我離婚兩次了。然後﹐盡管我平日是給人虛偽﹐會說很多應酬的話﹐我還是不懂怎麼接話。
她說17歲結婚時﹐就跟很多女人一樣想著“從此以後過著幸福有心愛男人疼惜的生活”﹐生下孩子專心做人家老婆。5年後﹐老公有第三者﹐把孩子抱走﹐棄她而去。那一刻﹐她說她的世界有了360度大轉變(P/S﹕我還暗自覺得她的形容詞用得真好。)﹐突然在一下子失去了心愛的男人﹐孩子﹐還有她的對幸福婚姻的想法。
後來﹐她再婚﹐嫁給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男人。老公要打她時﹐會先“理智”的把孩子抱進房間裡﹐然後才開始東手。她去看醫生時﹐那醫生對她說﹕“相信我吧﹐我是男人。打老婆的男人是不會改的﹐妳離開吧﹗”
為了愛﹐當然她沒聽﹐因為對她來說﹐用真心是可以感化老公的﹐更何況他們有孩子。大概是打了3年多吧﹖終于有一天她問自己還要過這樣的生活多久呢﹖于是她做出決定﹐離家出走。她說女人陷在愛裡時﹐任旁人怎麼勸都是徒勞的。她自己就是一個例子。
我說妳好厲害噢﹗開美容院﹐自己供車﹐養孩子。(P/S﹕可怕吧我們認識不到半小時﹐我已摸清人家的底了。)她說“馬死落地行”﹐當生活迫在眉梢﹐不想餓死街頭時﹐就必須靠自己的雙手﹐努力活下去。她說女人不能靠男人﹐結了婚也不代表什麼﹐反正啊都會變的。加上﹐她在美容院裡看過太多怨婦了。
我和她聊天時﹐忘了本來我是去看房子的事了。
後來﹐房子租不成﹐我和DINO去吃了魚頭米。然後我買了些面包去老人院。再到茨廠街點香祝福兩個人。
買了兩束花討自己歡心。因為我一直都很希望有個男人會像YOU ’VE GOT THE MAIL裡的TOM HANKS一樣﹐給我送上一把大到足以遮住我的臉的白色DAISY。那個人會嗎﹖還是我一輩子都不會有這個機會﹖
因為快樂可以自供自給﹐所以我都在努力著做一些快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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