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在BANGKOK展開購物之旅之際﹐我的朋友對于在那裡找到的一切物品﹐(P/S﹕當然有品牌的除外)都盡量用最抵的價錢來購買﹐因為那樣才會“很值得”﹗她的時尚哲學是穿在身上的﹐可以很廉價﹐不是什麼牌子﹐但配在身上的手袋就萬萬不能是假的東西。
我想她是有道理的﹐並且我也很贊同。因為拿著一個翻版的東西到處跑真的是一件很可笑的事。除非是不知道那是很知名的品牌吧﹖
承認品牌的東西真的能帶給人榮耀。當現代的我們都以外在去看別人的時候。不用說什麼﹐身上的一切是我們的代言人。有的還說看一個人怎麼用和用什麼就能知道他/她的品味了。我的朋友們有時在喝茶啊走路的會很忙﹐因為她們總是去留意人家用的名牌包﹐然後像個檢驗專家似的說-假的。有的更毒舌﹐說-看她的樣子﹐不可能是用真的啦﹗我無語。我總覺得﹐人家用假的又關我們什麼事呢﹖人家高興就好了嘛﹗
不是這樣嗎﹖
在曼谷某家餐廳裡﹐我看見了坐在我隔壁的一個氣質高貴的年輕女生。我是被她的美貌吸引過去的﹐然後就順著過去看她的臉孔﹐皮膚﹐還有身裁。很自然地﹐我看見了她身上穿戴的一切。(P/S﹕我想我自己的眼也是很“勢利”的)從小耳環到T-SHIRT到手表都是名牌。眼看下去就是一個金色亮眼的小包包。
我對朋友說﹐好美呢﹗依你看是很貴的品牌嗎﹖她說-依我看﹐我懷疑她用的都不知道是不是假的東西呢﹖
話說回頭吧﹗最近在雜志上看到了LV在巴黎時裝秀推出的最新的包包系列。當中不知應該感到親切還是嚇了一跳的紅白膠袋的大型手袋。那個我們常用來取笑人家很土的大包袋竟然變成了名牌的設計。香港還有報導說真是“笑大人的口”﹗
可是﹐我倒好奇MARC JACCOBS是不可能不知道這大包袋的“真正出身”的。難道他是故意想將灰姑娘點變成公主﹖而LOUIS VUITTON這個名字就是那雙玻璃鞋了。因為灰姑娘沒有玻璃鞋還是灰姑娘。而那些一直以擁有LV包為傲的﹐排長隊進去旗檻店的人這次是否準備拿出一筆錢來收藏一個呢﹖
質地好但不是什麼牌子的T-SHIRT80塊馬幣是不值得買﹐但印上POLO就絕對超值﹐這是什麼道理﹖
掏錢那一刻﹐有多少人是真的會去為QUALITY而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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