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裡「女」字是表現出女人卑躬屈膝的象形字,《說文》:「女,婦人也。象形。王育說。」。以女字為部首的文字,其中必隱含對女性形象的描繪及期待。在父權宰制的社會中,造字者皆為男性,故其所朔造的女性形象,或所期待的女性模樣,必是依照男性之心理需求而來,將男性以為之當然爾的意識形態,藉由文字傳達,並縱貫入中國歷史所有女性之生命及生活樣態中,簡言之,文字中便是呼應出被制約的女性形象。
從女部的字,可看到大量的形聲字,亦即大部分的字皆為後造之字。而除卻姓、名、國家的用字,從對女性的稱謂到描繪女性性情的文字,以及男女色情關係的文字,都透露出對女性形象所賦予的刻板映像隱含著對女性種種不盡合理的觀感與期待,茲列舉如下:
(一)女性稱謂:例「妻」在甲骨文裡象婦女持械做家務之形,《說文》:「从女从屮從又,又,持事妻職也。」而「婦」,《說文》:「服也,从女持帚。」故妻與婦之形象皆是操持家務者,從家事勞動者的角度將妻與婦的角色定位,同時固著了妻與婦的生命內涵,似乎妻與婦的最重要處,便是放在家中做家務。
(二)結婚:有關結婚之字,都有女部,以女性都要結婚才有歸宿之意,如「姻」,《說文》謂「女之所因,故曰姻。」又如「嫁」,《說文》:「女適人也,从女家聲。」,《廣韻》:「嫁,家也,故婦人謂嫁曰歸」都是說明女人沒有婚姻,就沒有歸宿,也就不能成為完整的女人,這樣的信念仍普遍存在現代。
(三)女性的容貌及身材儀態:此類字佔女部字近30%,且以美好的涵義居多,描述醜女的字較少,但其所顯示出來的即男性對女性外貌之重視與要求的準則。尤其對身材儀態的描述,如嬈、嬝、嫋、婀、娜、婠、娙、娉、婷….等,皆是描繪女子纖細柔美輕盈修長的體態,如此的審美觀倒是古今如一。但將女性的美侷限在外貌的品評,也許可稱是將女性作為藝術品般欣賞,但是實為一種物化女性的表現。
(四)女性的性情:分為兩部分:
〈1〉在描述好的性情的字中,如嫻、婉、嫿、娹、孌、如、嫕…等,皆有類似的涵義在其中,包含溫柔、文靜、順從、守志,從此類文字中可看出男性對女性性情的要求與期待,是以服膺在男性之下以為符合政治正確。
〈2〉在描述不好的性情的文字,如嫉、妒、嫌、妎,皆是表述猜疑善妒的性情,似是將此歸為女性天性,又如「媢」是指憎恨;「婞」是指任性;「婪」是指貪心;「嫸」是指喜歡岔開話題。
另外,特提出「奻」與「姦」說明如下:
說文解字:「奻,訟也,从二女」是以「奻」从二女,指明二女共處而起爭端。而「姦」从三女,《說文‧女部》:「姦,私也。」《玉篇‧女部》:「姦,姦邪也。」
以上有關不好的性情或行為表現,皆旁以女部,是對女性持有偏見的眼光,將女性視為小心眼及肇禍的端由。
(五)男女色情關係:如「娼」《玉篇‧女部》:「娼,婸也,婬也。」。又如「妓」《說文‧女部》:「妓,婦人小物也。」《廣韻‧紙韻》:「妓,女樂。」是指古代以歌舞娛樂賓客的女子,今則專指賣淫的婦女。
據傳中國的妓女起源於殷商的女巫,稱為「巫娼」。但在史書與宗教典籍中找不出一條關於殷商女巫賣淫的確鑿材料,從而認為中國的妓女應起源於奴隸社會中奴隸主家庭所蓄養的「家妓」(女樂、倡優)(在許多歷史典籍中把「妓」解釋為「女樂」,把「倡」也解釋為「女樂」)。「家妓」是從夏桀蓄女樂、倡優達3萬人開始的,有人又把這稱為「奴隸娼妓」。以後,上自天子和王侯將相,下至大夫富豪,都以廣蓄女奴為樂,女子處於被奴役的地位,被迫為某個統治者或某幾個統治者提供娛樂服務或性服務,女子淪為男子的附庸和玩物。至春秋時齊國宰相管仲設「女閭」這就是我國國家經營妓院的開始,即「官妓」。再至越王勾踐和吳國交戰,連年用兵,勾踐為了穩定軍心,提高士氣,就輸送了一批婦女到軍隊「慰勞」,是漢代「營妓」的先聲。再隨著商業的繁盛、都市的興起和井田制的被破壞,婦女流落為妓女的日益增多,而在戰國時期社會通用金屬貨幣,使嫖娼更加簡易化,「私娼」就蔓延開來了。
娼妓問題貫穿在中國的整個性文化中,而娼妓二字从女部,揭示娼妓文化源自男性對女性身體的污衊及控制權力之展現。
綜合上述,女部字所表徵的文化現象,其實是男性對女性宰制的一個文化史的呈現,在如此多的女部字中,卻無法找到關於女性才學與對能力方面描述的文字,顯見男性之沙文心態,將女性的才學與能力漠視,甚而壓抑的態度。而其所頌揚的女性美(包含外貌及女性美德)的思考脈絡,流衍至今,仍荼毒著現代女性,仍操縱著大部分女性的生命型態,例如減肥風氣歷久不衰,又如女性對自身在社會及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認同—家務的操持者、以夫為貴等等。然而這並非中國文化的專利,在西方文化中也可見以文字所透露的尊男卑女現象,如英文的”history”(歷史),用的是”his”,是指男性的「他的故事」,而非用”herstory”—「她的故事」,由此可見男性對整個歷史文明所展現的操控。文字表徵的力量是何其龐大悠遠?又何其可怕深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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