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第十屆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設置辦法
壹、 辦法宗旨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為提倡現代文學閱讀與寫
作風氣、發掘優秀作家及作品、獎勵在文學方面有卓越貢獻者,並期使文學之美善能有效發揮其淨化社會人心之功能,特設「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
貳、 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承辦單位: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評議委員會
參、 組織
一、 由主辦單位邀聘專家學者組成「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評議委員會」,敦請其中一位擔任主任委員,負責主持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評議事宜。
二、 委員會下設工作小組,承「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評議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業務。
肆、 獎項:本文學獎分貢獻獎、創作獎與長篇歷史小說寫作計劃補助專案。
一、 貢獻獎
採主動遴選方式,並接受推薦。獎勵乙名在文學上有累積性、超越性成就者。
其表現,除創作外,亦可包含文學之教育、評論、編輯、交流等相關領域。
獎金100 萬元,獎座乙座。
二、 創作獎
(一) 海內外從事文學創作,不限國籍、地域,凡以華(中)文書寫者皆有參
選資格。
(二) 類別及獎金
1.歷史小說:
(1) 長篇歷史小說
10 萬至15 萬字,並檢附2,000–2,500 字之內容摘要。取三名,首獎100 萬元,貳獎80 萬元,參獎50 萬元,並各贈獎座乙座。
(2) 短篇歷史小說
2 萬至3 萬字,並檢附1,000-1,500 字之內容摘要。取三名,首獎20萬元,貳獎15 萬元,參獎10 萬元,並各贈獎座乙座。
2.報導文學:
2 萬至3 萬字,並檢附1,000-1500 字之內容摘要。取三名,首獎20 萬元,貳獎15 萬元,參獎10 萬元,並各贈獎座乙座。
3.人間佛教散文:
3 千至5 千字,並檢附200-250 字的內容摘要。取三名,佳作取五名。
首獎10 萬元,貳獎8 萬元,參獎6 萬元,佳作每名各5 萬元,並各贈獎牌乙面。
4.人間禪詩:
20 行以內,取三名,佳作取五名。首獎6 萬元、貳獎5 萬元、參獎4 萬元,佳作各3 萬元,並各贈獎牌乙面。
(三) 參選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書報、雜誌、網路等發表。
(四) 本獎創作獎單一文類凡獲獎2 次者,無論連續或不連續獲獎,第二次獲
獎後三年內不得報名同一文類。
三、 長篇歷史小說寫作計劃補助專案
(一) 海內外從事文學創作,不限國籍、地域,凡以華(中)文書寫者皆可參選。
(二) 創作作品10 萬至15 萬字歷史小說。繳交寫作計劃書及試寫作品2 萬字以上。至多取二名,每名補助費至多50 萬元。
(三) 創作期程:自補助結果公告後,次年1 月起,為期2 年。得申請延期1
次,至多1 年。申請獲獎者,須在2 年內完成寫作計畫。
(四) 參選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書報、雜誌、網路等發表。已獲其他獎補助者,
不得申請。
(五) 獲補助者如未依規定期限完成寫作計畫,主辦單位將追回第一階段獎金。
(相關規定見本辦法第玖條)
伍、 收件期間
2020 年7 月1 日至2020 年7 月31 日(含)前截止收件,逾時恕不予受理。
請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等服務方式寄至本基金收。
陸、 評審方式
一、 貢獻獎之評議
由本文學獎之評議委員會辦理。
二、 創作獎之評審
分文類採初、複、決三審制,初審為形式審查,由工作小組負責,複、決審
由評議委員會聘請之委員會負責。
三、 長篇歷史小說寫作計劃補助專案
採初、複、決三審制,初審形式審查由工作小組負責,複審採專家外審制,
決審由評議委員會聘請之委員會負責。
四、 作品未達水準,得由決審委員會議決某一獎項從缺。
柒、 公佈得獎名單:暫定2020 年11 月上旬(得獎名單將公佈在主辦單位網站)。
捌、 贈獎典禮:暫定2020 年12 月中旬(典禮日期將公佈在主辦單位網站)。
玖、 作品與報名注意事項
一、 所有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
二、 參選「貢獻獎」,請填寫貢獻獎推薦表(附件一)。
三、 參選「創作獎」,請填寫創作獎報名表(附件二),並請注意下列事項:
1. 作品請用標準A4 紙張,電腦打字,橫式書寫。
2. 請使用繁體字,若簡體字請轉為繁體,字型為新細明體,字體大小為12 級。
3. 繳交資料:紙本及電子檔,兩者皆需繳交。
(1) 請郵寄紙本:報名表(簽名處請簽名)正本1 份,作品列印5 份。
(2) 電子檔(Word):請E-mail,或燒錄光碟,或存於隨身碟,擇一方式送達。
(3) 報名表請具實詳填所有欄位。
(4) 請勿在參選作品與內容摘要留下作者個人姓名及簡歷等相關資料。
4. 獲獎作品揭曉後如發現有抄襲或模仿情事並經證實者,公佈名單並追回獎金
及獎座。
5. 主辦單位擁有創作獎獲獎作品之發表權及轉載權,發表或出版時不另支稿酬
或版稅,請詳閱創作獎報名表。
四、 參選「長篇歷史小說寫作計劃補助專案」,請填寫長篇歷史小說寫作計劃補助專
案申請書(附件三),並注意下列事項:
1. 試寫作品請用標準A4 紙張,電腦打字,橫式書寫。
2. 請使用繁體字,若簡體字請轉為繁體,字型為新細明體,字體大小為12 級。
3. 繳交資料:紙本及電子檔,兩者皆須繳交。
(1) 請郵寄紙本:申請書(簽名處請簽名)及實施計劃正本1 份、影本5 份,
共計6 份。
(2) 電子檔(Word):請E-mail,或燒錄光碟,或存於隨身碟,擇一方式送達。
(3) 如有已出版之文學著作至少1 冊。
(4) 申請書請具實詳填所有欄位。
(5) 請勿在實施計劃表留下作者個人姓名及簡歷等相關資料。
4. 補助費用及核銷結案:
(1) 本補助金扣除應繳稅額後分二期平均撥款,第一期補助款在結果公告後一個月內撥款,第二期於結案後一個月內撥款。
(2) 計劃結束後,請填長篇歷史小說寫作計劃補助專案成果報告書(附件四),
檢附2,000–2,500 字之創作內容摘要、完整創作作品成果,並郵寄紙本資料1 份,電子檔(Word)1 份請E-mail,或燒錄光碟,或存於隨身碟,擇一方式送達。
5. 寫作計劃獲本專案補助者,同件作品不得參選本基金所舉辦之創作獎歷史小說類競賽。
6. 創作成果之出版發行等事宜,請自行處理;出版時請於適當處(封面、封底、
書名頁或版權頁)註明「本作品之寫作獲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補助」。
7. 創作成果之著作權屬作者所有,但部分內容(作品前10-20%字數)須無償
授權本基金及佛光山各單位以非營利為目的,以各種方式、永久、不限地區
進行公開散布使用。
五、 本獎獎金以新台幣計算,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註1: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繳納稅金,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註2: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創作獎得獎者,獎金須依所得稅法第4 條第1 項第23 款稿費規定扣取二代健保費。
六、 寄件地址:
11087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 號10 樓。
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
E-mail:purelandshw2011@gmail.com
七、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於「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網站www.vmhytrust.org.tw。
(詳情請參閱 http://www.vmhytrust.org.tw/news/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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