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條多於許多國家,但犯法的人仍不計其數,這是什麼原因?
我認為這是民族性所致。
台灣人對於法律的態度是,
我是為了避免受罰而守法,而不是為了遵守社會秩序而守法,
所以凡是能夠逃避法規而從中獲得利益或其他好處的,就會去鑽;
凡是因為增加法條而使他無法獲取好處的,就成為苛責,
這個偏差的性格造就了今天台灣為什麼不斷沉淪的現象。
反正只要不被抓到就好,做什麼都不要緊;
反正「安啦」,不會被抓到的。
正因為這種僥倖的心理,使得問題不斷的發生。
第二次基測因手機違規的居全違規之冠,難道之前沒有規定嗎?
但還是一堆人死都要帶手機進場,這不是跟規定對抗嗎?
連這種基本的守則都無法遵守,
你要如何讓人信服已經適合作為高中生了?
7/1交通大執法,其實對那些守規則的人一點也不影響,
交通規則是為了保障安全所在,只要一切都合於規定,
豈需擔心警方的如何拍?就算偷拍也不用怕不是嗎?
問題在於這些人都想游走法律邊緣,
想要趁機撈一點好處或是求得內心的快感,
若是重罰我認為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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