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一例一休、砍七天假是在說什麼?我改成一例一休沒有不好,缺點是配套不夠、宣傳不夠,所以勞工罵、老闆罵,沒有人支持,甚至有人漠不關己。從勞工及老闆的角度來看,甚或是放大看可能的影響:
長期以來,臺灣勞工其實默默被壓榨,默默承受,不敢離職,全來自於失業率攀升、通貨膨脹、外交情勢、國家建設、經濟發展等導致人民對政府信任度降低,甚至於最近的前瞻計畫,也出現很大的反對聲浪,最主要原因是「宣傳」。政府就如明星一般,是全民關注的焦點,不論支持或反對,大家睜著眼就是在審視一舉一動、一言一行,不可否認,人民靠著第四權監督政府,由於行動通訊的發達加速拓展了第四權所傳達以及傳播的訊息,對人民的影響已不可同日而語,但臺灣的第四權是否公正中立,又是另一個話題了,除此之外,現代資訊科技的發達,不限制身分可以透過影音串流媒體在無遠弗屆的網路發佈許多影音資訊,包括大麥克滿福堡、兄弟姊妹跟爺爺等小劇場,使得艱澀的條文變成了一齣齣淺顯易懂的戲劇,而劇本的展演總是會有文義表達的核心,我們是否能夠比別人丟給你的訊息更早知道,我們人民授權給立委通過的是什麼?
從工作自由的角度來看企業,老闆有選擇勞工的權利,勞工也有選擇工作/老闆的權利,但因為勞工是弱勢的,所以才立法保障勞工,又因為國家經濟都是靠老闆繳稅,所以又必須同時兼顧國內產業發展之人事成本,換句話說,這類似於一個食物鏈,勞工是小蝦米,今天就是要跟大家說抓太多蝦/壓榨勞工,會導致蝦變少/勞工產能降低、危險增加,政府支出也會增加,所以老闆就要繳的更多,今天為了不讓老闆繳多,所以讓勞工多休息,產生了勞工不願意多休息是因為「你政府砍了我的國定假日」導致我的休假變少,就算是勞工忽略了新訂的「特休日」(這個特殊情形是因為,臺灣企業多半都是一個工作做一輩子,新進員工很少,又可以衍生討論少子化、社會新鮮人的話題,簡單來說,特休是對新進人員友善的制度,加速新血加入),但也要說清楚降低勞工工作總時數的目的與國定假日間的關連,勞工「增加工作時數的加班費可以增加收入」的錯覺,用老闆的角度翻譯是「因為我想降低我的人事成本,所以原本需要20人的工作,我只聘15個人,其他用加班費來補」,所以自願加班的勞工是間接影響安定就業市場的兇手(這話說得太過了,但如同蝴蝶效應一般,一個人的行為將影響整個勞工就業環境)。
另一個態勢是過度疲勞加班,可能產生加班中的職業傷害或下班後的通車危險,增加勞保支出,勞保是社會保險,由政府為全民著想而設立,勞保支出有部分是勞工、老闆繳保費,更有一大部分是政府撥出預算來支付,這就是前面說的,危險增加、保費增加的道理,如果要控制保費不增加,就是要降低風險(有沒有提升風險,但保費不增加的可能,有吧~看是老闆跟全民稅要多繳一點還是等勞保倒掉?兼顧公平原則,不可能造成全民負擔的稅賦增加,我想當一個總統不是那麼容易的,多面向的討論與全面不討論,在一個無辜小市民的眼中是很難看出來的,因此政府雖然想把宣傳費省下來,但希望政府能記得:「人民才是國家真正的主人」)。總統是人民選出來的,人民應該要知道政府做得好事、壞事、所有事,這也就是宣傳的重要性。
所以老闆不愛一例一休,過去令勞工違法超時工作已經習慣,貼出「因應一例一休增加成本」,就直接挑明的說吧,增加的人事成本是早在20年前就應該增加的,增加的成本要加錢,賺了錢怎麼不降低銷售價碼或給員工加薪?因為企業本來就是以營利為主嘛,不要問老闆這種簡單的問題,他只看的到過去我賺了一百萬,現在我只賺八十萬。而打著為勞工著想的老闆,我只能說他的文宣部很厲害,以已利為目的,透過上述公式得證,老闆的加班費是不想支出更多的人事成本而來的,不是單純想給勞工加薪的機會,加薪就直接增加新資就好呀,或者靠增加福利來提升產能,15人力的產能最大值有可能會大於20人的產能的,但如果放到到15萬人與20萬人,那可能就有點困難了,以及這次加班費幅度的提高,真的願意給加班費,就大方的給吧,不要反對呀!
勞工為什麼不愛一例一休,換個角度說,勞工為什麼喜歡國定假日,其實勞工沒有喜歡國定假日啦,只是國定假日出勤要加倍給薪,以及國定假日不用請假就可以休假,這跟民俗風情有關,有時候我們小勞工請假要看上司臉色,就算想很請假,老闆跟妳說那天有重要的事不能休,現代洋派的馬上換一天請,通過之後,會不會影響考績,然後影響獎金?!暗地裡的手法太黑暗了~所以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七天裡有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的規定,也看得到休息日出勤可以加給4/3&5/3,以及4、8、12小時計的規定,可是大家沒有看到例假吧,這意思就是例假一定要讓勞工休假,大家是不是大家都會比較安心了?
如果想對修法前後的加班費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可以參考以下網址:
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324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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