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聖經上說「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10),在《羅馬書》中多次提到因信稱義的觀點,多數信徒便以此為根據,認為只要信主耶穌就可以因信稱義,只要能堅定信心跟隨主走十字架的道路,等主再來時就能被提進天國了。這種說法是否正確呢?
回答:對於此問題,咱們從三方面來交通:
1.保羅的話能作為進天國的標準嗎
2.因信稱義能代表無罪嗎
3.怎樣才能脫罪進天國
1.保羅的話能作為進天國的標準嗎
大家都知道《羅馬書》是保羅當時寫給各地教會的書信,因信稱義的觀點是保羅提出來的,很多宗教領袖和牧師就是以保羅的話為根據,認為心裡相信主耶穌為救主,口裡承認主耶穌的名就是因信稱義,只要能為主花費、勞苦作工、忍耐到底就能進天國,並把這當作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教義。那麼,保羅說這話有神的話作根據嗎?他的話能代表主耶穌嗎?能代表聖靈嗎?我們應該以誰的話為標準才正確呢?
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我們都知道主耶穌是天國的主,他的話才是真理,才是權柄,我們能不能進天國是主耶穌說了算。而保羅不是天國的主,他只是一個使徒,並且是個敗壞的人,他的話雖然記載在聖經裡,但並不能代表就是神的話。他自己都需要神的拯救,能否進天國也得主耶穌來決定,他有什麼資格決定別人能不能進天國呢?所以,我們能否進天國應以神的話為準,這才是最正確的。
那對於進天國的標準,主耶穌到底是怎麼說的呢?主明確地告訴我們:「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21)「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得前書1:16)根據神的話我們就可以確定,進天國的人必須是脫離罪惡達到潔淨的人,是遵行神的道、順服神、愛神、敬拜神的人。因為神是聖潔的,進天國是與神生活在一起,我們只有罪得潔淨,達到神的要求才有資格進去。
由此可見,因信稱義就能進天國的說法是出於人的想像,這明顯與主耶穌的話不符。說到這裡,或許有人不解:主耶穌已經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我們因信稱義、因信得救了,為什麼還不能進天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2.因信稱義能代表無罪嗎
我們再看看主耶穌赦免了人的罪,這個「罪」是指什麼說的?我們都知道在律法時代的末期,當時的人因觸犯律法無祭可獻,都面臨著被律法定罪處死的危險,在這個背景下主耶穌結束了律法時代帶來了恩典時代,作了一步救贖的工作。凡是相信、跟隨主耶穌的人,犯了罪向主認罪悔改,罪就得著了赦免,主就不再記念人的罪了。可見,信主的人向主認的罪主要是指那些違背神的律法誡命、違背神話語的犯罪事實說的,主耶穌所赦免的也是指這些罪說的。我們只要奉主的名禱告、認罪悔改,罪就得著了赦免,不再受律法的定罪與懲治,神不再把我們當罪人看待,我們就可以直接禱告神、呼求神,享受神豐富的恩典與真理,這正是我們常說的恩典時代得救的真意,但與蒙拯救進天國是兩碼事。我們看兩段話就明白了。
「耶穌當時作的工作是救贖整個人類,凡信他的罪就得以赦免,你只要信他他就救贖你,你只要信他就不屬罪了,你就從罪裡出來了,這就是得救了,因信稱義了。不過在信的人身上還有那些悖逆、抵擋的東西,這還得慢慢脫掉。得救不代表人完全被耶穌得著了,乃是代表人不屬罪了,罪得赦免了,你只要信他就永遠不屬罪了。」(摘自《作工異象 二》)
「人未經救贖以前,已有許多撒但的毒素種到人裡面了,人經過撒但敗壞幾千年,裡面已經有抵擋神的本性了,所以人被救贖出來之後,只不過被贖回來了,就是用重價將人買回來了,但人裡面的毒性並沒有去掉,就這樣的污穢的人還得經過變化才有資格事奉神。……人雖然都經過了救贖,人的罪都得著了赦免,這只能說神不記念人的過犯,不按著人的過犯來對待人,但人活在肉體之中沒有脫離罪,只能是繼續犯罪,不斷地顯露撒但的敗壞性情,這就是人所過的不斷地犯罪也不斷地得著赦免的生活。多數人都是白天犯罪、晚上認罪,這樣,即使贖罪祭對人來說永遠有效,也不能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這只是完成了拯救工作的一半,因人還有敗壞性情,……」(摘自《道成肉身的奧祕 四》)
從中明白,主耶穌作的只是救贖工作,使人罪得赦免,因信稱義、因信得救,但主耶穌並沒有赦免人的撒但本性,人裡面的狂妄、自私、詭詐、邪惡等敗壞性情還依然存在,這是比罪更深、更頑固的東西,這些抵擋神的撒但本性與敗壞性情得不到解決,我們人還能身不由己地犯罪,甚至還能犯比違背律法更重、更大的罪。法利賽人為什麼能抵擋定罪主耶穌,甚至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這就足以說明我們人的撒但本性不解決,依然會犯罪抵擋神、背叛神。
對此我們也深有體會,臨到事時常常不能遵行神的道,活不出神的話,還能不斷地犯罪認罪,無法擺脫罪的捆綁。比如:當遇到涉及個人利益的事時就會流露自私卑鄙的想法,甚至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還能說謊、耍詭詐;與人相處時,還能常常流露狂妄自大的敗壞性情,喜歡讓別人聽我們的;有了地位時,就會身不由己地高舉自己、樹立自己,讓人崇拜仰望;當看到同工比我們優秀時,還能為爭奪地位互相攻擊,搞嫉妒紛爭;當我們的付出花費沒有得到神的祝福時,還會埋怨神、誤解神;當神作工不合我們觀念時,還能論斷神;等等。這些罪雖然沒有觸犯律法,但隱藏在我們心裡比外表的罪更陰險,更惡毒,能隨時隨地流露出來抵擋神。就這樣一個隨時抵擋神的人,即使被主赦免一千次、一萬次,能有資格進天國嗎?
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翰福音8:34-35),還有《希伯來書》10章26節中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這些經文說得很明白,我們活在罪中就是罪的奴僕,是不能進天國的。可見,我們接受了主耶穌的救贖因信稱義了,並不代表我們就沒有罪了,我們的撒但敗壞性情得不著潔淨,最後還是進不了天國。所以,我們應儘快扭轉不對的觀點,找到脫罪進天國的路途。
3.怎樣才能脫罪進天國
主耶穌預言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作:不能領會)。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翰福音16:12-13)「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翰福音12:48)還有《彼得前書》4章17節中說:「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從這些預言中看到,末世主再來的時候還要發表真理作一步審判刑罰的工作,潔淨所有來到神面前的人,也就是在末世結束時代之前,神會根據我們敗壞人類的需要作一步潔淨的工作,把我們從罪中徹底拯救出來。
有兩段話是這樣說的:「耶穌來在人中間作了許多工作,但他只完成了救贖全人類的工作,只是作了人的贖罪祭,並未將人的敗壞性情都脫去。要將人從撒但的權勢之下完全拯救出來,不僅需要耶穌作贖罪祭來擔當人的罪,而且還得需要神作更大的工作將人被撒但敗壞的性情完全脫去。所以,在人的罪得著了赦免之後,神又重返肉身帶領人進入新的時代,開始了刑罰審判的工作,這工作將人類帶入了更高的境界。凡是順服在他權下的人將享受更高的真理,得著更大的祝福,真正活在了光中,得著了真理、道路、生命。」(摘自《經歷神的作工才是真實信神》)
「末世基督是用諸多方面的真理來教訓人,來揭露人的本質,解剖人的言語行為,這些言語中都包含著諸多方面的真理,例如:人的本分,人對神如何順服,對神如何忠心,人當如何活出正常人性,神的智慧,神的性情,等等。這些言語都是針對人的本質,針對人的敗壞性情,尤其那些揭露人如何棄絕神的言語更是針對人本是撒但的化身、針對人本是神的敵勢力而言的。神作審判的工作不是三言兩語就道盡人的本性的,而是來作長期的揭露、對付、修理,這各種方式的揭露、對付與修理並不是用一般的語言能代替的,而是用人根本就沒有的真理來代替,這樣的方式才叫審判,這樣的審判才能將人折服,才能使人對神心服口服,而且對神有真正的認識。審判工作帶來的是人對神本來面目的了解,帶來的是人對悖逆真相的認識。審判工作使人對神的心意明白了許多,對神的工作宗旨明白了許多,對人所不能明白的奧祕理解了許多,而且也使人認識了、知道了人的敗壞實質、敗壞根源,也使人發現了人的醜惡嘴臉。這些工作的果效都是審判工作帶來的,因為審判工作的實質其實就是神的真理、道路、生命向所有信他的人打開的工作。這工作就是神作的審判工作。」(摘自《基督用真理來作審判的工作》)
神末世為了徹底拯救人類,還要重返肉身在主耶穌救贖工作的基礎上,發表話語作一步審判潔淨的工作,徹底解決我們的犯罪問題。因我們敗壞至深,犯罪本性根深蒂固,只有神發表真理,用審判的話語來揭露我們身上的敗壞、悖逆和抵擋,才能使我們認識自己的撒但本性與敗壞真相,認識自己的狂妄自大、自私卑鄙、邪惡貪婪,以及人信神的各種摻雜、不對的存心等。同時,我們也會對神的公義性情有了真實的認識和了解,自然知道神喜歡什麼人、厭憎什麼人,什麼樣的人能蒙神祝福、什麼樣的人會被神淘汰,這樣慢慢我們就能產生敬畏神的心,看事觀點不知不覺就會發生轉變,生命性情也將隨之發生變化,不再作惡抵擋神了,而是注重在神的話上下功夫,凡事都尋求真理、尋求神的心意,能按照神的話來實行,逐漸活出了真正人的樣式,這都是神末世審判工作達到的果效。所以,接受主耶穌再來的工作,經歷神話語的審判潔淨,才是我們蒙拯救進天國的路。
通過以上交通,你知道怎樣才能脫罪進天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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