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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0 16:32:29| 人氣9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聞後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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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黨顧問拿督斯里安華在記者會聲稱,他被告知總檢察署在研究警方調查其雞奸案報告後,曾勸告當局不要提控他,不過警隊一些人並不理會總檢察署的勸告,執意要繼續對他採取行動。

全國副總警長丹斯里依斯邁奧馬則在同一天說,警方已依據法律程序,完成了安華涉嫌造反自然性行為指控的調查工作,警方將把調查報告呈給交總檢察署定奪,結果總檢察署的最後決定是,將安華提控上法庭。

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在國會下議院回答浮羅山背區國會議員尤斯馬尼的問題,即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和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被指捏造證據,但負責調查的反貪污局卻沒提控權時說,憲法闡明提控權在總檢察長手上,但有兩個層面意義,即總檢察長和總檢察署。

納茲里說,總檢察長在這起事件上因為有利益衝突,不能參與決定是否作出提控,所以總檢察署的官員,例如副總檢察長等將共同作出決定。

此外,大馬聯邦憲法40A條文也闡明,律政司被授予履行總檢察長職責的權力;在刑事程序法典376(2)條文下,一名律政司可擁有如同副檢察司的權力,並可在總檢察長缺席或無法工作的情況下,執行檢察司的任務。

雖然憲法已闡明總檢察長掌握提控權,即使不是,也輪不到大馬皇家警察部隊,但安華卻說警隊一些人可以不理會總檢察署勸告,執意要對他採取行動,這豈不是說,警方一些人擁有的權力比總檢察長還大?全國副總警長和首相署部長竟臉不紅,氣不喘發表誤導言論?還是……


台長: 絕種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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