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的時候我要求去補習
可是發現沒用
於是開始拒絕再去補習
很多人都說我會後悔我當初的決定
可是我沒有
我的成績,依然在水平之上
縱使有去補習的那幾個聰明人成績大多都還是在我之上
但我的努力還是有給我帶來相對的代價
國中的時候第一次段考的作文拿了六級分
於是我被派去參加校外的作文比賽
意外的得了佳作
後來得知決賽和靜茹強辯丁噹的校唱撞期
決賽我毅然決然不去
選擇去演唱會
我爸媽說我為後悔
我依然沒有後悔
最近為了不想再有什麼事情產生
我去了前朋友的部落格留言
(有前男友前女友就會有前朋友)
決定和他們斷絕朋友關係(簡單來說就是絕交)
只是這絕交絕對不是像小學生那樣的幼稚
而是經過了深思熟慮之後我所做出的決定
我想說,我還是沒有後悔
只是為什麼,為什麼還是有人對於我的決定發出疑問?
甚至是抨擊
難道,就不能好好的相信我嗎?
我也已經不算是小孩子了
我做的決定,我會負起責任
搞得我現在心煩意亂
不要妄想改變我的想法
我不是那麼容易被改變的人
除非我願意為了你改變
除非我願意為了某樣事改變
例如五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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