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預防宣導組
100年度菸害暨藥物濫用防制繪畫比賽實施計畫
一、 依據:
(一) 法務部推動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業務工作計畫。
(二) 彰化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預防宣導組100年度工作實施計畫。
二、 目的:
(一) 維護校園純淨安全與學生身心健康。
(二) 避免學生觸犯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菸害防制法等規定。
(三) 建立正確生活認知,使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建立拒菸、拒毒之信念。
(四) 藉由本活動將菸害暨藥物濫用防制之觀念由推廣至學生層面,以達向下紮根務實之效。
三、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四、 承辦單位:彰化縣新民國民小學
五、 應徵對象:本縣公私立國小、國中(含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在學之限齡學生。
六、 作品主題:「菸害暨藥物濫用防制」相關議題
七、 應徵作品組別及類別:
類別 | 階段 | 應徵組別 |
平面設計類 | 國小低年級 | 國小低年級組 |
國小中年級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 |
國小高年級 |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國中組 | 國中普通班組(含技藝班)、國中美術班組 |
四格漫畫類 | 國小低年級 | 國小低年級組 |
國小中年級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 |
國小高年級 |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國中組 | 國中普通班組(含技藝班)、國中美術班組 |
八、 比賽方式:
(一) 收件日期:100年10月15日前(含當日)
(二) 送件地點:親自送件至新民國小,或郵寄「52043彰化縣田中鎮新民里公館路320號 新民國小 學務處收」(以郵戳為憑)
九、 各校應徵作品件數:
(一) 國小普通班組:平面設計類各校至少1件,每組至多3件;
四格漫畫類18班以上學校至少1件,每組至多3件。(17班以下學校亦請踴躍送件)
(二) 國小美術班組:設有美術班之學校,每組至少4件,至多不限。
(三) 國中普通班組:平面設計類各校至少1件,至多3件。
四格漫畫類各校至少1件,至多3件。
(四) 國中美術班組:設有美術班之學校,每組至少4件,至多不限。
十、 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一) 國小組:
1. 平面設計類:以平面設計為限。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大小一律為四開(39公分×54公分,高度5公分以下),若有需要,作品可裝框,連作不收。
2. 四格漫畫類:應徵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一律為四開(39公分×54公分),紙質不拘。黑白、彩色不拘,作品表現以4格為準,作品一律不裱裝。
(二) 國中組:
1. 平面設計類:用各類基本材料,國中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39公分×108公分或78公分×54公分,高度5公分以下),最小不得小於四開(即39公分×54公分,高度5公分以下),若有需要,作品可裝框,連作不收。
2. 四格漫畫類:應徵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一律為四開(39公分×54公分),紙質不拘。黑白、彩色不拘,作品表現以4格為準,作品一律不裱裝。
(三) 四格漫畫類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
(四) 作品表如附件一(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作品清冊如附件二(各組別請分別填寫1張作品清冊,紙本和word檔都要送,請用隨身碟或e-mail至yangchengyen@yahoo.com.tw)。作品表未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或未繳交作品清冊者,視為資格不符並不予評分。
十一、 評選:由主辦單位聘請有關專家負責評選工作。
十二、 獎勵方式:
(一) 各組錄取特優3名,頒發500元禮卷、獎狀乙紙、成果彙刊1冊;優等6名,頒發300元禮卷、獎狀1紙、成果彙刊1冊;佳作12名,頒發100元禮卷、獎狀1紙。
(二) 如未達評審水準,特優、優等可減少得獎人數或從缺。
(三) 指導獎:
1. 特優:請縣府發函各校指導教師敘嘉獎2次。
2. 優等:請縣府發函各校指導教師敘嘉獎1次。
3. 佳作:請縣府頒發各校指導教師佳作獎狀1張。
4. 同類組指導多名獲獎,擇其中最優名次敘獎,不得重覆敘獎。指導獎名單以報名表為準,公佈後不得更改指導老師。
(四) 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依規定報請縣府核予獎勵。
十三、 注意事項:
1. 所有組別均採送件方式,不另行舉辦現場比賽。
2. 國小以上「美術班」係指經教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美術班為限。(含核准試辦之國中藝術才能班美術類)
3. 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指導老師亦為1人。
4. 參賽作品需為學生個人之創作,如屬臨摩、抄襲或經查係他人代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5. 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送件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6.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有展覽、攝影、製光碟、出版圖書及製作宣傳品(如請柬、海報、布條、環保袋…)之權利,以發揮菸害暨藥物濫用防制之推廣教育功能。
7. 退件時間:公告於本縣教育資源網,於公告時間內未領回,逾期不負保管之責。
8. 成績於評審後公佈於本縣教育資源網。
十四、 經費需求:由彰化縣政府依實核付。
十五、 本計畫報請縣府核准後實施。
資料來源:http://www.mses.chc.edu.tw/index_2.htm
彰化美術教室-和美畫室 「胡美銀美術學苑」
美術升學班、兒童繪畫班、成人美術班 招生。
素描、水彩、兒童彩繪、油畫、美陶、書法、水墨專業教學。
~全新課程熱烈招生中,歡迎參觀洽詢~
報名電話:0932-588794
彰化縣和美鎮糖友里糖友三街39號(新庄國小、糖友社區)
上網請蒐尋「美銀繪畫」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