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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8 18:39:57| 人氣161|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留下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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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要懷念我

譯自Robert N. Test所寫

“To Remember Me”

總有一天,

我會躺在醫院的白色被單下。

總有一個時候,

醫生會認定我的腦功能已經停止。

那表示,我的生命已經結束了。

那個時候,請千萬不要稱呼那是死亡之床,

而應該稱為生命之床。

因為我要將我的身體拿出來幫助別人,

延續他們的生命。

讓我的眼睛,給一位從來沒見過人世的人;

將我的心,

給一位擁有一顆使他痛苦的心臟的人;

把我的腎,交給那老是去洗腎的人;

用我的筋骨、神經,讓跛腳的孩童行走;

燒去我的殘骸,

變成可綻放美麗花朵的肥料。

如果必須埋葬什麼,

請埋葬我的過錯、軟弱及偏見。

將我的罪歸還魔鬼、將我的靈交給神。

如果你要懷念我,請與我一樣;

讓我們都永生不死!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

網址:http://www.organ.org.tw

您和我,都有機會表明

器官捐贈的意願

您和我,也有可能成為接受

別人器官的受贈者

請響應

「器官捐贈 尊重生命」

理念



索卡熱線:080-091-066

上網簽卡:http://www.organ.org.tw



上面的內容,是器官捐贈協會寄來的小卡上

所寫的內容,而我擁有這張卡也好幾年了

在不期待也不害怕的情況下,我希望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

這張卡,能延續我的生命、我的愛

小卡上的詩,讓我感動很久

寫的貼切!!

在不勉強的情況下,我會讓身邊的朋友

知道我有這張卡,希望他們也能一起響應

大多數的人,還是不太能接受,尤其是老一輩的傳統

但,我以知會我的父母,他們雖然沒有很大的反應

可是我明白他們是支持的!!

最近,大愛台的八點檔

內容也是有關器官捐贈,但請記得

一個腦死的病人,如果拖太久才簽同意書

身上的器官可能不是都能捐贈的!

因為沒辦法像活著一樣,每個器官都能一樣的完好!!

證嚴法師,說過:

對於身體,我們只有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

所以,我希望,在我們活著的時候

或許幫不上這個世界什麼忙

但,至少在我們走後

能為這個世界留下一個希望跟愛

台長: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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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軒。
哇!你也有卡唷!?

我也有呢,再來握手!(笑)
2007-04-20 00:09:28
版主回應
哈哈…

(握手)
2007-04-20 08:42:5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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