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要懷念我
譯自Robert N. Test所寫
“To Remember Me”
總有一天,
我會躺在醫院的白色被單下。
總有一個時候,
醫生會認定我的腦功能已經停止。
那表示,我的生命已經結束了。
那個時候,請千萬不要稱呼那是死亡之床,
而應該稱為生命之床。
因為我要將我的身體拿出來幫助別人,
延續他們的生命。
讓我的眼睛,給一位從來沒見過人世的人;
將我的心,
給一位擁有一顆使他痛苦的心臟的人;
把我的腎,交給那老是去洗腎的人;
用我的筋骨、神經,讓跛腳的孩童行走;
燒去我的殘骸,
變成可綻放美麗花朵的肥料。
如果必須埋葬什麼,
請埋葬我的過錯、軟弱及偏見。
將我的罪歸還魔鬼、將我的靈交給神。
如果你要懷念我,請與我一樣;
讓我們都永生不死!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
網址:
http://www.organ.org.tw
您和我,都有機會表明
器官捐贈的意願
您和我,也有可能成為接受
別人器官的受贈者
請響應
「器官捐贈 尊重生命」
理念
索卡熱線:080-091-066
上網簽卡:
http://www.organ.org.tw
上面的內容,是器官捐贈協會寄來的小卡上
所寫的內容,而我擁有這張卡也好幾年了
在不期待也不害怕的情況下,我希望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
這張卡,能延續我的生命、我的愛
小卡上的詩,讓我感動很久
寫的貼切!!
在不勉強的情況下,我會讓身邊的朋友
知道我有這張卡,希望他們也能一起響應
大多數的人,還是不太能接受,尤其是老一輩的傳統
但,我以知會我的父母,他們雖然沒有很大的反應
可是我明白他們是支持的!!
最近,大愛台的八點檔
內容也是有關器官捐贈,但請記得
一個腦死的病人,如果拖太久才簽同意書
身上的器官可能不是都能捐贈的!
因為沒辦法像活著一樣,每個器官都能一樣的完好!!
證嚴法師,說過:
對於身體,我們只有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
所以,我希望,在我們活著的時候
或許幫不上這個世界什麼忙
但,至少在我們走後
能為這個世界留下一個希望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