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剛考完民法期末考,壓力瞬間釋放,感覺真不錯...
上禮拜忙出圖,昨天下班回家,小瞇一下後就開始準備今天的期末考
前陣子很多人問我,幹麻去唸法律?要考公務員?
然後我通常會回答:「喔對呀,我要當檢察官,我要推動司法改革
我要當法務部長然後狂簽死刑...」
這當然是胡謅...
...
舉個例子吧...
我媽有個朋友,我都叫她阿姨
她在我小時候,常來家裡打牌,印象中那時他們家資頗豐
但也不知道為什麼,爽日子不過
搞互助會,後來被黑道親戚倒了一千多萬
然後又不知道怎麼搞的,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有詐欺前科的某女子,
只因為那個阿姨被他她的友人評價為「這個不錯肥,不讓她揹一點債不行」
接著無緣無故地被當公司的人頭,又被偽造文書向銀行貸了六百多萬
後來法院也跑過了,最後還是靠那個黑道背景的出面才要回六百萬
當然,條件是之前倒的一千多萬就算扯平...瞎
最近聽說,她老公在大陸的投資也是經營不善,
股權都被買光,錢也都拿來還債了...
...
幾個禮拜前,那個阿姨面容枯槁,一臉嘎了幾百張票似的
拿了一張別人開給她的20萬支票,
是一張芭樂票,到期日寫著去年的一月,債務人之後刻意避不見面
是阿,去年一月跳的票,現在才在要,被當成肥羊吃得死死的
跑來問我爸媽該怎麼辦,其實我爸媽也借了她一、兩百萬
我覺得那個阿姨傻,但我又覺得我爸媽更傻...
只聽到爸說,寄存證信函要求出面,否則採取法律途徑
存證信函真是下戰帖的一千零一招...
後來媽說我有在唸法律,就把我叫出來問意見
而我去年七月時有修強制執行法,剛好可以拿來賣弄一下
但我一看到支票,當下就反問:「為啥當初不請對方開本票?」
看那阿姨一臉疑惑,我知道她並不曉得本票跟支票的差別,
本票厲害在它不用經過訴訟,直接本票裁定就能強執了
這也就算了,我請她自己判斷對方的心態,看要不要供擔保先假扣押.
然後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不過這就是直接兵臨城下了,如果對方抵死不還而提出異議,
接下來就是直接調解或進訴訟程序了....
提供意見後,我對這件事也就沒再置喙...
...
事實上,我不認為這樣邊工作邊念書能有多專精
而且跳tone跳太大,頂多就只能算是替將來鋪路,多點安全感~
不過學法律至少讓我對法條不陌生,然後比其他人更敢走法律途徑
目標是讓自己能獨立寫狀紙,遞狀紙
我想,這將會是件很有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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