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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0 14:50:00| 人氣1,92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日本.人文】平安女性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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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女性的一生
200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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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時代的女性,依其家庭環境、容貌、教養、性情、智力等等,運數千差萬別,而她們的命運往往又取決於父兄、四周人的意向。不過,基本上,人生必經之路的習俗儀式,則大同小異。以下簡略介紹當時女性一生中的俗例。

出生:呱呱墜地當夜、第三夜、第五夜、第七夜、第九夜,連續五夜在家設喜筵,所有親朋好友輪番到嬰兒家,分別贈送衣裳、日用器具、食物等。上自皇室、攝政、關白、大臣宅邸,下至一般平民草屋,規模或許各異其趣,卻都一定會設喜筵。第三夜是「啜粥」儀式,由兩人互相高呼祝詞,再喝下事前準備的粥。

命名:第七夜是命名日。此習俗與今日一樣。

五十日、百日:生後第五十日及百日,另設特別喜筵。於嬰兒前設置小食膳及沙洲盆景。

剃胎髮:嬰兒時期剃過一次胎髮後,女子通常於三、四歲時再削一次,男子則為五歲。但也有特例。往後女子就終生不再剪髮。

褲裙儀式:無論男女,在三至七歲之間,照例須設宴舉行「褲裙儀式」。此時,通常請親戚中最尊貴的人,為幼兒結褲裙腰帶。

穿裳儀式:此儀式相當於男子的成人戴冠儀式,於十二歲至十四歲之間完成。除了穿裳,當天也同時進行結髮、拔眉、染牙等儀式。

結婚:婚姻制度是「招贅婚」,但與後世的招贅意義不同,並非讓男方承繼女方姓氏及家產,而是男方先住進女方家數年,待自己達某種程度的社會地位,置家產後,再迎女方入自己家。男方也可以不住進女方家,而採「訪妻」方式。平安時代末期才出現「迎娶」方式,且以武家為限。

求婚:男方先送和歌給女方表示情意,等女方父兄調查過男方家庭背景,再代女方拒絕或同意。若同意,雙方挑個吉日,男方於當天夜晚與隨從搭牛車到女方家。在中門下車,手持脂蠋進門,直接自寢殿側階入寢室。當天夜晚,女方父母必須懷抱男方鞋子就寢,這是希望夫妻倆能白頭偕老的咒願。而男方手持的脂蠋,則移至寢室前燈籠,燈籠須持續點燃三天。新郎新娘同時入帳幕,再吃食盛於銀盤上的糯米糕。此外,男方須連續訪妻三天,第三天或第四天夜晚,才首次與女方親朋好友見面,設宴慶祝。往後,男方便住在女方家裡,或可以隨時來訪妻。

(圖:寢台)

婚期:一般而言,男子於戴冠儀式後便可結婚,女子通常在十六歲左右。也因此,初婚幾乎都是「姐弟婚」。

近親結婚:平安時代非常注重身分貴賤,不同階級的人無法通婚,也因此,對同族或近親間的通婚極其寬容。異母兄妹或叔姪結為夫妻的例子,屢見不鮮。但不能以現代人眼光說他們亂倫,當時,縱使關係是異母兄妹或叔姪,在同房之前,通常彼此從未見過面,等同於陌路人。例如《源氏物語》中的夕霧,從未見過繼母紫之上,而柏木也從未見過妹妹玉鬘。

離婚:因沒有所謂的結婚證書或戶籍制度,離婚也就比現代自由。男方甚至不用通知女方,只要停止訪妻即可。而女方也可在男方疏遠後,迎進其他對象。孩子大抵由女方撫養,所以孩子不會成為離婚時的絆腳石。

懷孕:懷胎三、四個月時,後宮后妃得回娘家待產。五個月左右,進行「著帶」儀式,也就是纏「妊婦帶」。往昔的「妊婦帶」是一條白布,事前必須先讓僧侶加持後,再纏在肚子。現代通常在戌日(祈願如狗那般安產)穿戴「妊婦帶」,「妊婦帶」的形狀也多種多樣。

生產:當時是蹲坐生產,產婦用力摟住前方的看護婦女,蹲坐於床褥,後方還有一位看護婦女。而為了鼓勵產婦,一旁的人有時會甩土器,製造音效。

大壽:四十歲以上逢十的壽辰。當時四十歲以上的女人,均被視為老婦,一旦到了老婦之齡,大部分女人往往選擇在家出家,拒絕與丈夫同房。

死亡:屍骸身穿白衣,頭部向北,四周豎立屏風、幔帳,枕邊立燈台。沐浴後入殮。夜晚出殯。平安時代通例是火葬,但可以按遺言進行土葬。不過,若碰到時疫流行,就顧不及葬禮了,不但火葬場的鳥部野,鴨川河灘、街道、水渠也遍地可見棄屍,慘不忍睹。


轉載自--日本文化物語:http://miya.or.tv/index.html


作者:本文經<<陰陽師>>中譯本譯者茂呂美耶小姐授權同意轉載,他人勿經台長同意不可任意轉載.

台長: 卡丹札蕾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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