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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0 16:13:24| 人氣24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井一二三.東京人】曾在十字路口A形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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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男女之間會有友情。只是,友情和愛情向來是鄰接而互相敵對的領土。於是,當我們進入愛情的領土時,在友情方面看來,我們簡直是叛徒。

原來跟朋友通電話消磨的時光,現在要用來跟戀人親親密密了。忽然有了孤獨的夜晚,朋友自然地有所埋怨。連同性朋友都會這樣。如果對方是異性,情況就更複雜了。

友情和愛情,很難同時擁有,正如很難同時真誠地愛兩個人。這是有了男朋友的剎那,失去了男性朋友的故事。我這麼地總結我和你的關係,N,你會介意嗎?


‧ 跟我同一個角落

學漢語的日本人一般都不善於英語。相反地,會說英語的日本人一般都不去學漢語。這本來不是問題。在日本,彼此說的是日語。

可是,一到國外,尤其是中英文都流通的地方,這就成問題了。我的例子是回歸中國以前的香港。

當時,旅居香港的日本人,有的說英語,有的說普通話,也有的說廣東話。平時各自的日子過得去。然而,當大家聚在一起,就出現了二十世紀末的巴別塔。

說英語的人,自然不會看中文報紙,於是他們只知道馬丁李而不知道李柱銘。有些香港人的名字甚至有三種版本。例如,蘋果日報的老闆黎智英,在英文報紙上是吉米來,一到粵語專欄裡他成為肥佬黎。我們在銅鑼灣的日本料理店聚餐,雖然說到的都是香港事物,但是往往搞不清楚彼此指的到底是甚麼。

我自己處在英文和普通話交叉的地方。至於廣東話,我始終幾乎聽不懂。

在那語言十字路口,N也站在跟我同一個角落。不過,他的中文是在台灣學的,英文則是在星馬學的。
我們差不多同歲。N只比我小幾個月,但他喜歡叫我姊姊,表示既親切又有不可(或他不願)跨越的門限。
我剛到香港時,N已在香港幾年了。他是攝影師,畢業於日本大學藝術系(略稱日藝)攝影專業,在日本行家間算是頭號名門。學校一出來,N就任職於一家廣告公司。那是一九八○年代,日本經濟頂好的時候。二十多歲的小伙子年底拿的獎金非常可觀。
大概是時代的風氣鼓勵他遠走高飛的。N先到台北幫當地朋友成立攝影工作室,接著又去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生活以及工作。我們認識的時候,N說快要慶祝南洋生活十周年了。才三十多歲,至少在我們圈子裡,他是個十足的南洋老手。


‧ 人和人之間

現在回想,當年我們的生活,在很多意義上,都處於十字路口。二十世紀末;香港回歸中國前夕;既不年輕,又不很老;有專業,但沒有很大的成就;何去何來都不清楚。

再說,有過感情上的挫折,自個兒住在香港。

當我們開始單獨出去喝酒時,N剛失過戀。他女朋友是華裔美國人,據說是洛杉磯名門家庭的閨女。N去美國旅遊時認識她。後來,經過幾年的越洋戀愛,對方來香港跟他同居。
「可是,她已經走了,」N喝著第幾杯的黑啤酒說,「因為我留不住她。」

「為甚麼?」

「我沒有能力使她幸福……。姊姊,妳再陪我一個小時好嗎?我還要喝一杯。」

N重複地講女朋友多麼可愛、多麼天真,他多麼愛她。但是始終沒有告訴我他們分手的底細。同樣地,無論喝了幾杯酒,我也從來不跟他細談自己的感情來歷。

那個時候的香港,社會風氣實在很頹廢,男女濫交相當普遍。我和N之間,卻總是有不可跨越的門限。他長得很高,雖然不是美男子,但也不算難看。他也有幾次跟我說:「妳是很有魅力的女人。」然而,最後,在地鐵上或者的士上,當我們分別時,彼此之間的擁抱永遠是所謂A形的,也就是上身接觸,而下半身離得很遠。

至今我認為,那不是見外也不是冷淡,反而是友情或者惻隱之心。我們都是受過傷的人,如果再接近,非得彼此再折磨不可。畢竟,我們身在夕陽的英國殖民地,不久全部都要成為過去,即使在人和人之間,只能互相消費掉。


‧ 真正告別

有人說,同情是愛情的開始。那麼,也許,同病相憐永遠是友情的燃料。當一個人的「病」好了,友情的基礎似乎也瓦解了。

「姊姊,妳肯定會喜歡他,」N說。我們要一起去見東京來的行家。「他樣子不差,類型屬於我這種。我知道,妳肯定會喜歡他。」

N說對了。我一見他就喜歡得要命。可是,在N面前,我不肯流露感情。對方比較積極,要大家一起到我家繼續喝酒。那晚,先走的是N;他還要留下來。

在門口送N時,我們仍舊A形地擁抱。他眼睛和我眼睛,都稍微含著淚水。我沒有說出「對不起」,N倒領會似地點頭了。

我和N真正的告別,是在那個時候完成的。後來,我要求他做愛情參謀,三個人見面結果鬧彆扭等,其實都是多餘的。

從友情的領土跑到愛情的領土去,似有背叛之嫌。我微微覺得對他不起,因為好像我一個人跑出了十字路口。有人說,N最近經常在跑馬場消磨時光。


資料來源--奇摩《新井一二三.東京人》電子報

台長: 卡丹札蕾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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