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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8 22:52:55| 人氣1,47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從“娘娘腔“到“變裝“再到“變性“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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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這些地區的運動與人權的開放,你並不會看到或聽到什麼聲音說同志人權是這些外顯的社會邊緣人士爭權爭來的。-- 因為其實並不是,且類似這類引述其他新聞或blog的說法也並不是完全正確的。
甚至尤其可惜地,這些外顯人士“竟然“認為同志的平權是他們的功勞。

即使回到當年石牆運動發生的club是個drag queen show bar,看秀的人並不是drag queen,也並不都是fairy queens。(想想即使你現在去任何一個gaybar看drag queen show,裡面是否都是被我們之前稱為“不男不女“的T婆或sissy men呢?)
而一般認為石牆運動的發生跟鼎鼎大名的Judy Garland去世有關,當晚整個club的氣氛是在mourning狀態,也因此對警方的盤查臨檢等更加情緒上的火爆而引發。我看過國外有別的blog老人寫出回憶當時的場景以及其他interview,我當然地相信drag queen與變性人有跟警方發生拉扯(比方拉住她們的鋼管舞台不願意下來等情事),但這不.代.表.她們叫做站在運動的第一線或是整個同志運動是”因他們而起”或因他們而變得hip and happening。

同樣相對的來說,放眼望去全球現在同志人權比較高也比較平等的國家,從北歐到西歐通過同志婚姻的幾個國家與加拿大,如果仔細回溯當初的運動,其實你不會認為這些drag queen該把同志人權說成是他們的功勞似的 -- by which I meant they surely had contribution, but they’re also just part of the movement。

舉例來說加拿大的人權演進與多次跟澡堂經營者與一些被臨檢的憤怒民眾幾次大規模的抗議有關(你啥時看到澡堂裡面有變裝或變性人?),這些本來躲在社會角落的雙性戀與躲進婚姻衣櫃裡的同志,在被警方臨檢並被羞辱到忍無可忍之下乾脆用最直接也最勁爆的方式站出衣櫃來抗議,這些都是對後來平權重要的運動里程碑;同樣的查看北歐與荷蘭的運動史與權利開放,我實在查不到什麼“因為drag queen他們的being out there“才讓丹麥在十多年前就成為第一個開放Civil Union的國家而荷蘭更成為全世界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

所以老實說,這部份我反而覺得是不知從哪而起而開始中文資料一個個錯誤的延續使用或傳承下去的結果。(這部份倒是非常肯定是翻譯自美國的資料,因為唯有美國石牆drag show bar有直接involve到同志人權的發展)


當然,同志今天真有什麼地位或運動真有什麼成果,絕對不會是躲在衣櫃裡不敢參加遊行示威或甚至家裡還有個妻小的”雙性戀”同志的功勞。但again,我也不覺得會是走極端路線要“顛覆“異性霸權的激進派的功勞。

就像,女權即使有怎樣的進步與成果,並不可說是都是那些視男人為無物,強調女性主義而讓世人討厭的高姿態女的功勞;或,民進黨到近年的執政跟當年的激進派與十多年前只會作秀每當電視一照就打架的政治人物有關。

這些人物,當然絕對並非沒有建樹,但在走在前端或尖端製造新聞與聲音以引起人民注意或許值得歌頌表彰之餘,他們相反的也還可能造成不少反效果。一正一負的結果恐怕只是讓他們的contribution somewhat limited。(而糟糕的是這群人卻還不這麼覺得)

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中庸滴水穿石的潛移默化才是最後能造就愚公移山奇蹟的那根仙女棒;也同時是為何如Ugly Betty或Wedding Wars之類的電視或商業之作最後可能其實能真的深入人心而進入骨刺裡,比沒人看得懂也沒什麼大市場高處不勝寒的藝術小眾電影能發揮更大效果的原因。


社會與世界的確在改變,各個不同的地區也在用他不同的腳步與速度在前進中。但要所謂“主流價值觀“鬆動或刻板印象解除需要時間,同時也需要自己人、弱勢、或被歧視的一方尋求主動的改變並尋求一個中心點來讓彼此靠攏,這從種族到同志尋求融合融入或了解都是相同的。

類似的,今天社會接受度可以大開可以改變,對男有男的樣子女有女的樣子的定義鬆動,從WIll & Grace的角色Jack到Ugly Betty的Marc跟Justin可以很三八阿花也有一點點sissy,卻sissy的很可愛,還可以融入大家還“得到認同“,我想這可愛的重點在這些人是在“作自己“。

今天在WIll & Grace裡Jack可以穿女裝,或甚至在穿男裝時刻意裝作自己有一頭長髮似的摸自己秀髮;Ugly Betty裡的Marc可以講話嘟嘴或頻照鏡子甚至作花痴狀(其中也數度扮女裝過),但你感覺到的是自然(當然某部份也是演戲的搞笑),在現實生活見到這樣的人你也許還可以跟他笑鬧說他girly或三八,或當著他的面說too gay,但你不會討厭他。

今天有另外一些人的娘娘腔給人的感覺則是刻意,“因為自己覺得是女人“所以要大家閨秀、“因為自己覺得是女人“所以坐要有坐樣、“因為自己覺得是女人“所以走路起來會騷手弄姿,那樣的情況就不被覺得是可愛,而是詭異,也自然就不容易被喜歡。

出於自然或是你那潛意識下告訴自己要端正圍坐的體態與儀態好像乍看之下結果相同,實則不然。
就像有些人的個性就是給你自然好相處,有些人的好相處雖然表面上滿臉笑盈謙恭有禮,卻讓你覺得不是做作,就是笑臉背後藏著兩把刀,是一樣的。
(想想Transamerica裡的Bree,演員被提名奧斯卡不是沒有理由的。這麼多人過去都演過變性/變裝反串秀,為什麼沒人覺得演到一個該被肯定的地步?)

人並不是那樣複雜的動物,在跟自己熟悉的東西不同的時候,自然感到奇怪,覺得詭異時,自然就有如刺蝟把刺都豎起來,這就像是動物的天性一樣,不管是用氣味聲音等來區分天敵朋友或甚至求偶,還是“同樣羽毛的鳥之所以飛在一起“的道理都是一樣的。

也自然,有人、有不同,就自然會有所謂的歧見或歧視。而這歧見可能來自性向、來自不同膚色、不同種族,甚至可以是同個膚色同種族下的不同社會階層(比如上流都會v.s貧困鄉村;勞工v.s中產階級)或不同政治體(我們跟大陸;南韓跟北韓;互相討厭的荷蘭人跟德國人)。

(p.s 所以這邊並不是在用Transamerica的Bree來笑變性人,我也強調過對他們的命運的同情。但將心比心,人是高等動物但卻又其實跟一般動物沒什麼差別。就像小孩子第一眼見到因火顏面傷殘或車禍少隻手腳的人都會嚇哭一樣,視覺的不同跟觀感的不同都需要時間,也需要多一份了解。直接質問歧視的一方“你為什麼歧視我“,並沒有一丁點的用處。)


而另一方面,要去“顛覆“異性霸權、去challenge當今的男女性別觀念為何是從出生就是男寶寶用藍色女寶寶用粉紅色、為什麼男人一定只能剪短髮一留長就被認為是不倫不類、為什麼男人不能穿裙子不能擦口紅眼影這樣社會“主流“的價值觀的思想與行為這類被一般人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當然很好,這種“think outside of the box“的確正是我們進步與改變的動力。

但這樣的質詢過了頭時,卻也讓人有種像是在質詢“那我們為什麼要追尋星期制?“、“星期制又為什麼是從星期日開始?“、“為什麼我們是週一到週五工作六日休息,而不是週四工作到週一然後二三放假?!“之感。
中國古人哪有什麼星期制?古人用的是上旬中旬下旬,一旬很明顯的是十天,而非七天。

這樣說並不代表那些質詢並沒有意義,只不過當一個社會有某種的制度、規範、秩序時,你要改變他,可以,但就要時間了。
而自民國元年整個中國採行西曆開始,甚至把一些重要節日比如孔子誕辰仔細地算去看本來農曆對應到的西曆該是哪一天,想想到現在有多少老一輩的人到現在還是要看黃曆、要注意啥時是初一十五、甚至用農曆過生日?

也當然這個世界還有待進步,同時每個人能接受的尺度寬度也不同,或甚至你當然也可以質詢或希望改變成“週四到週一工作,二三休息(想想國語的星期還有123的循序,外文的星期可根本沒有排序)“,只是改變都需要時間。

而有些東西簡單,有些東西比較難。就如即使洋人硬破大門而入要求中國西化以及讓洋人傳教,洋人的教廷與整個文化到現在百年來也還是未能動搖中國傳統思想的根基;讓中國人慢慢卸下唐裝換“洋服“,或讓曆法從農曆改行陽曆,也都花上了數十年與數代的時間,才有辦法讓一個社會改變。更別說一個民族國家社會的飲食習慣,大陸人南米北麵,南方人一餐沒吃到米飯就覺得沒有吃飽,北方人沒吃個饅頭麵條就覺得奇怪;土生土長的中國人(甚至有的ABC,看父母有多傳統)永遠也不能接受國外的冷食當一餐,沒幾天沒吃到中餐就可能哭爸哭腰,改變豈是那樣簡單?


而這個質詢的過程或改變的過程如果過於激進,只怕也就成為叛逆。而也就如我們青少年時期為做而做為反叛而叛“只要別人說我不可以怎樣我就硬要怎麼樣“的叛逆期,只怕也通常是我們終其一生跟父母關係最差的幾年。

也所以就如羅馬教廷當年吃鱉,當打開中國大門再次有機會捲土重來時,還有哪個教派膽敢要中國人不得祭祖伺孔一樣,要別人接受,得自己放聰明,先尋求拉近距離,再來做思想上的同化與潛移默化的改變;不管是宗教、是政治有如當年共產黨的奪權,或是文化,其實都一樣。

如此看來的話,則是那在同志圈裡“好像看不出來“的隱性派,才“意外地“是那推動社會對同志友好度改變那看不見的那隻手呢!!
(p.s 隱性派不是說是在衣櫃裡的同志,而是相對於外顯性強的同志而言的那些出櫃但在“主流同志社會學“裡可能反而覺得人家是在straight-ACTING的人)

後註: 個人的感覺與觀察下,相對於外顯性強的同志裡,只有那些櫃子可能還出到一半(就一隻腳還踏在櫃子裡)且隨時在意自己有沒有“漏餡“的那種人,才會使用straight-acting的詞並強調自己也希望別人(自己身邊的朋友或尤其dating的另一半)都“straight-acting“。

但如文中講到同性社會學裡因“外顯性強“的同志比較容易“積極進取“地在這個領域發展並做反擊也反成“顯學“,明顯地這些有的時候“某種程度有目的地“在彰顯譬如女性陽剛啦等學說的“同志顯學家“,一方面常覺得就是因為自己being out there所以權利是他們給爭來的(就好像女權是激進的女性主義者爭來的似的),另一方面也可能是身在這個世界過於深入而反而忘了這個世界(aka, gay community)並不是只有Will & Grace的Jack所組成的,而“外顯性不強“的“隱性派“也並不是都是那些一隻腳還藏在衣櫃裡的人,還有很多是out and proud的“隱性派“哪!(不外顯,並不等於不出櫃,也並不等於“straight-acting“,只是很遺憾地這樣簡單的觀念似乎並不為這些人所融通。)

p.s 外顯性的強弱是相對而非“絕對值“。比方說文中提到的Jack (Will & Grace)、Marc (Ugly Betty)、Justin (Ugly Betty)就算是比較強的,但如前不久才出櫃的CNN主播、演員Neil Patrick Harris或J. R Knight就是比較不強的。
(也同時,外顯性比較強代不代表girly或娘娘腔?當然不一定,因為你可以符合Will & Grace裡的Will穿著乾淨從服裝到家居都stylish、可以一週上五次健身房butch up然後穿著緊到不能再緊的衣服展露線條,這些都可以是“外顯“而被人稱是“TOO GAY“! 而從那再到變裝以及變性之間,還是覺得模糊的話可以多讀兩遍文章~:p)


另註: Will & Grace失去同志圈觀眾另有一小則花絮,即使個人以及多數人都相當喜愛Will & Grace裡面Jack的角色,卻對演員聲稱“自己沒有性向且也不重要,他只希望自己是個好演員,今天演出同志大家相信他是同志,演出異性戀大家相信他是異性戀。“一事,跟GLBT圈內不少聲音一樣覺得不以為然。

Truth is, guess what, if you’re a good actor, you ARE a good actor。你的出不出櫃跟大家相不相信沒有一點關係。
去年度從童星出身的Neil Patrick Harris出櫃、電視影集Grey’s Anatomy出櫃的演員T. R. Knight皆演出異性戀,前者甚至還是花花公子;而演出Ugly Betty同志助理Marc角色出色到受到同志圈高度注視的演員最後是straight。

演的好不好跟你的性向沒有關係,但願不願意出櫃的態度卻可以讓人applaud或piss off。
演出Jack的演員Sean Hayes很明顯地因此導致人怨,眾多因素交錯下讓Will & Grace後來收視失利,尤其面對GLBT裡自己強烈的反彈(另有lesbian團體的多次抗議該影集對女同志的不友好笑話),最後匆匆下檔(甚至在被女同志團體抗議的幾集連重播都會刻意跳過,根本不敢再播)。


(寫於後話)特別聲明,我可從沒說過我是“外顯性不強“的gay喔! 不管是從現實生活認識我或只是閱讀網路的朋友都該知道我可還是會被人稱“很gay的gay“!我絕對有像Ugly Betty的Marc的三八時刻,可以有Will & Grace的Will的穿著與居家裝潢品味,還可以在gay club打赤膊跳舞。

但同時我做自己,在面試直接問配偶是否享有我的benefit、上班第一天可以讓從HR到部門單位知道I’m gay and monogamously coupled;卻在知道性向不重要(所謂性向不重要的意思是沒人會在乎所以你該像straight一樣沒什麼好躲藏的,沒有straight會藏半天或在人問之下支支嗚嗚;而不是像多數同志覺得的“那是我的私事所以不重要“,或像演員Sean Hayes地不願意承認)、知道做自己的同時知道分寸,知道這是一個商業所在所以不會像Sex and The City的Miranda律師事務所新來的associate身穿薄紗see through洞洞裝或做花枝招展甚至是去擦眼影穿裙子的打扮(不過事實上那就根本也不是我了,洞洞裝的style完全不是我的個人風格,化妝品或裙子就更不用說;但again我也不會穿緊身背心上班去)。

而我覺得那不叫做straight-acting、叫做追求或依循“異性霸權“或叫做“失去自己“,這叫做知道什麼東西是appropriate。

台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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