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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9 07:35:25| 人氣4,590| 回應25 | 上一篇 | 下一篇

@的音樂沙發之 Enigma的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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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講到了所謂Trance music衍自techno而非真正美國的House的起源,不能不提到在距今已經16年前的1990年發行的德國大碟 -- Enigma的MCMXC a.D.。

專輯打從一開始的那低吟女聲在soothing的背景音樂中緩緩吐出“Good evening. This is the voice of Enigma. In the next hour, we will take you with us into another world, into the world of music, spirit and meditation. Turn off the light, take a deep breath and relax. Start to move slowly, very slowly. Let the rhythm be your guiding light.“那段話開始,你就可以知道這是一張非常特別的專輯。

而事實上,Enigma的這張在打擊樂器陪襯下加入葛利果旋律以及對比的女聲而衍生出冥想與迷幻效果的專輯,不但被視為非常重要的Trance發端宗師之一,也其實造成跨界的連鎖震撼效應。
對Trance (或當初那些對現實憤慨的失業青年;Raver)來說,那沈迷的幻覺效果便是他們所追求也想自我放逐騰空的,也所以未來整個的十年的Trance演進變化也就更加重也更追求這樣的(迷幻/冥想)效果;而對於新世界(New Age)或是世界音樂(World Music)來說,則開始了一連串向自然、向古老神祕的宗教(不管是這樣數百年前的葛利果還是世界其他古老宗教)、向世界各地民謠民俗取樣的研究與膜拜。而那種混合著節拍對應女聲的soothing與空靈效果,則是後來所謂的Lounge或Chill Out music的開始。

這個被世人所知的德國樂團,其實主要的首腦作曲人Michael Cretu是羅馬尼亞人。在Michael Cretu成立Enigma之前早在80年代初期其實就有一曲“Moonlight Flower“,用電子合成器產生出夢幻的效果的歌曲。而到90年以自己老婆Sandra為主唱以及幾個樂手組合而成的Enigma,在這融合十六世紀的葛利果聖歌、排簫、笛子與打擊樂的單曲“Sadeness part1“所帶出的整張專輯震撼了全球,理由不只是因為前述的空冥與迷幻加以宗教或世界音樂的採樣以及對應低聲呢喃的女聲的嶄新方式,而更在他的主題。

MCMXC a.D.整張專輯的主軸在性與宗教在現實人生上的掙扎,其中“Sadeness“在質疑寫一系列性虐待色情與哲學文學的法國貴族Marquis de Sade的信仰。但其實跟專輯其他更用如一些基督教世界末日等的預言與信仰的歌曲,其實在做整個徹底的反思。

看看“Sadeness“這段不斷重複的主旋律部份的歌詞:

Sade, dis-moi
Qu’est-ce que tu vas chercher?
le Bien par le Mal
la Vertu par le Vice
Sade, dis-moi, Pourquoi l’evangile du Mal?
Quelle est ta religion, Ou sont tes fideles?
Si tu es contre Dieu, tu es contre l’Homme

而“Sadeness Part1“這支單曲以及“Principles of Lust“(註一)也因這樣“宗教與性“的爭議讓MV像焚燒十字架的Madonna那樣在數個國家被禁播。


儘管如此,Enigma的這張專輯還是橫掃了全球爬上了超過二十個國家的冠軍位置,而在美國雖然單曲Sadeness跟專輯分別只拿到第五名跟第六名,這張專輯卻停留在Billboard200榜上長達282週(超過五年),成為德國有史以來銷售得最好的專輯(不管是內銷還外銷)。(註二)


Enigma揉萃各種元素而成的專輯散發出的獨特神秘感與釋放出的能量叫人癡迷,而那種與主軸結合的催情呢喃聲加上自然靡靡之音的空靈感,更讓人直接有如置身於野外,在營火前與愛人愛撫做愛的高潮感 -- 事實上,當你嚐了一塊大麻蛋糕後聽這張專輯,聽著那“Sade, dit moi. Sade, donnes moi. (Sade, talk to me. Sade, give me.)“的歌詞,催情指數直接破表,保證是你的best sex ever~(當然,催情也因為中間女聲的喘息聲有關係啦! 另外,不在合法可以吸食大麻跟吃大麻蛋糕的人還是請不要去非法取得,不用吃迷幻藥還是可以有good sex的啦!!)

同時,這張專輯有如當初介紹過的Amanda McBroom一樣,因為他高超的錄音技術把整個高低音的立體感,與各種如排簫直笛等樂器和背景風聲以及電子節拍的合成的各道音軌層次表露無遺,也因此成為發燒友測試音響的重要CD片之一。


這張MCMXC a.D.專輯無疑是90年代的傑作之一,也同時個人認為是他們的最佳之作。-- 事實上,在國外的確也是這首張專輯賣的最好,Enigma因為這張專輯還直接在下張專輯未發表前就得到了一百多萬的訂單。只可惜這張各界引領期待的後續專輯成績未能超過第一張,後面的專輯則更是每況愈下,現在Enigma其實已經解散了。(不過吉他手前一年還出了一張非常棒的Lounge專輯。)


後面越賣越差也其實的確沒有大突破的專輯就不提了,不過其實MCMXC a.D.的後續專輯“The Cross of Changes“其實評價還是很高,且賣的也還算不錯。而尤其這張專輯裡面被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選為宣傳歌曲的“Return of Innocence“(台灣翻譯成“反樸歸真“)當初因為牽扯到sample台灣原住民同胞郭英男的歌聲而起的版權之爭,讓這張專輯在台灣是破天荒的知名。也同時很多台灣人甚至也因此才知道了Enigma。


說到此老實說我必須再老實不客氣地批評台灣的媒體以及台灣人自己的無知。

首先,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事實上沒有真的幾個人可以知道得很透徹,被聲稱“盜用“或“剽竊“的專輯“The Cross of Changes“其實早在1993年就發行了,到了1996年因受到歡迎(註三)加上世界音樂的關係所以獲選為奧運歌曲時其實根本已經過了有三年之久。以Virgin/ EMI如此大的唱片公司,其實並不可能真的會在知情的情況下願意去犯侵權的行為。三年來,沒有一個台灣人去抗議或控告整件事,直到三年後一張專輯擺到早就是舊專輯了才突然提告,其實心態根本就可議。就郭英男本身也許的確真的覺得只是想“討回個公道“,其他從旁敲羅打鼓的人,尤其是唱片公司,其實我就不敢說的準了。畢竟對唱片公司來說,這絕對是製造新聞創造唱片的銷售的好賣點。

再者,我曾經看過詳細的報導說當時的提告其實要求不但CD內頁必須表明歌曲出自台灣的郭英男,還必須打上為“主唱“跟“創作“,並且要求利潤分紅。
“Return of Innocence“其實跟“Sadeness“一樣,屬於標準Enigma採樣(Sample)放在背景而陪襯創作的歌曲。所以被採用的“老人飲酒歌“其實充其量只是裝飾音或編曲上的陪襯而已,就像Madonna Hung up採用ABBA老歌間奏當sample是一樣的。
一個“陪襯“效果,你要人家CD打印名諱甚至要利潤分一杯羹都沒有關係,要叫人家把你寫你才是“主唱“,這成何題統?!

而有趣的同時在爭執“剽竊“或物(名)歸原主的著作權法問題上,今天的歌謠雖然發聲的確是郭英男的聲音,但要是Enigma今天找人哼哼阿阿地唱出那段歌謠當陪襯呢?(當然他們並不會知道那是阿美族的阿美語也不會說不會唱阿美語)
那麼,今天所謂的版權、著作權等問題,請問要跟誰去索取?

從一開始Sadeness加入葛利果音樂起開始大紅的世界音樂,最重要的元素就是跟世界各地的民謠或傳統音樂(Folk)採樣。嚴格講起,這甚至有如孫燕姿作曲“天黑黑“同樣採用“天黑黑“的古老民謠,是很類似的“創新“曲。
台灣人沒有這樣的素養跟認知,要求“正名“為“主唱“甚至“創作“,其實是笑破人家大牙。

當然again, 今天在Enigma並沒有重唱,而是用郭英男的聲音。但問題回來了,當初孫燕姿的天黑黑版權該給誰呢?又,郭英男演唱傳統阿美民俗歌謠,他出的唱片要不要付版稅呢?哪一個早已蓋棺的死人骨頭又該來跟他要這“侵權“發表唱片的“一口氣“呢??!


今天Enigma賣500萬張專輯,是因為這個團的才氣,因為他們的融合跟創作的功力,以及整體專輯製作的創新跟努力以及精緻,並不是因為一曲用了一半郭英男“老人飲酒歌“而製作而成Return of Innocence一支單曲而已(且單曲長度四分鐘到七分多鐘不等,而郭英男的聲音的確是有重複出現,但就像Hung Up裡的ABBA歌曲ㄧ樣,是sample為過場曲,長度恐怕只有一分鐘上下)。


而說到這邊真的必須說媒體到台灣人,都露出了一種島國人民的心態與個性,媒體一炒作的結果大家都知道,大家都一鼻孔出氣,但其實都人云亦云也沒人知道狀況,沒多少人完整聽過Enigma的單曲或甚至整張專輯(真不知道多少人買過或聽過這張專輯,或至少下載過音樂來聽一下到底是什麼樣子?),沒有人願意去看看國外怎麼報導或知道始末(不管英文好不好,這是誠意問題,有誠意,一個字一個字查字典可以吧?),就一股腦地“抄襲“、“剽竊“、“偷用“地謾罵(其實搞不清楚狀況還跟著人云亦云,不才是最愚蠢的一種抄襲一種copy? -- 就跟鸚鵡沒有兩樣~)。

我以前就曾無聊亂查查到了有台灣人甚至以這個事件來寫碩士論文,作為製作權法保護的研究。但同樣的,留學在外的人見解就不相同了,人家寫了一篇“歌謠“不等於“音樂“來當論文。(註四)

我不想很直接地講這是“見聞“多寡的問題,但我必須說我會同意後者的想法多一點(也其實表達的很清楚了,真要“保護原住民版權“的話,請問後來出唱片的郭英男必須付版稅給哪一個阿美族的老祖宗老骨灰呢?!)。


而另一個有趣的是,據國外的記載郭英男其實遲遲到了1998才提告訴,這跟國內媒體或現在查的到的blog多寫“努力三年來在99年達成庭外和解“其實並不同。我另外曾經看過資料,因為美國的Virgin與郭氏夫婦達成和解時有說內容不得對外宣佈(也就是到底分紅了多少給他們),所以當然所有詳情跟細節並不清楚;不過,據有知道內情的人士,郭英男應該是還入了美國籍。

而這邊就有趣了,不管入美國籍理由究竟是不是因為當時有人說“因為非美國人所以法院不受理“(所以得先是美國籍)我不得而知,只是,有拿綠卡的人應該知道在十年前申請一張綠卡要等多久。所以被台灣當國寶的郭英男到底是何時提出申請綠卡,又到底何時因此事件提告(是1996奧運當時,還是其實又隔了兩年,也就是人家專輯整整發行四五年後?);或又甚至這兩者之間(申請美國移民跟侵權事件的告訴)究竟有沒有關係,我只能說在我看是羅生門,但因為我也畢竟不是內幕人士,就只把我知道所有的information來作分享~
(當然,每個人都有移民的權利,也或許這件事知道後只有我一個人會感到“有趣“,不過,我想我通常不會把移民的人當成“國寶“-->人都移了心也不在了還什麼國寶呢?)

而另外當然的,對於國人向來不知道該好好保護自己的祖宗跟自己的資源,政府都要遲到最後一刻才知道要重視原住民,其實在在顯示出台灣自己的問題。

從郭英男說起,其實要不是有Enigma,可能到蓋棺的那一刻都沒有幾個台灣人知道他,更別說是什麼他唱的阿美歌謠“老人飲酒歌“。
而其所屬的磨岩唱片在跟他的簽約時間以及整個幫他斡旋跟美國Virgin談判再到發片時間,事實上都讓所有事情感到疑點更多(或說動機可議)。(註五)

人家國外可以對這樣的聲音這樣的概念買單讓唱片賣到500萬張,台灣自己若沒有這些新聞媒體的炒作,最後不知道可以賣幾張唱片呢?

同時,是否有了這新聞,或是否真的提告訴後又得到利益上的和解,就是真等於台灣人尊重與肯定原住民文化了呢?事實上,也並沒有。

國內有什麼風潮唱片等公司出版巴奈、阿里山高山阿嬤、雷光夏等等山地原住民的歌曲。如果去唱片行看看這些唱片上面生的灰塵與蜘蛛網,或擺放的角落,我們再來看到底台灣人在媒體效應一窩風之後,這些到處放炮發表相挺與踏伐的正義之聲的正義之士甚至到當初一窩風追著做”後續報導”的記者們對原住民的支持吧!(很想知道這些人裡面有多少比例有一張郭英男或陳建年的唱片CD呢??)

說實話的,在國外的唱片行唯一可以找到的“國語專輯“大概是朱哲琴的阿姐鼓,人家外國人可以appreciate中國的西藏文化跟藏音,專輯賣到翻唱片好評不斷,台灣不知道可以賣幾張?(或覺得那是“不知道在喊叫些什麼的藏胞歌?“、只有五佰的吶喊才叫音樂?!)

我們甚至得說Enigma甚至都還比台灣人自己更重視人家郭英男的聲音與文化!!不管是當初在法國取得郭英男表演的CD後驚為天人而感嘆下寫出Return of Innocence這支單曲,或還是只是覺得可以在編曲上當成是他寫完得歌曲最佳契合表現的方式,其實都才顯露出這些西方人在這個New Age盛行的時代對古老文化與宗教文明的重視,企圖在現代生活中尋求反思反省以及溯本的溯源,與對世界文化的尊重。


最後,我們來看看這十五年前具爭議性的MV Sadeness: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A8qL_3ZXCc

被禁播的MV Principles of Lust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ZMEt1nVQF8

引起台灣爭議的Return of Innocenc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gq07TvG-5E


音樂聆聽:
Enigma - Principles of Lust
(裡面包含三部份:
A. ”Sadeness Part1”)
B. ”Find Love”
C. ”Sadeness (reprise)”)
http://www.sendspace.com/file/dkaqa8

Enigma - Return To Innocence
http://www.sendspace.com/file/eafg75
(七分鐘的版本,聽聽看到底郭英男是佔了幾分鐘?是不是“主唱“?還是“原作“?!)


註一: 其實Principles of Lust(慾望的法則)分三部份,或說三部曲,分別為“Sadeness Part1“、“Find Love“、“Sadeness (reprise)“,如貼出來的mp3試聽。

註二: 不知道在哪曾經看過3500萬張這樣的數字,不過我懷疑應該是Enigma所有的銷售數字而不是單單第一張專輯的銷售成績。(但第一張專輯的確有可能全球賣破1200萬張,畢竟光美國專輯榜就停留了五年之久~)

註三: 該張專輯銷售其實還是超過五百萬張,但比起前一張不管是1200萬還是3500萬張的數字都只能說是小兒科~

註四: http://ccms.ntu.edu.tw/~gim/r85144007.htm
http://home.pchome.com.tw/my/etsa100/NO.6-4.htm

註五: 其實另外還有其實更令我覺得諷刺的事情,磨岩在製作郭英男專輯時竟然還請國外New Age的大腳Deep Forest製作來協助製作這張專輯,更強調是“台灣的世界音樂“,種種其實只讓我更加覺得台灣島國人民心態。-- 其一,如果是要推廣原住民音樂,用最純樸最原始的方式呈現也可,何必追求什麼世界音樂的編曲跟重創(作,非颱風的“重創“)?這不其實在追隨Enigma的腳步(或是世界潮流)又是什麼呢?


後註:
文章名“哀愁“其實是故意寫的,該支單曲名字其實是”sadEness”,是人名(如文章中所說),跟哀愁(Sad)其實沒什麼關係。
由此另外又可見台灣許多人,真的是要罵也不先了解一下,真的是活像鸚鵡地人云亦云給人家隨便踐踏,樂團罵完還隨便把人家成名曲寫成Sadness。
又被控告被無理取鬧還被扭曲自己的心血結晶(大大的爭議性人物Sadeness與宗教的議題被搞成“哀傷“),不是Enigma的哀愁又是什麼呢?

另註:
寫這篇另外想到當年在我家附近的小小音樂唱片行,從國中起愛亂買亂聽西洋音樂買到變成大戶而讓唱片行老闆是有什麼新鮮貨或該推薦的就會推薦給我知道,否則在1990年當時我才是國中生,根本不該去認識到什麼Enigma -- 而事實上,當時對於紅遍全球的Enigma還不被小小年紀的我appreciate,還跟老闆說“不好聽“~
直到隔了兩三年出了第二張唱片(93年)我才反而發覺第一張的驚人,而後不但把卡帶轉成CD,更到後來專輯幾度新發Limited Edition跟加送一張混音CD的版本都買了。同一張專輯讓我買四遍,我想也只有Enigma了~

台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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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el
我還記得當時剛上國中我哥剛從國外回台灣天天放MCMXC a.D. 對我洗腦到不聽 ENIGMA 睡不著覺。 一轉眼也十六年了。
當年我記得 Return to Innocence 一出來就有介紹是台灣真正 NATIVE 的傳統歌謠。 撇開這些爭議不談,這種融合傳統民族吟唱的音樂結合,真是我最愛音樂種類。 沒想到 @ 也是同好啊~
2006-10-09 19:15:26
@
Dear Noel,

所以這樣看來你可能小我一兩歲:p

事實上我還算蠻喜歡世界音樂的阿(new age到lounge也有不少,或應該說,我本來就聽的很雜,否則怎麼可能可以CD收藏可以到開圖書館到上千張咧~),但卻又可以說其實一來又有地域性,要說舞曲後來發展出來的Tribal是一種世界音樂下的潮流也未嘗不可(非洲擊鼓或其他古老部落樂器等的融合)

但有些拉丁等的吟唱或阿拉伯風我是幾乎要到萬萬不可接受的地步,我在埃及兩週的backpacking每天遊走只要聽到音樂都馬上直接想死掉,覺得阿拉伯音樂好吵好刺耳

但有的東西又像如文章說,即使是低唱原封不動不需要現代音樂編曲混音的民謠就很贊,很難說得準怎樣是我會接受喜歡的type.:)
2006-10-10 08:35:29
中西部可憐蟲
Dear @,

哈... 可是我有不同的意見耶
其實來美國讀書之後, 才知道著作權的重要....;p
在校園中, 如果教授給你的評論是” plagiarize”
你這科肯定是 F.... 連 C 翻身的餘地都沒有
Return To Innocence 這首歌開頭第一段就是
使用郭英男的聲音, 中間接近四分多鐘那段也是
其實抄襲就是抄襲,不管你是抄一分鐘還是七分鐘
我相信 Enigma 當初如果沒有在專輯上記載出處
這絕對是抄襲, 郭英男覺對站的住腳
模仿唱腔或是曲風是一回事,
但是直接沿用聲音就覺對要跟當事人達成協定
我想 Enigma 他們大概是覺得台灣沒人知道在哪吧
所以當初覺得拿來用用應該也沒人知道....

不過我很同意你其中的一段
郭英男跟他所屬的唱片公司
後來的吃相就頗為難看
他們的要求也相對過分的了點
這點我倒是很同意

但是 Enigma 抄襲這件事
在我個人看來卻是非常明確的事情
唉... 已經跟前律師男友分手了
不然真想問問他的意見
2006-10-10 09:25:54
@
Dear 中西部,

我正要上來說忘記回Noel的那段話,謝謝他提到其實Enigma一開始就有說這是來自台灣的聲音(這點我倒是不知道的~)

而事實上,就我看到國外的資料,Enigma是在法國好像類似文化辦事處之類的地方取得當初郭英男的CD,也同時付了一筆所謂的“版權費“給法國文化辦事處

另外同時Enigma也一再強調並不知道聲音是”郭英男”的聲音,如果“知道“(或查的到,知道是誰)的話,他們一定會另外取得原唱/聲音的permission

所以我很同意你尤其到國外更會注重所謂的版權問題(p.s 所以你竟然會問我怎樣去下載音樂!?:p)
不過這邊真的更重要的討論問題在那”民謠”跟”音樂”的問題(就像我說的,郭英男出專輯該不該付版權給誰呢?這真的就是“他的音樂“嗎?甚至,他有資格可以把這些音樂唱出來賣錢嗎?)

這部份民謠跟所謂的神話故事等(譬如Disney畫中國民間故事花木蘭,版權有付給誰嗎?我絕對相信Disney會要付,但他們該知道付給誰嗎?),其實認定的範圍跟認知是有不同

這一點該是台灣從執法、唱片公司等人到媒體自己該有認知的(也同時另外是我所謂的世界音樂等素養問題)

但當然說回來另外一點,當初表演時同意法國方錄音成CD存檔,為何沒有好好建檔?!(沒詳細著名誰唱的?)這恐怕在我看來該告的是法國文化交流協會之類的機構,中間導致最後被Enigma發掘時只能得到資訊”台灣來的傳統民謠”~

而同時Enigma一直認為當初的錄音音軌來自公開的演出(也所以他們的確知道聲音是來自台灣的),是正確的

所以要說起來的話我會認為真要說我也會認為Enigma有錯,但錯在他的”尋找版權過程不對”,其一,版權為何付給法國文化處(所以更說該挨告的是法國文化處,為何你可以收人家版權?!),其二是真要找資料起,雖然是建檔者疏失,我想應該是可以找到當初台灣方送去作“文化交流“的機構而其實是可以(或至少可能可以)找到到底原唱是誰的(每年文化交流活動即使再多,總該有建檔當初跟什麼單位聯繫才找來這些人演唱演出的,再透過該單位就可以找到了吧?!),所以該說認證的努力不夠

但真的再回來那點民謠的版權,就像葛利果或什麼聖歌,如果你用些聖歌改編出唱片,或我是不知道現在使用那些古典音樂(比如四季、貝多芬有的沒的一再被重新演奏,版權問題怎麼解決的?)
但我認為外國人另外的確是有這樣的認知或不成文的規定,你已經很難知道原作是誰的情況下(如剛所說的民謠啦!神話!聖經故事!聖歌!古老文化音樂等)而在版權上“某個程度“可waive了(因為譬如,你要怎樣去verify聖歌當初的作曲人是誰呢?!)

p.s 有機會的話其實你還是該問問前律師男友的意見的:) (既然又是律師有法律素養又是美國人,問問看對於這類我所說難以界定版權的範圍美國慣例該怎麼辦?)
2006-10-10 11:13:07
@
p.s 再多嘴說一句,同時因為最後用庭外和解,當然其實也就代表Enigma或Virgin也同意或認罪了(譬如至少承認如我說得認證上的努力不夠),否則要是我完全站得住腳的話為何要和解?!

但真的說回來,要求天價彌補賠償或要求列名為”作曲”或”主唱”, are you freaking kidding me??!! 是我真的會奉上這樣粗魯的話回贈的~:p
2006-10-10 11:18:54
中西部可憐蟲
Dear @,

其實版權歸屬問題很簡單
歸郭英男跟他所屬公司所有
因為他們已經先發表一張專輯了
他們唱的是當地名謠,
像這種理論上是沒有著作權的爭議
(因為根本也找不到作者.... @@)
錯就錯在 Enigma 用了郭英男的”聲音”
然後如你所說, 陰錯陽差沒得到許可
但是這非常明顯是侵權的行為

所以郭英男跟他的唱片公司當然可以討價還價
這是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
所以我只說他們吃的太難看
但是他們就是有這權力可以吃的這麼難看...;p
舉個例子... 印像中, 從前如果你用微軟的盜版
如果不幸被抓到, 微軟有權罰你 x100 正版價錢
你看看, 這麼有錢的大公司卻還刁難貧窮的學生
(當年在台大宿舍聽說被抓到的例子)
可是沒辦法, 誰叫法律給他們這樣的權利
所以, 只能說 Enigma 不幸被抓到了
只能跟他私下和解囉.... :)

至於抓歌.... 噓....要低調.....
這跟哪個男人不偷腥是一樣的道理
表面上當然要說的正大光明, 正氣凜然囉....;p
2006-10-10 12:22:06
@
Dear 中西部,
沒想到你一天會上我的站兩次,真是令人驚訝但挺感到高興的驚喜~

事實上,如果我沒記錯我看到的資料,魔岩其實到了93年或94年才跟郭英男簽約,所以根本是在Enigma使用並出版專輯之後的事情,而專輯更是遲遲到了不知道是98年還是99年才推出,所以並非你所說得郭先出了專輯所以的確是被盜用

另外對於唱片公司,也就是魔岩的指控,再陸續更繼續追蹤找資料之下,我看到了這個資訊:
http://www.cyberbees.org/blog/archives/000235.html

中間提到的“代理商“很明顯是魔岩唱片,所以這個一直被以為是製作好音樂尊重好聲音的唱片公司,大家可以來看看背後不為人知的事實

我相信在官司和解案中他們一定從中獲利不少,一方面是郭老也許的確如傳統山胞民族與世無爭,所以感覺也並不那麼在乎一瓢履外的金錢賠償,所以仗著”幫你出氣”、幫你跨國打官司找賠償出律師的份上,我絕對相信唱片公司得到的利益更多

而真要提到著作權,我們再來看看現在這篇文章怎麼寫的吧!這些版權,珍貴的阿美文化,可莫名地變成這現在其實已經倒閉的公司所有(當然既然已經倒閉,不知道是被滾石收回去還是怎樣,將怎樣處理未來有“侵權“的案例)

所以anyway在在只是再說,千萬別跟著台灣媒體跟人民的無知人云亦云,也別以為這些正義之聲有多麼清高~ There’re more things behind the scene. That’s all I can say.
2006-10-10 14:57:05
@
不好意思,繼續在網路上亂逛突然發現我是錯的,唱片是97年出的,但仍然,真的講難聽要說是魔言發現外國使用郭的聲音而跟郭簽約,然後費時去搞出這樁轟動國際的侵權案件控告,然後再趁勢幫郭出專輯也不為過

在商言商,你真的很難知道當初唱片公司的心機跟幕後高層早就想好的沙盤推演是什麼~

(但anyways我確定enigma發片比魔岩跟郭簽約時間都還更早,卻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2006-10-10 15:03:20
@
真是越來越有趣,在繼續當扒糞夫繼續google下,發現當然我也有部份有錯誤的地方

但我們來看看這部份:
”然而對於郭英男在記者會上的某些說辭,族人卻不見得完全贊同,尤其是六十歲以上的年長者。爭議點在於郭英男於記者會上表示,奧運會宣傳短片中的那首歌是他所 演唱的[195]。這句話有兩層涵義,一是郭英男指出配樂中是「他的」歌聲,不是「別人 的」;二是郭英男表示《第二首長歌》以這種「彎曲」方式來演唱,是他本人的創意。

不論郭英男所指究竟是哪個層面,馬蘭長者大多不能認同郭英男的說法,最大的爭議點在於他們認為這些歌曲是「源頭」就有了,郭英男如何能 將之據為自有。.....”

詳細全文看這邊:
http://hemiolasun.free.fr/music/thesis/chap5/5-2-2.html
2006-10-10 15:12:36
中西部可憐蟲
Dear @,

其實我有時一天會上來看好幾次.... 哈哈

你誤解我的意思了
我只是就事論事, 真正內幕我也不知道
我並沒有要幫唱片公司陳清的意思
跟他們又不熟... 呵呵....
我只是想要說的是
enigma 使用郭英男的”聲音”,
就該在專輯上 ”明文” 記載出處
但是他們並沒有, 口頭說說那種不能算
法律上站不在腳
這就是侵犯所有權了
所以當人家來打官司的時候
若不幸敗訴, 就只能任人家宰割

至於郭英男那首歌的著作權又是另外一回事
不能混為一談
但至少專輯中聲音是他的... 這卻是不可否認

致於魔岩唱片, 我完全同意你的說法
唱片公司高層心態可議阿!!....
完全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兼大打專輯宣傳度
這件事情中, 真正得到好處的是他們
2006-10-10 21:13:28
@
Dear 中西部,

我想先跟你致歉一下,其實昨晚我已經醉的不行(昨天是加拿大的感恩節,我們在家喝完三四瓶紅酒加一些cooler...),我甚至不記得我把今井美樹給貼上去了~(文章倒是老早就寫完的)

所以不是在跟你吵還請別介意,我最後那一則比較offensive的留言就先拿掉了,不過還是把裡面的那網址留著,讓其他有興趣的人看:
http://61.222.52.195/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444

我想今天有趣的問題跟真正的爭議在“著作權“這三個字,我其實是同意你說得使用聲音就該取得使用權,而也的確他們取得了,只是如前所述中間有錯(為何是給法國政府??!)
但同時,這“聲音權“該是郭可以要求賠償,但不叫做“著作權“

同樣是侵權,權有非常多種,法律沒定好或濫用或用錯,就會造成很多認定上的問題、糾紛還有該保障的不被保障等問題

另外其實Enigma跟Virgin並沒有敗訴,庭外和解我相信一來是他們認為的確也有錯,我絕對相信Enigma跟Virgin從一開始就沒有意思要“盜用“(如Noel說一開始就有說是來自台灣的聲音,也並非媒體聲稱全世界都不知道這天賴來自台灣~但到底是怎樣的“說說而已“還是其實的確有白紙黑字寫”聲音”credit來自台灣,我就不知道了,通常連跨唱片公司藝人合音之類的credit都會寫的很清楚誰的courtesy之類的),今天一直開下去,事實上其實郭也並不真的見得是可以勝訴的喔~且不能勝訴的理由也跟歧視或非美國人無關,而就在那真正三個字“著作權“上
不過一直鬧下去對整間唱片公司跟Enigma當然在國際上不會很好聽,所以人家才寧可息事寧人了錢了事

其實是我可能會覺得侵犯你聲音權我有誠意認錯也重新列名甚至賠償給你,但明明是欣賞器重喜歡你才拿來當sample或”inspired”我寫完整曲,最後還被這樣有如“番邦“的對待(還被講成一副好像我是白人所以把你當非洲土著如殖民當年隨隨便便不尊重你就拿了彈珠跟你換領土一樣似的),真的會覺得倒了祖宗八輩子的霉當初才使用你的這“老人飲酒歌“~

有機會你真的該跟前男友連絡問問看,其實著作權法的問題的確不小,另外跨國認定又怎樣認定或該怎樣取得permission跟收費也是大問題
我突然想到加拿大電影CRAZY我後來才知道在美國沒上,理由就是用了Patsy的電影歌曲,被唱片公司要求要上映的話要天價的權利金,那麼,這到處使用Patsy所創作的電影從歌曲使用到名字使用甚至整個storyline,這使用權到’inspire’創作的創作權(著作權)該怎樣認定?
而這樣的意思是否表示事實上一開始電影開拍跟使用其實也並沒有取得真正的版權,否則何以有理由“你要在美國上映就要給錢,不在美國上映就可以免“的這種道理呢?

另外也突然想到,既然其實一直到這麼晚魔岩才跟人家簽約,那另外可以說是台灣的EMI/Virgin也很笨
站在國際企業的角度來看,早早把郭簽進EMI旗下,就完全沒問題了,早期台灣到處給人家翻唱又抄襲作曲或編曲的多的是,我想大概也半毛錢沒給過別人

最後還是要說我其實沒誤會你意思啦!也並沒有真的要吵架阿!不過我都醉到連貼今井美樹都不記得了,言辭有不妥就請別在意吧!
那篇今井美樹就給你附贈一堆歌了,算是表示我的歉意吧~(用侵犯著作權來賠罪,也真是夠了:p)
2006-10-10 23:00:05
中西部可憐蟲
Dear @,

你太客氣了啦....
我神經就是過於大條,
那種小事我是完全沒有注意到....@@
其實我只是愛抬槓而已... 呵呵
有人可以這樣互相激發腦力, 我很喜歡呢!!
下次見到有趣的話題在繼續... ;)

BTW, 突然覺得你酒也喝太多太頻繁了吧...
常常發覺你酒醉後來貼文...呵呵....;p

ps. 多謝你在 Vincent 家幫我打圓場.. 哈哈
我這個人就是常常多言亂事... 唉... :(
2006-10-11 10:12:01
@
其實匈牙利先生睡前一天一小杯紅酒阿
但我沒有很常喝阿!只是很容易醉而已,一杯cooler就可以醉了~

不過自他八月中從匈牙利回來後因為忙於工作,晚上在家常一個人吃飯,所以沒事就寫了比較多的文章

我通常醉了其實也不是胡言亂語的那型,而是會很累想睡覺,不過好像其實不同種的酒醉的方式也就不同
現在想想以前在台灣應酬要喝高粱,當初都不知道是怎樣撐過去的~

另外獅子座本來就是愛抬槓,你看過哪隻獅子話不多很安靜的,所以沒差啦?!:)
2006-10-11 11:21:45
Hemiola
著作權我不懂,在下只想幫郭英男說幾句話。

郭氏一個八十歲的阿美族老人,如何能懂得這麼多複雜的問題。在這個事件中,他…不過是個棋子,以在下於田野對他的認識,他是個純樸的好人。

上面引述在下碩士論文中的某段話,那只是某一面的事實,其實可能並不是出於郭長老的自願或是我們的轉述上有所曲解。

至於和解內容或是入美國籍什麼之類的,那更不可能是郭長老的本意,他只是個很愛唱歌,很會唱歌,熟知部落事務,受人尊敬的阿美族農夫而已。

希望大家能瞭解。
2006-11-06 06:08:01
@
Dear Hemiola,
我想其實大家都知道他只不過是個棋子,我後來寫文章時也還看到其實最後官司的好處跟版權等其實幾乎都被唱片公司拿走了之類的記載

不過一來在講起這樣的一件事時其實你真的很難這樣的去釐清什麼東西是郭的本意又什麼是被人利用,且我想更重要的重點是這邊的討論要“還Enigma一個清白“ -- 一個跟一般台灣人受台灣媒體片面且一面倒的報導下並不客觀也並不完全正確的一個資訊與想法

另外其實寫文章時我又重新到處看了些不少資料,所以東拉一點西扯一點,還不知道是哪段話引述到您的論文了,若有不妥還請見諒(印象我好像只講到有兩本論文剛好以此為題但立場有點相反)
個人猜測您是寫”歌謠不等於音樂”論文的本人,我想我看到一些資料說阿美族長老對整起官司也的確有不少意見,因為官司一來是等於郭氏把傳統阿美歌謠“著作權“變為己有,而更糟的是還屬於磨岩唱片公司之下
換句話說,未來有任何其他阿美族人想要唱這些歌出唱片,反先得先取得有著作權的人的版權同意授權甚至付出權利金 -- 而今天郭氏已經去世,當然就是得給唱片公司錢(磨岩也倒閉了,不知道是不是由滾石接收回去就是~)

所以其實並不是非常的appropriate.
整起事件如與網友這樣一來一往的討論,其實還是可以看出比較對或唱片公司與郭氏唯一可以申請的其實是“聲音使用權“,以此Enigma與法國文化交流協會的確站不住腳也甚至可能敗訴. 以“著作權“來說只怕是太遠.
個人是認為該給這個團一個正名與清白的.

不過當然還是很謝謝您出面的說明.我想最重要的重點還是一般人能否儘可能地在聽到一件事時佐證或參考不同立場意見與聲音並吸收思考過後才形成自己的意見態度
同時當然,其實更重要的是本來這只是一篇音樂介紹文,其餘的都只是枝節而已.
2006-11-06 09:54:10
Hemiola
「歌謠不等於音樂」的作者是我的朋友。我的論文是被引述於上面某段留言中。

我可以肯定地說,把傳統歌謠著作權變為己有,絕對不是郭氏本人的本意。
2006-11-06 16:34:49
@
oh. ok. 原來是那段,不過照您本來寫的不是也是他在記者會上的說法並不appropriate? (也所以大概您會說”也許是轉述上的曲解”吧?)

只是我想這邊重點並不是真的要為他老人家給鞭尸,反而是在正名當初事件並不正確也並不appropriate而已
同時,其實是否是本意從現在的角度來看也並不重要,非常不幸的事實就是因此現在阿美的族產“權“竟然在一個唱片公司那,不是嗎?

且另外同時事實上著作權上的問題跟與enigma的官司又其實該是兩件事,一個在美國打,另一個應該是得另外在台灣註冊(成唱片公司的權)
畢竟一直到官司中,郭氏才出專輯,不是enigma發片,也甚至不是到奧運發生新聞時,是遲遲到了數年後.

當然是可以說他很善良(或很愚蠢只是被人當棋子耍),不過如我說得今天不真的在鞭他尸(雖然講到尾好像還是有一點..),只想回歸一個名,希望當初一面倒只知道片面事實與情況的台灣觀眾/聽眾知道情形是怎樣,不要因此而隨便的對一個德國的團抱持負面卻又是不對的見解,反失去了認識人家的機會.我想大概就不過如此而已

尤其您可能覺得郭老應受尊重,我倒是覺得在台灣人一片已經把他當國寶看待的同時,希望因為我的一個小篇文章可以以後少在網路blog看到每當人家提到enigma就說“阿!就是那個抄襲漂竊盜用台灣國寶郭某的歌的那個團“,或更糟,唱片公司要宣傳唱片或個人要介紹阿美族音樂要介紹郭氏音樂還又要每每拿來說嘴說“真是個台灣的天籟國寶,被xx團拿去盜用“.我想那才是我希望看到的.

立場不同,還見諒了.
2006-11-06 21:49:05
Hemiola
我同意您最後一段的觀點,我也是抱持同樣的想法,但我個人認為,不應從「郭英男」切入來看這件事。我只是為郭長老抱不平,因為有您這樣想法的人其實不在少數,但我希望大家能體諒,問題真的不是出在他身上。那句話很可能是他在記者會上說的,但他為什麼說,就什麼理由說,這背後都是我們所不瞭解的。以上只是我在部落或在其他地方接觸相關人事物甚至郭長老之後的綜合結論。總而言之,我覺得他很無辜…。

另外著作權的事我不懂,但要說阿美族的產權在某公司也不盡然,現在已經有很多人很多團體出了唱片,裏面都有相同的歌,也沒發生版權問題。(我不是在為某公司說話)
2006-11-06 22:34:06
失意人
其實討論這些舊東西沒什麼意義了
現在台灣的商人 是拿智慧財產權在噱錢的
基本國際這家公司相信拜 GOOGLE 一下
就可以得知伎倆比上述的情事誇張多少
2006-12-15 20:06:12
紫色
對不起,有事請教,爲什麼SADNESS這首歌會引起爭議?是因為他用聖樂配男女調情引起爭議嗎?
2007-01-18 13:24:46
a88888
尋找_陳達與_郭英男的音樂資料到此新聞台。

佩服 台長的實事求是的論點和敢言!

還有這不是舊聞!~~
敬請台長勿輕易刪除您已花些功夫鑽研的本文;

因為不管幾年後,還是會有使用中文介面的音樂愛好者,需要閱讀你這篇文章!

對比也好;佐證也罷;內省也算.....。小弟個人從您這文中得到不少觀點跟看待的角度!

多謝x3次!! ^_^
2007-08-01 08:41:55
@
Dear a88888
謝謝你的稱讚.我想我這人什麼都沒有就是敢講吧!
想想當初那斷臂山要被人亂棒打死了還是敢講阿~(前陣子竟然有人翻出來留言.忘了回留言還真是失禮了..)

不過現在看這些文章真覺得現在好懶哪..什麼文章都生不出來了~

Dear 紫色,
我可能完全錯過你的留言了.. 原則上你可以這樣說吧
因為畢竟是宗教聖歌.反正基督教就是那樣.我就也不多說了...:p
2007-08-01 20:19:04
dimension
喜歡ENIGMA音樂的朋友請註意,今年9月ENIGMA將推齣3年來的最新專輯,更讓人驚喜的是,ENIGMA還將推齣全新的3D官方網站,內容廣泛,活動多多,而且還專門為全毬華人粉絲首次推齣暸中文官方網站並由ENGIMA直接管理。3D網頁大概和新專輯同時登場,但現在就可以登陸網站賓且可以免費註冊,註冊用戶還可以自動參加到獲得由ENGIMA靈魂任務Michael Cretu親筆簽名的最新專輯的抽獎活動。現官網上已經齣現ENGIMA精心準備的遊戲,解開遊戲謎底的人同時可以解開關于新專輯的一個謎(果然不愧為ENIGMA)。大傢趕快去註冊吧。地阯是:www.enigmaspace.com
2008-07-03 20:40:20
Q
留點口德
2010-11-23 00:17:14
@
Dear Q,

Care to elaborate??
2010-11-27 23:46:0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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