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這篇其實算是Interlude,因為算是事件引發的感想,卻其實並不真的完全跟我跟匈牙利先生的事有很大的關連(這邊指的關連是指我想大家很關心的應該在到底我跟匈牙利先生是決定分了還是我說出那些話之後事情是怎麼演變的..)
我們還是帶了小兒子一起去village的設計師剪頭髮,當天的salon裡,因為多了個平常不大容易出現的六歲孩子,可以明顯地看出所有設計師以及剪髮的客人對小兒子的喜愛。
當然,我們也可以輕而易舉地看到這些人對我們投以羨慕的眼光,一種“lucky you!“或一種“你們真是模範家庭!“的感覺。
而當我們的設計師一直跟小兒子玩耍,然後在剪我頭髮時說“你真是幸運,你的男友結過婚然後又有小孩!!我也好想要有小孩!而且你知道嗎?我以前是那種超級乾淨、甚至到了有潔癖的小孩,我的衣服都乾乾淨淨沒有一點泥巴污漬,我的書本永遠整整齊齊,整個人跟整個房間或桌椅書架都neat到不行!如果我有一個小男孩,絕對要讓他去踢足球或打棒球,然後每天回家都沾滿泥巴塵土,真正的像個男孩子那樣!“我是真正的可以確定,這就是標準想要領養小孩或生小孩的gayment心態 -- 要是不是如匈牙利先生那種在舊社會體制下必須躲在衣櫃或結婚生子給父母一個交代的理由的話。
講白了的,這些男同志不管是自己自幼過得不夠男性化,是從小玩芭比娃娃在家被笑沒有男子氣概在學校被同學欺負笑說娘娘腔,還是其實某種程度地其實沒有真正地認同自己,總覺得自己沒能(且是不舉的不能)跟女人上床、結婚、生子好像人生有某種程度的缺陷,所以想生個孩子來讓自己的生命能夠重新來過一次,或感覺比較圓滿。(註一)
所以,這樣心態出來的gaymen,不但想要小孩,且通常是男孩。而他們對於這個小男孩的寄望,就是完整地看著他們過完小時候自己所沒有經歷過的人生,做到他們小時候辦不到的事情 -- 譬如去踢足球、甚至當個什麼球隊隊長讓女生愛慕到不行。
且如果你問問這些gaymen,雖然大家都有“理所當然“的open mindset,但因為大家都是過來人,知道其實這條路事實上並不見得真的那麼容易走,所以雖然說如果孩子生下來或領養回來有一天發現成為gay當然是喜悅地接受,但其實還是多希望他們會是straight。 -- again,這又是這些人終其一生中沒有辦法達成的人生經驗。
也就是因為這樣,對於這個不管在哪裡都吵的火熱的同志領養權議題,事實上在我的立場是反對的。-- 即使我知道這樣的意見通常一說出口後就是遭致身邊的朋友大呼“Are you crazy?!“的圍剿。
但是不是真的crazy?!我必須說我一點都不覺得!
首先,男人沒有女人的母性這是完全不用討論的。(不需要我再提一次在西方社會只要離婚,原則上孩子撫養權絕對歸母方這樣的東西吧?)
再來,如果是如前述這樣的情感投射下的心態想領養小孩,對孩子真的是好的嗎?這樣的領養小孩,又是否是私心地想要完成自己人生一塊無法完成的經驗、想彌補自己人生中的缺陷?
如我的設計師,要不是匈牙利先生跟小兒子在旁邊,我可能會反問他,他心中想像有孩子的生活是怎麼樣子?他是否已經準備好平時一到五必須到學校接孩子放學?是否知道北美不可獨自讓孩子留在屋內的規定所以每當他跟他的partner要出去時必須要找nanny甚至如果兩人工作都繁忙可能需要的是full-time nanny?他是否已經有心理準備要盯孩子的作業與功課成績?是否有心理準備要開始參加所有小孩每一場話劇跟球賽?是否知道要去跟學校老師交際溝通並參加母姐會,在孩子野蠻跟人家打架或被留校察看時要怎麼教導指引孩子?同時可能在孩子學校被欺負嘲笑說有個gay daddy時知道要怎樣去面對?這一切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要怎樣給予孩子健全教育跟心理建設?
所以,究竟有沒有自己問清楚自己,有沒有清楚自己已經作好犧牲自己的心理準備、而且是可能犧牲自己未來的二十年的心理準備?還是一切只是“好想一個小孩子來讓自己缺陷的人生圓滿一點點、體驗那人生的遺憾?!“
最後,對於這“犧牲未來二十年人生生命“的部份,我必須說,尤其以男同志來說,如研究報導的,gaymen其實與異性戀男人最接近的地方,就在那不想要從一而終、希望儘可能地散播精子、一再地conquer新大陸的特質上。(註二)
所以雖不是所有的男同志都是人近可夫、不是所有的男同志都一天到晚泡夜店,但大體說來,男同志的生活比較混亂,或至少比較“多元化“,是不爭的事實。想想如我們這過了三十到四十歲年紀的男人,已經happily coupled的男同志跟結了婚了男人比起來,有多少還是會上夜店狂歡,如果家裡有個三五歲的小孩,別說是法律規定孩子不可自己獨處,即使找個nanny來待到凌晨三點或過夜,couple兩人卻泡夜店是否appropriate?同時,gaymen家中會有多少人不管是擁有gay porn DVD還是在電腦中保有porn movie/pics,當有了小孩子時,這些東西你是否已經準備好let go?!那就別再說其他可能會有的情趣玩具了!
儘管生活及作息可能比較“正常“一點的gay couple,你是否準備好甚至在言語上都有所改變,以免教出來的小孩動不動就像Will & Grace裡的Jack裡蹦出“Oh my god! That’s so cute/ hot/ fabulous!“?!
或甚至,從小孩牙牙學語開始先學會唱的兒歌是Madonna的Vouge或Cher的Different kind of love song?!當別的小孩在看spongebob跟蜘蛛人時,你們家在看The Wizard of OZ、Liza Minelli、或家裡還定了gay TV channels;當別人家小孩在看garden雜誌、寵物雜誌或什麼國家地理/科學人雜誌,你們家擺的是Metropolitan Home、Wallpaper、或什麼Fashion雜誌?
不可否認的,異性戀常有一句其實帶有某種歧視意味的話:“異性戀是have a life,同性戀則是have a lifestyle“,我卻覺得這有如stereotype一樣,是有其某種程度的正確性跟其來有自的。
如果再加上同志世界裡的拆夥率,我真的很難想像一個孩子兩歲到五歲是這兩個父親帶大,五歲到八歲中間一個父親換了人,然後八歲之後又換了一個父親這樣的結果,小孩是要怎樣來承受?(註三)
當然,電影或電視的演出都是很美好的,電影鳥籠裡帥帥的Dan Futterman或Friends裡的Chandler都是出自一對開有gay夜總會的父親“們“所帶養長大。但是電影歸電影,你捫心自問,這樣的gay nightclub的環境,真的適合一個孩子的成長嗎?
其他從Will & Grace或Queer As Folk或其他電影電視等,即使積極地在宣傳“同志couple也可以正常地撫養小孩“的訊息,但現實生活呢?正面的證據又在哪裡呢?
同志運動人士一如婚姻權,常以“本來就該有“這樣的理由來要求在領養權上表現以求“真正的平等“。
不過我卻覺得沒有什麼叫做“本來就該有“的。畢竟領養與婚姻不同,帶養孩子是種更大的責任。即使是同志一直出書教導兩個父親或兩個母親如何撫養孩子,即使是每年Pride Parade總是有兩個父親或母親帶著孩子走上遊行隊伍強調自己的正常健全以及健康,如上篇文章所說,我都覺得那些就如想帶孩子上髮廊的匈牙利先生一種像是養了隻令人稱羨的漂亮Husky想帶上街去溜狗以受人行注目禮一樣,不過是秀出光鮮外表的一種愛現心態罷了。
如前前篇提到的,歐洲整塊大陸不同國家不同步調的婚姻制度的演變與社會運動的調整,在三五十年後才發現這樣出來的小孩有其心理上的傷害以及行為上的反應(註四)。這些不管是因為自己生出來的或用什麼方式下得到的領養權領養的小孩,要說他們在這樣的成長環境下都很正常,我相信其實都絕對還太早。
即使同志伴侶很能犧牲自己,完全屏棄他們的“lifestyle“,現在我們看到的兩個父親與母親帶大的案例還太少太少。而對於那些現在還未成年甚至可能連pubic hair都還沒長的小孩們,要說他們未來絕對沒有什麼負面的影響,還是老話一句:只怕都是話說的太早。
更也同時,除了這種看似冠冕堂皇的“平等“理由的支持者,又有多少人是真正的有像我這樣這麼“近距離“地的“接近“擁有小孩過?
畢竟養小孩不等於養小狗,而如果連小狗都沒有養過的人,在那邊放話認為自己“應該可以“有能力或有責任來照顧,大聲嗆聲希望權利平等希望自己可以領養小孩來完成自己一個“完整的家庭“,那我只能說是不在其位不經其事,就不要小孩開大人的車來爭這些有的沒的權利。
說實話的,在這樣“擁有“兩個小孩後,我不只是對把我照顧到大的父母,更是對全天下的父母親致敬(當然,得是不是爛父母才行)。除了撇開言行之外(畢竟每個家庭的庭訊與家教多少有異),我除了印象中小學有次其實在敲門後進父母房間結果父母一直躲在被窩下不願意出來,然後床頭櫃上有只現在想來確定是台灣衛生署發的那種陽春乳膠保險套,以及某次在大掃除結果竟然在我爸媽衣櫃裡面發現porn magazine外,我的父母沒有請過任何一次長假,沒有哪次假期不帶著我們孩子,沒有大人兩單獨出過遠門外也更沒有深夜回來或去夜總會等等的經驗,家裡作息正常成榜樣外,所有一切無不以孩子為主要考量,考量學區考量未來考量這個考量那個,說實在,我認識這麼多gaymen,就是不認識哪一個有資格或getting any close to這些我覺得值得可敬的異性戀夫妻/父母們 -- 不管是口口聲聲說想要小孩(不管是想生或想領養)還是已經領養。
在我看來,同志的撫養絕對是在同志的婚姻通過後,同時需要接受很強大的社會福利機構的輔導,並在很謹慎的evaluation下才能夠給予領養,中間定期與不定期的社福探訪跟持續性的evaluation也是必需的(換言之除了輔導外恐怕還得監視~)。
畢竟,同志的世界跟所要面臨的問題總是比較複雜一點,而這些會對另一個生命影響未來一輩子的東西,絕對不是說一句“我本來就應該要有這權益“或因為“我想要有人做完我未完成的夢/彌補我那有缺陷的人生“所就可以帶過去並予以賦予,或甚至冠冕堂皇地說這是在幫不負責任生出孩子又棄養的異性戀、是在幫社會的忙。-- 有不負責任生出孩子又棄養的異性戀父母,有負責任自己生不出小孩而想去領養以完成一個美好的家的異性戀父母排隊在等社福機構的審理,判斷他們的適任性。-- 畢竟收養小孩不是收養流浪狗,你有愛心可以收養一隻流浪狗或有本事可以養一隻狗寵物,也並不代表你從此可以有把屎把尿開始承受所有孩子搞出來的trouble二十年長度的愛心、毅力以及能力。
在有個已婚有小孩的匈牙利先生身上、在三週丈母娘的來訪裡,對於gay adoption議題,我有了更深的認識與感觸..
註一: 從這邊可以看得出來我認為的“同志自我認同“裡並不包括孩子。畢竟我必須用homophobia人士對同志的歧視與厭惡愛用的自然法則來說,不管你是男同或女同,照“正常的情況“,兩個卵子或兩個精子能搞出什麼屁來? 既然搞不出東西來而要回去靠一個男人的精子跟一個女人的卵子,那就不叫“same sex“就不叫同志了。(原諒我用“搞出什麼屁“來這樣的用詞,但誰敢大聲的說這不靠正常行房而靠試管或植入胚胎還給代理孕母之類的方式有何“自然“之有?又有哪一點跟“同性“有關?誰舉的出哪個自然界的例子除了單細胞或是細菌等自行用細胞分裂以外的無性生殖外,“有性生殖“可以發生在“同性“之間來著?!! Sorry!!我絕對百分之三百無條件舉雙手雙腳二十根手腳指頭支持同性戀,但“同性“跟“生殖“兩點我必須在胸前畫大叉說“NO WAY“~)
註二: 今年稍早的新聞,忘了是哪個大學的社會科學學院做的研究報告了。不過簡短的說其實報導的主軸跟幾年前有本叫做“精子戰爭“的書有點像:就是男性就如世界上其他自然界的雄性動物一樣,會不由自主地到處撒放精子播種,當然裡面提到的例子多有如花朵散放花粉或如水裡的魚或青蛙,而比較不提一夫一妻類型的動物。
而anyway報導認為雖然異性戀男人多恐同,不過最有趣的也就是這點,兩者的最相像處其實就在終其一生體內都有想要不斷有multiple sexual partners的血液這點上。
註三: Let’s face it! 要不是因為同志婚姻沒有通過,我們來看看假設把同居的男友都當成是國外所謂的marriage-like的common-law關係而當作婚姻,同志的離婚率會有多高?!
註四: 參閱前篇。總括來說則是情感上的獨立以及人際上的疏離,感情上的not available跟無法做出commitment等。
所以,單親家庭或父母二度開春的再造家庭可能這樣造成一個小孩心裡的傷害跟成長上的不健全以及長大後的人格、個性,以及思想問題,兩個同志父親或母親結合的家庭,豈是你走在遊行隊伍裡面要可愛外表健康活潑的小孩舉舉彩虹旗高高興興的扭動一下表現“閤家歡“就代表這樣家庭的健康關係或代表他們長大之後沒有問題?!!
也所以,gay adoption又豈是你一些non-profit org或激進人權份子做做公益宣傳廣告演演自以為有趣幽默的劇碼讓一個孩子跟兩個gay parents ”comes out”表態說“對不起我不是gay“就能證明gay parents不一定會養出gay child或證明gay parents帶出的小孩就一定心理正常人格健全?!!
要全面開放沒有問題,我會認為讓社會學系學院來作長達20年的追蹤研究後發表結論之後再來談再來發表高見吧!!!在現在全世界各地都還不同調地沒有全面開放各種其他同志的基礎人權,在同志還沒有享有基礎人權下過完整的日子之前,對不起,我認為gay adoption是“絕對不行“給他賦予或開放。我認為是得如前述以實驗性質,被挑過的gay parents在有效與善良社會社福機構的輔導與監督下,做過長達至少20年以上的追蹤觀察,確定沒有大問題,才可以開始討論要不要賦予同志couple這項權利。
後記: 文章貼出後才突然想到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實例,我跟匈牙利先生捫心自問我們很努力也沒亂教小孩,結果某天小兒子竟然在我們面前跳起舞來一面搖著屁股地唱著“I’m a sexy boy~~“(五音不全的他真的完全得自匈牙利先生的遺傳,但也同時因此讓人搞不清楚旋律到底是mock哪一首歌而來...)
我跟匈牙利先生當場是差點吐血昏倒,同時深怕小兒子回家也把同一齣戲碼“演“給媽媽看,如果真的回家有同樣演出,只怕兩邊又要開始大戰起來,也同時匈牙利前妻不知道要怎麼抹黑我說都是我們兩個是gay帶來的負面影響了!!
(但說實在的,正常的男孩子會這樣像個drag queen搖著屁股活像小甜甜跳i’m not that innovent地唱”I’m a sexy boy!!”嗎???!!也同時,如文章中所說的,你真的希望你教出一個Will&Grace的Jac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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