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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6 10:03:17| 人氣10,911|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從我的大麻經驗到“搖頭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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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版友提出“做愛與毒品“的問題,我的“Pretty Boys“跟“Into the Scene“也有點呼之欲出的味道,也許是該好好討論一下這個話題的時候了。


毒品與性,毒品與音樂,毒品與party,不管哪一種結合,其實從來就不是同志的專利。早從我們的林則徐要為民除害一直到鴉片戰爭,中國廣大的平民百姓在那邊快樂的吸食的就是毒品的一種。而一直到現在歐陸還穩坐毒品寶座第一把交椅的阿姆斯特丹,早從嬉皮的時代(或其實更早),一堆梳著各型怪狀的青年男女到睡在路邊的junkie,“來一管“在那邊high半天,也是稀鬆平常的事情。甚至在台灣似乎被媒體報導下儼然變成同志運動或同志才會吃的Ecstasy(搖頭丸),在國外也不是同志的專利;從大到小的雜誌、電視新聞媒體談話節目到如CSI的影集,都不只一次地提到青少年用藥參加party的問題,且用藥還不只是Ecstasy,還有很多奇怪的液體飲料或氣體的東西。


毒品的種類起碼上百種,而各國對毒品的分級、到對各種毒品列為的等級數,也都有差異。
也同時,既然有法定合法與否的問題,自然也就有支持與反對兩面的不同聲音。對於從大麻甚至到Ecstasy支持合法用於派對上的這派,把這些藥物歸於recreational drug。不過有哪些藥物算是recreational drug,爭議恐怕又很大。(比方,老一輩毒蟲愛吸的古柯鹼能算是“娛樂用藥“嗎?!也許毒蟲Bobby Brown、Whitney Houston、Puff Daddy會舉雙手雙腳同意吧~)


如前面提到的鴉片、古柯鹼,我想到現在世界各地應該是都還是禁止的。但“來一根“大麻煙(標準名稱是Marijuana,口語說Pot,而high on Marijuana口語是He’s STONED他被石化了~),至少在荷蘭是合法的。而在我在歐洲時聽到的,其實歐洲各國規定也都不大相同,譬如在德國是吸食並沒有非法,但持有或給人是非法(所以我抽沒關係,但如果是你給我的大麻煙,被抓到是你被關被罰)。而在加拿大,聽說是各省下又有不同的規定。

至於為什麼要吸毒??!當然就是要感受那些不同化學物質刺激腦袋下的各種感官五感。
這邊我只談我吃過的大麻蛋糕經驗跟Ecstasy經驗,其他超出我的經驗跟能力範圍的,就不在討論範圍內囉!


說起我的毒品經驗,第一次的並不是大麻,而是E。甚至一開始,其實這還是我會跟匈牙利先生起爭執的原因。畢竟,我知道這是非法且對身體是不好的。

不過,在我相信“try everything once“的人生教條以及先“去了解到底這是怎樣的一種感覺,跟匈牙利先生站在同一頁“,在站在同個基準點上後再談我們的用藥規範(a.k.a禁止使用)可能比較有效下,我在他的“指導“下,吃過幾次從1/4顆到半顆甚至到2/3顆的經驗,只可惜那幾次最後甚至還喝了點酒,但都無法讓我體會那種什麼“聲音比較立體“、甚至“自己像是音響一樣,感覺整個音樂從自己的心中流出來而不是club的音響流出來“的感覺。

直到匈牙利先生到歐洲看我,我們一起到阿姆斯特丹玩,想想人都在這大麻合法的地方了,且幾乎我所有的朋友到阿姆斯特丹時都會來“嘗試“一下,所以來都來了,就來抽抽大麻吧!

只可惜,抽了半天,想體會“這到底是什麼感覺“的時刻還是沒能來臨,因為不抽煙也不會抽的我,只有被大麻煙嗆到的份,對吸三口嗆到兩口,另一口不知道到底有沒有正確地進入肺裡去交換血液,所以當然是完全一點反應都沒有。

好在阿姆斯特丹不但販賣大麻煙,還把大麻壓碎作成蛋糕來賣(英文叫做space cake,望文生義,就是吃了後你就會漂浮在太空中~),大概就是給我這種不抽煙的人吃的。
好不容易,吃了半個大麻蛋糕,又苦等約一小時候,藥效終於開始kick in了。

我們走在阿姆斯特丹各條小巷渠道水路間亂逛這個城市,out of nowhere,我突然開始一直覺得有人在講中文,剛開始我還不覺有異,但當後來自己一聽到中文然後定眼看,卻是兩個白人在交談,甚至,到我們到了只有我們兩人的空巷了,卻還聽的到中文交談時,我終於確定那是100%的幻聽,也終於,我的此生第一次感受到這奇怪的感覺。

整天下來的感覺是很奇異的:首先,速度的感覺大亂,覺得其他人的行動速度跟你不同,整個外界的行動像是放慢速度慢鏡頭播電影似的),然後覺得時間過的非常緩慢,不知不覺地一直檢查時間,但卻怎麼才過了五分鐘而已。再來是如我說的幻聽感,在我的例子裡是覺得大家都在講中文,而且還是我們的國語,不是大陸的北京話或廣東話。

速度感錯亂外,空間感或方向感也開始亂,如果你不是真的沒事亂逛且知道你要前往的位置,一分鐘前才看過地圖的你,會覺得自己像是漂浮在茫茫大海中的小船,明明走的是直線,也不禁翻起地圖再看一次。而如果到了十字路口,方位錯亂感是會讓你抓著地圖360度地在十字路口轉圈圈以對任何地圖上與現實中可以對應到的路標;甚至,錯亂感會讓你到了想乾脆把地圖踩在地下,人站到地圖上,才能瞄準方位,知道你下一步到底該往哪條路彎的地步。我後來跟其他幾個朋友又再吃大麻蛋糕,發現每個人拿著地圖認路會轉圈圈這個“症狀“均同。可見空間方向感錯亂是很common的藥物反應。


而大麻蛋糕的威力驚人,半顆蛋糕效力大概可以持續八個鐘頭以上,所以整個八個鐘頭裡,都覺得自己像是在慢鏡頭電影中渡過,或,像是慢慢地漫步在雲端的感覺。

至於吃大麻的感覺,一直到藥效退了(沒有幻聽同時速度感觀恢復)的後一天內,整個人都會感覺很快樂,或,to be more accurate,感覺平靜--那是一種我們小學夏天放著暑假完全沒事沒事幹也沒任何壓力deadline,風和日麗的下午,一個人乘著一夜扁舟,就這樣在夏日下,平靜地在湖面上飄呀飄,毫無壓力毫無一點束縛力的那種平和感。--世界大同,大概就是如此吧~


但第一次吃大麻蛋糕的時候,前半段的感覺當然不是如此的怡然自得,相反的,我一面覺得外界事物像慢動作地緩慢下來,一面緊張地要死地握緊匈牙利先生的手,然後直問些“人家看不看得出來我們在high?“、“會不會因此做出一些平時理智下不會去作諸如走在人行道上突然跳出去給車撞之類的瘋事?“、“會不會有人看得出來就特地趁這時來搶我們錢包相機?!“

總之,我是非常地uptight又緊張兮兮地過完前半段,從中午吃蛋糕,到了大概要下午四點左右,我們已經從阿姆斯特丹北邊走路一直走到南方的博物館特區了,我才慢慢地開始enjoy這種“漫步在雲端“的感覺。(請想想時間錯亂下每五分鐘像是過了二十分鐘一樣,其實光那幾個小時讓我緊張的要死的時間就已經有夠長了!)

所以,大麻的感覺大概就像你用慢鏡頭播方電影,只是這部電影你自己也在裡面客串一角,所以像是你飄在路上,甚至是飄出自己的肉體之外,看外界的一切,以及看自己一切的言行舉止。吃大麻後的感覺其實是清晰的,一直到藥效退了睡完覺隔天醒來,你會覺得像是做了一個很舒服的夢,夢境裡的世界好像隔的很遠很遠,但其實每一個detail卻又異常清晰,自己在哪裡做什麼,或旁邊看到了什麼事情,都記得非常清楚。


而另外“漫步在雲端“的另一個benefit,當然就是性。
因為大麻的刺激,會讓觸感變得異常敏感,但說敏感,並不是像神經病那樣的sensitive,而是有點像是鬆弛放慢你的感覺,像打麻醉藥那樣讓你對“疼痛“的感覺減低,所以在一開始“異物入侵“那個部份讓你很難感受疼痛;另一方面,卻加倍你對“好“的觸感的反應。於是單從kissing到擁抱到touching,每一吋被觸碰到的肌膚都異常舒爽,當然就更不用說後面have sex的部份了。不管是top or bottom,大麻讓你的性經驗時間感覺long lasting且從頭到尾都興奮加劇舒服加倍,而最後達到高潮時的感覺也是加倍的高潮。(至於long lasting的感覺當然也可能跟我說時間感錯亂有關,其實只有五分鐘的性愛卻感覺像是二十分鐘,本來如果可以作20分鐘就像是做了一小時以上。)

於是,想當然地在我後來在荷蘭時,就又多了幾次吃大麻蛋糕的經驗。(幾乎到了每次去阿姆斯特丹就會吃大麻蛋糕的地步)


至於大麻與音樂,是後來跟住在德國科隆的朋友一起北上阿姆斯特丹,特地去嘗試吃蛋糕後去clubbing的感覺到底是什麼?同樣的,當你人有點暈眩,整個事物有一點朦朧,像是漫步在夢中或雲端的感覺,大概就跟dirty dancing裡面一堆人在地下舞廳跳舞配著強力節拍的感覺是一樣的。每一個bass的重音,的確都像是要壓著你的身體深處,然後從身體中心位置發散出來,也所以你也很自然地隨著音樂搖擺。

且同時,大麻有著前述讓你產生誤以為大家都在看你的感覺,但卻又讓你潛意識下的害羞矜持跟所有holding you back的節操跟堅持全部放掉,所以潛意識下那種“怕見笑“之類的感覺拋開了,不再自己覺得是“醜小鴨“了,甚至,當你隨便搖擺時還覺得大家都在看,自然動作也就越來越大,完全不管外界看法跟感受,甚至還覺得像是受到鼓舞,覺得“you’re a super star“似的越來越猛。

於是,我那雖然身材有如外國人且感穿敢露但以前在台灣時永遠都只敢小動作小動作裝淑女地跳舞的波霸美女朋友,不但抱著我當電線杆且跳得宛如stripper舞女(不是Like a virgin而是Like a stripper),還抓我的手摟他的腰,甚至去觸碰他的胸部腹部往下再往下探測下去,簡直一副要檢測我是否是佯裝成gay似的,且還差點跳到我身上,把腿批到我的肩膀上。

只可惜我是不管頭腦清不清楚都知道自己是只喜歡男人的queer,見到我幾乎要摸到女生內褲還差點整條腿向我批過來的“舞姿“,我只有“嚇壞了“的份。

所以在我的意識還勉強算清楚之下,we called it a day離開了舞池。且我當場告訴自己以後只要沒有跟匈牙利先生在一起,除了跟朋友吃吃大麻蛋糕逛大街做做真正的“白日夢“外,絕對不能吃蛋糕又去跳舞。加上音樂與燈光的震撼下,大麻的效用太過強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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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大麻事實上對身體的負作用似乎比香菸中的尼古丁還少呢@@

在某些國家大麻因為是合法的,所以還有大麻商品專賣店,從香菸到餅乾通通有XD

有機會我也想吃吃看呢(笑)

P.S以上資料從”世界這麼大”以及網路上的路人甲流言所見,所以不一定正確(我逃XD)
2006-11-26 13:24:57
抄襲的人真噁心
你這文章很多語法跟用詞
和streetvoice之前有個專欄lifestyle某寫手"小潔為什麼不能重複"的文章"戒菸" 幾乎一樣喔
但你並不是她吧 恩?

太明顯了
2011-09-07 13:15:22
抄襲的人真噁心
還有space cake是觀光客在說的吧
真的在那生活的人不是都說那叫做Hash Brownie嗎??
2011-09-07 13:19:20
給上面的人
覺得很好奇的去google了一下所謂的"寫手"跟這個從沒有聽過的專欄跟網站.一是瞄了半天並不知道哪一段有所謂"語法跟用詞"很像的地方.二是所謂"戒菸"這篇文章的發表時間是2007年9月6日 (archive在此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iCjEUT3u9cUJ:twads.streetvoice.com/lifestyle/lifestyle-content.asp%3Fsn%3D238+streetvoice.+%E5%B0%8F%E6%BD%94%E7%82%BA%E4%BB%80%E9%BA%BC%E4%B8%8D%E8%83%BD%E9%87%8D%E8%A4%87.%E6%88%92%E7%85%99&cd=1&hl=zh-TW&ct=clnk&gl=tw)

比這一篇文章的發表晚了足足有一年八個月整.要有抄襲也得是後面發表的人抄襲.怎有早了一年半載的人抄襲的道理?
Seriously, please have a brain before open your mouth.
並不需要成為一個聰明的偵探都可以做的查證.就請不要拿來放費別人時間了
2011-09-08 03:13:3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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