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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9 04:34:57| 人氣61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完壁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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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處女,在以前的社會是非常重要的東西,雖然在幾年前還在台灣的時候,台灣男人還是或多或少有處女膜情節,但隨著這幾年社會快速的轉變,隨著好萊塢電影及不知道跟sex and the city這種自主類型影集的影響,如果到了25歲還沒有半點經驗,可能已經可以準備陳列到博物館供人參觀了,也所以,結婚時是不是完璧之身,可能已經不再那麼是個會想去追問的問題。

同性戀社會,因為沒有懷孕的風險,一般說來會比異性戀在更早的年紀就因為好奇而更勇敢地去嘗試性行為,加上沒有什麼真的結婚的枷鎖,當然更沒有什麼完璧不完璧的問題,同樣以25歲來分界,我想是處男的比例,恐怕要比是處男(或處女)的異性戀要低很多。

可是,當我們從遇到一個不錯的對象,已經會把對方“不是完璧“當成一個default值的同時,是否代表我們已經完全放棄了擁有一個完璧情人的基本人性慾望?我想卻是否定的。


當年我喜歡了兩年多年,到了北美後還維持這樣感覺維持了差不多一年的前同事,在我們最近的聯繫下發現,他已經跟他交往了超過十年的男友下通牒,如果在他現在在北美出差的一個月後回國時,他沒有把電話手機等所有的通訊全部換掉,跟他出軌的對象完全做個乾淨的了斷的話,那就是分手,沒有第二句話。
我只是淡淡地點點頭。

不過事實上一直到現在,我是覺得我的前同事是很笨的,他的笨在他受的罪其實可以說是自找的。

早在他知道我喜歡他的時候,就知道他的男友並不是一個完璧情人了,他的男友在網路上釣人找一夜情,參加homepa,在健身房跟別人眉來眼去,最後到淋浴間have a quickie,然後還有一個切不斷的泰國小男友。

他這位在某上市公司老闆後面當總幕僚的男友,藉著公司外派受訓出差跟工廠觀察之便,到大陸及東南亞各個地方,已經不知道在當地搞過多少個男人,其中泰國的出差裡遇上這個泰國小男友,不但不是one time lover,還曾被我同時抓到他到大陸出差一週,前腳剛踏出去,男友的泰國小男友就由他男友幫他出機票從曼谷飛過來當一週情人。

我同事的笨跟荒謬在他不但在知道他男友不是一個完璧情人也不可能cut out這樣cheating的tendency之下,卻還一再地相信他的男友會轉變。

最後在去年重修舊好的一次旅行中,竟然在男友說“我們去三溫暖玩吧!“時同意了(雖然他給我的理由是因為他不准人家也還是會去,所以與其讓他自己去,還不如跟著他去),結果竟然冤家路短,在那三溫暖活生生撞見泰國小男友。
而誇張的故事還在後頭,在我同事當場把他男友拉走帶離三溫暖現場後,他男友從那時起到回台灣,不斷地責怪他不該這樣小氣,讓他連好好的跟泰國小男友“問安打招呼“都沒有,這樣會讓泰國小男友“很受傷“。

在我的了解下,他跟他男友其實應該是大學就認識,在一起斷斷續續兩三年,也是因為出軌分手,隔不知道多久後兩人在研究所還當兵時又復合,而從那時到在一起的大約第五年開始同居。
同居的理由現在在我想來不知道有無其實為了想終結他男友到處散情的目的,不過他男友這樣的“慣性“卻始終如一。


撇開我們一直都是可以無話不談得好朋友,嚴格說來我從一開始知道原來同事男友是這樣的一個人,而當年他還是選擇他男友而不是選擇我而感到有些難過,到後來感到有點同情他,最後卻其實有一點站在他那種“跟男友在一起這樣久,感情已經其實但的像家人,但卻因為這樣而更無法說分手,因為說分手已經像要分家產的離婚,像是要切斷手足一樣的難過“的無奈立場之下,卻開始覺得同事的可憐是建築在自己的不勇敢,無法忠於自己,而感到其實有點可悲。

而十年的感情跟付出,最後還不是付諸東流。浪費的光陰,真的還不如早早退出放棄投資這檔垃圾債卷,早早轉移其他投資標的。

(當然我說得並不是當初根本該選擇我,因為即使我們可以當soul mates,我們不見得可以是好couple,且從當初我們就知道我們未來發展的舞台會是一個亞洲一個北美。不過這是題外話,倒是匈牙利先生一聽我喜歡了三年的前同事現在變得available且還跟我在隔壁州,坐飛機一下就到了,可是緊張的要死,直逼問我知道他們分手多久了,然後問我是不是想回亞洲去跟人家跑了?..)


檢視他們在一起的後半日子,雖然生活在一起,但除了茶米油鹽的生活,除了家常的日子及兩人都在到處出差跟加班的生活模式,我實在不知道他們是已經像結了婚像家人的couple,還是淡如水但生活有默契,同時突然想要時兩人可以發生性行為的室友。

如果真要定義,他的男友想要的大概就是所謂的open relationship,因為“感覺不一樣“,是我聽到最majority的理由for people to go with open relationship。

感覺不同,指的除了是床上的感覺不同,不管是有沒有默契,但不同人就是感覺比較新鮮或比較hot! 感覺不同,還指需求不同!
就如同事男友,在我同事身上想找的或許是家人的依靠感,跟life journey的相扶持,而在一夜情的對象想找的,不過就是一種刺激跟興奮,一種沒有束縛牽絆的快感。


只是,到底有多少人可以這樣清楚的切割情感?有多少人是在一夜情之餘發現感覺不錯其實私下就繼續連絡成fuck buddy,或甚至變成例子裡面的泰國小男友,一個常態的出軌對象;而多少人又可以清楚的切割自己的情感,對於“元配“跟“出軌“對象該放多少比重?抑或是最後界限越來越模糊?

而另一方面,作為一個想要有open relationship的另一半,到底有多少人可以清楚地告訴並說服自己,只要遵守好“每個人沒有姓名沒有電話的一次性“這樣的遊戲規則,自己的男友是不會因為一次的運動或身體上的接觸(或解放),而一去不回,或變得不那麼愛自己?

同時,又有多少人最後不會存在有“得到偶數“(get even)的心理,而去開始如法“報復“?

當我在北美的第一年,聽到我同事告訴我他最後也去homepa時,我在地球另一端的這邊簡直是聽了下巴都快掉下來了。
“只是要get even而已,因為他去homepa被我抓到,所以他願意讓我也去一次..。“


有人說,這樣的open relationship比那種兩方都已經出軌還在那邊謊話連篇欺騙對方的關係要健康長遠的多。
有的人說,偶爾的出軌,只要是沒特殊意義的“身體運動就好“的性行為,是可以抒解感情中的摩擦跟壓力。

但我質疑這樣關係的健康程度,並且更慎者,認為什麼“不過是兩個肉體的衝撞沒有任何意義“根本就是狡辯跟bullshit!


人之所以是高等動物,就是因為我們有複雜又很難控制的情緒跟心思,性行為並不是像其他生物一樣只是為了交配跟傳宗接代,而是還有別的理由。

同時,我很難相信誰在內心深處沒有“完璧情人“之慾,這邊我說得“完璧“,不是我們在乎我們遇到這個“the one and the only“時是否是處男處女與否,而是他是否對你完璧,你們就是這所謂的the one,互相所屬,從心到身體,沒有別人來跟你分食分享的一種“完璧“關係。


隨著時代轉移與社會成熟跟思想的不同,現在在乎那單單一片處女膜的人已經不再那麼多,像日劇“白晝之月“那樣被強暴後覺得自己身體是污穢的所以自己已經不是“完璧“而所以沒資格談戀愛的情況,可能也有點不同了(這邊不是說被強暴的人沒有心理陰影)。

但,我相信人都是有完璧情節的,就像以前男人覺得自己的女人在以前給人使用過後,就怎樣都覺得怪怪的,是一樣的。

即使現代人已經不會在去追究“喔!原來我不是你的first one!“這樣的蠢問題,但真的能對自己另一半被他人使用分享過後,而且還是其實兩造已經在一起之後,能夠完全沒有感覺,認為不過像是另一半跟人家吃了一餐或打了一場球罷了的,又有多少呢?

異性戀是,同性戀,也該是如此。


我有一個朋友的dating對象,就給他三個月的時間讓他決定,三個月內他可以接受我朋友不願意用“男朋友“來refer to他們的關係,甚至可以接受如果我朋友有在外面玩,遇到年紀輕又帥的人,可以不必抗拒人家的誘惑跟人家上床,但這樣的狀態他只能容忍三個月,to some degree you HAVE to decide,as what he told my friend。

結果不知道是我跟匈牙利先生的示範效果還是怎樣,我這位我們互相以兄弟相稱的朋友,終結了他34年此生來從未安定的交往一個男友超過三個月的歷史。

這個朋友的男朋友也是白人,且依我觀察,我始終相信那種認為外國就像好萊塢演的,異性戀社會就像sex and the city而同性戀社會就像queer as folk的亞洲人,不是either是很錯誤的判斷跟觀察,就以電視演的表徵以為可以apply to the whole society,然後借這樣的名來以自己亂的根據;不然就是那種非常into the scene所以取樣完全錯誤的人。

就像做同性戀研究,如果你的樣本都從三溫暖來,這樣的報告又怎麼能說具有代表性呢?


我一直認為,許多同性戀以因為我們受社會打壓所以該享有許多特殊的權利,我們做許多事情就該予以原諒或不該太以高標準要求,是一個完全錯誤的觀念

那反而已經不再是一種以平等而出發的平權觀,反而是那種有如女性平權衍生出來的大女人主義,凡事要求保障名額要求女性政治或商業固定名額,用性別歧視來攻擊玻璃天花板,甚至最終在名稱上也堅持以女男女男來取代傳統男擺在前的男女之詞。

即使終究其由有他的道理跟實際的確該求平等的地方,但最後的行為表徵卻嚴重的顯出反差,或反而變得不平等。

如政治選舉的保障名額,使得女性參選人錄取率高過男性參選人,就變成劣質的平等實踐,而如果參與homepa或有open relationship或接受可以隨便在外跟人上床的比例高過異性戀的相對人口比例,那就是同性戀在濫用這樣的權利。


Again,我覺得同不同性戀不該有差異,因為我們跟異性戀不過是性向的差別,但除了我們沒有那一片處女膜的考量外,沒有害怕懷孕的疑慮下所以我們發生性行為的似乎稍微早過異性戀,相對應的人性,跟相對應的道德,並不該有所不同。

我們該成為另一半的完璧情人,因為在我們的潛意識裡,deep in our heart,我們始終希望擁有一個完璧情人。

And in order to get one, you have to become one first.

台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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