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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5 23:16:09| 人氣22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交通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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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昨天決定,七月的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分兩階段實施,嚴重超速、烏龜車占用高快速公路內側車道等將於七月一日上路,幼童乘車未坐兒童安全座椅(新聞、網站)加重處分等六項規定延至明年元旦實施。

交通部長郭瑤琪前天在立法院承諾給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修條文及加重處罰有半年「勸導期」,但因緩衝期將導致警方執法困難,讓坐在台下的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當場變臉,面對媒體詢問一肚子火氣。

交通部和警政署為收拾「善後」,昨天下午緊急協調,確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刪的七十五條條文僅九條延半年實施,包括電動休閒車、電動滑板車、沙灘摩托車行駛道路罰一千兩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放任寵物(新聞、網站)在馬路上奔跑,妨害交通罰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在車道上散發廣告或宣傳單罰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以及提高汽車和腳踏車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罰款等延至明年元旦上路。

這次修法重點,包括車速超過最高速限六十公里以上,視為嚴重超速,重罰六千元以上兩萬四千元以下;烏龜車行駛高、快速道路,占用內側車道罰六千元以上一萬兩千元以下;以及忘記帶行駕照、超速未逾十公里等微罪免除處分等,都將於七月一日上路。

此外,高速公路超速罰款將打破現行單一金額的做法,改採三級制,以每廿公里為一個級距,超速愈多罰款愈重,而且大型車超速處罰比小型車重。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尹承蓬提醒這次修法刪除違規罰款得易處吊扣牌照或駕照的規定,將來駕駛人違規一律繳錢,不能再拿親朋好友的駕照或牌照去扣抵。

考量強制罰款可能對經濟困難的民眾造成影響,新制規定,違規民眾只要敘明經濟狀況有問題,或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重大財產損失,就可分期繳納罰款,但涉及酒駕、吸食毒品的交通違規案件則被排除。

尹承蓬說,分期繳款每期以一個月計算,每次繳款金額不得低於一千元,期限最長一年,當中有任何一期未按時繳納,將視同全部到期,未繳納的罰款將移送強制執行。

罰罰罰~~
蝦米都要錢~~~
用搶的比較快~~~~~
什麼都漲~~~~~~薪水為啥ㄆ漲?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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