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案年底前暫不推動,外界疑慮再生能源是否能無縫接軌,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將優先推動技術成熟、發電成本低的再生能源,積極開發並擴大應用,但短中期再生能源無法完全取代核能發電量。
本報本月15日將舉辦「2013再生能源發展願景高峰論壇」,馬英九總統將親自出席開幕並致詞。此次論壇邀請產官學菁英,共同剖析電力供需、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如何建立綠能低碳的產業等議題。
能源局強調,無論核四是否商轉,都會規畫再生能源目標,目標訂定考量技術成熟可行、成本效益導向、分歧均衡發展、帶動國內產業及電價影響可接受等幾個原則;並考量台灣地理環境與資源特性,優先推動技術成熟、發電成本低的再生能源。
不過,再生能源短中期內無法取代核能。能源局指出,核電廠是基載發電,核一、二、三廠合計裝置容量5,144MW(百萬瓦),每年發電量共約400億度,2012年占全國發電量的18.4%;至於核四廠,裝置容量是2,700MW,每年可發電量193億度。再生能源發電多數相對受限天候問題,無法穩定供電,而且考量國內外技術進展及成本效益,再生能源開發量也緩不濟急。
能源局說明,再生能源發電機組受限間歇性供電的系統特性,無法完全取代核能和化石燃料發電,再生能源未來發展必須以穩健務實的態度逐步推動。依據規畫,短期將先發展技術相對成熟並具有經濟效益的再生能源,例如陸域風力發電和太陽光電等為主;中長期來看,能源局認為國內離岸風力發電的潛力較高,列為優先推動項目。同時,將發展地熱及海洋能等重點技術,並致力於智慧電網與儲能技術的研發和示範應用。
能源局指出,國內新能源政策發展願景是「確保核安、穩健減核、打造綠能低碳環境、逐步邁向非核家園」,現階段再生能源發展主軸是以達成「陽光屋頂百萬座」及「千架海陸風力機」為主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