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中的美國中小型太陽光電市場,金融工具為關鍵
工研院IEK 王孟傑
一、前言
隨著歐洲市場的萎縮,美國逐漸成為全球重要的太陽光電市場之一,全球廠商自中國至歐洲,無不積極以自身具備能量在新大陸尋求太陽能美國夢。自2010年起,美國新增安裝量成長快速,與日本、中國並列目前陽光最強烈的地區。
然而,美國在太陽光電市場發展條件,不同於歐日等國採用FIT制度刺激投資,「投資賦稅抵免」與「再生能源比例標準」等聯邦與州政府的既定政策下,當地開發商與財務公司紛紛設計出合適的工具以吸引太陽光電之使用。過去幾年雖然在大型電廠的應用發展積極,然隨著相關財務工具的發展逐漸成熟,中小型系統也逐漸成為當地廠商開發的新市場。
二、美國市場成長力道以大型電廠為主
美國政府並未實施全國統一的電力躉購制度,使得此一制度在歐洲市場盛行時,美國市場並未感受到太陽光電產業蓬勃發展的氣氛,當地最大的兩大模組商-First
Solar與SunPower,也因為美國市場規模不足,而將工廠設於歐洲與東南亞,以因應全球太陽光電市場之需求。
自2009年後,以歐洲為主的全球太陽光電市場面臨兩次不景氣-全球金融海嘯與歐債危機-前者使得全球景氣短暫凍結,後者則使得歐洲市場大幅褪色。然而,2011年之前全球太陽能產品產能仍然快速成長,在供過於求嚴重與歐洲市場萎縮的情況下,廠商將目光放在擁有大型電廠潛力且金融業務發達的美國。
當戰場轉往美國時,First
Solar與SunPower等在地廠商快速回防,加上初始以大型電廠為主要發展項目,對於政商關係與電力系統生態需要相當的了解才具備足夠的競爭力,使得歐亞廠商雖積極搶進,多半因市場型態不同使得財務被拖垮而擱淺。
經過許多失敗案例後,歐亞廠商於美國市場逐漸轉往合作模式,以juwi為例,於美東地區以EPC技術合作對象為其定位,與當地系統開發商或電力公司積極合作,而順利在美國市場站穩腳步;此外,也有不少以併購當地企業搶進美國市場,法國EDF、德國ENEL、韓國OCI都是以此方式發展。
雖然美國開發大型電廠的熱度為全球之最,近期已開始進入高原期,政府可提供的標案已大部份被內定或標走,加上牽涉如環保、土地名目等眾多評估因素,商談PPA(Power
Purchase
Agreement)電力收購協定費時且開銷龐大,使得美國既有大型電廠市場逐漸走向成熟期,廠商或者往其他新的州市場發展,或者朝向中小型系統開發。
三、中小型系統熱度持續成長中
由於美國未實施全國或各州適用的電力躉購制度,美國電力又比歐洲便宜,電力公司以高價買電的方式不僅對在美國中小型系統的客戶(企業或家庭)沒有直接的誘因,電力公司本身也不願意推此制度,因此中小型系統市場發展呈現遲緩。
但自2009年後,美國聯邦政府先後推出1603綠能投資退稅方案與投資稅賦抵免措施(Investment
Tax Credit),鼓勵使用再生能源產品,並在系統啟用後將30%的成本以抵稅的方式退還給所有者,這成為了美國中小型系統開發的重要籌碼,「Solar
Lease」或「Solar Finance」等利用第三方擁有者(Third Party
Ownership)經營方式成為了發展主流。
第三方擁有者操作模式是以ITC與金融商品搭配實施所推出的營運型態,以SolarCity與Sunrun為先驅,於加州首先發展,其成功模式成為其他企業的經營典範;SunPower則以美國最大矽晶模組提供商為基礎,結合既有合作中盤商之關係,也開始採用此營運模式;直到發展模式日漸成熟後,也吸引了一些保全業、金融業投入此領域,其中最有名的為Google與摩根史坦利共同投資的Clean
Power
Finance。
而隨著SolarCity股票上市後,跨入第三方擁有者模式的廠商已不僅限於新創事業或中小企業,SunEdison、NRG等原本在中大型系統開發有所成就的廠商,也因美國大型系統市場成長高原化後,也開始經營該領域,以試圖在美國市場尋找另一個春天。
四、中小型系統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未來仍存風險
如前文所述,以第三方擁有者模式開發中小型系統市場的廠商愈來愈多,已不僅限於加州,目前已擴散到14個州,分佈在美西、東北、德州與夏威夷等地區,而這些地區具備陽光足、經濟能力佳、或是電費在全國平均以上等特色。
未來這些第三方金融模式廠商將更積極擴大其營業範圍,但卻有一些因素可能成為未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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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C抵稅措施實行期是否延長:30%的ITC很明顯成為中小型系統開發之重要工具,然此措施較明朗的實施期為2016年,預計到2017年會調降至10%,甚至也有可能因政黨輪替而有變化。在未來幾年內,在ITC以外尋找新的運作工具,成為中小系統開發商之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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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電量買回制度爭議不斷:美國政府規定電力公司應以淨電量方式(Net
Metering)計算客戶之帳單,若客戶發電超過電力買入量,電力公司也有義務購回。此措施雖然已於43個州與特區實施,然而爭議不斷,電力公司認為Net
Metering措施影響預期電費收入,然電網保養費用不減反增,將對電力公司的營運有不良的影響。近期如亞歷桑納州已思考調降Net
Metering費率,除了宣稱可達「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外,也可避免未來電力公司的營運問題。對於中小系統開發商而言,Net
Metering若費率不夠高,則會影響系統運作期之現金流,也不利於未來之業務擴展。
- 各州條件不一,擴大有難度:目前實施第三方金融措施地區都是電費較高的州,其他州則相對在平均值以下,市場開發難度一定比現行地區高;未實行地區或者經濟實力不足,使得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無法提供其他補助方案來鼓勵;最關鍵的氣候,在中南部有相對較強的陽光,但在內陸則有落雪的因素,而北方則陽光相對不足,也很難提供相對較高的賣電現金收入。
雖然具備以上風險,然美國是個懂得大膽操作金融商品的國家,人民也大多養成以借貸方式生活之習慣,相信即使既有操作籌碼不在,也能即時推出新的方案。台廠在金融操作上相對保守,若要貿然在美投入,會有歐洲企業因適應不良而失敗的可能,因此可試圖由入股、併購與合作等方式,與美國人打交道,再逐步擴大在美市場,才能穩健地擴大產品出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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