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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8 11:23:41| 人氣47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種電賺錢有利可圖 工務局太陽光電說明會大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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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電賺錢有利可圖 工務局太陽光電說明會大爆滿

種電賺錢有利可圖 工務局太陽光電說明會大爆滿

【高雄訊】種電賺錢,不僅可以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還可以合法的向台電收取賣電的錢,而且設備投資不到70萬,簽約20年,每個月還約可以賺到將近9千元的電力轉賣費用,環伺目前的任何投資,再也沒有這麼穩定又好賺的機會了!也難怪,日前在一場「高雄市建管法規及太陽光電說明會」中,吸引了爆滿的人潮,座無虛席的場面,也顯示此真是一個「有利可圖」的新興行業。

這也難怪,身為建築商,又是興建高雄市第一座太陽能光電屋的振裕建設公司董事長林俊良要在會場疾呼投資商一定要全力響應。他以一年半前興建在楠梓區旗楠公路清成街524巷的透天建案為例指出,有了太陽光電設備的加持,吸引買戶的趨之若騖,讓他的商品很快就能成交。

而事實上,依據他的研究了解,透過屋頂太陽光電「種電賺錢」的投資,約6、7年即可還本,則此後的13、14年,對住戶而言,將是百分之百的收入,這也難怪對於附設太陽能光電的建案,日益成為建築市場的新竉,對買方是利多,對建商也有更高的誘因。

由高雄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經濟部能源局陽光屋頂百萬計畫南部推動辦公室與高雄市工務局共同主辦的「高雄市建管法規及太陽光電說明會」,7月11日上午在高雄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16樓會議室舉行,現場吸引建築師、建築投資開發商與一般民眾的熱烈響應,座無虛席,場面盛大。

會議由建築開發商公會理事長張永義、高雄市建管處長黃志明、能源局陽光屋頂百萬計畫南部推動辦公室主任嚴坤龍等人共同主持,包括工務局建管處課長劉中昂、課長曾品杰、工務局太陽能光電計畫主持人、樹德科技大學研發長李彥頤副教授、高永建設總經理徐淑美、高雄市建築開發商公會建築法規委員會副主任雷浩忠等人也出席分享辦理成果與經驗。

黃志明表示,高雄市工廠林立,碳排放量佔全國三分之一,有了屋頂太陽能光電設備,可以幫助節能減碳,也可以為在地企業的房地產投資商創造商機。他舉例說,15坪的屋頂興建5峰瓩的太陽能光電設備,與台電簽約20年,裝設費用加上政府補助,成本約30、40萬元,卻可以為自己賺回100多萬元的淨利,所以,建商興建太陽能光電屋,有如賣給住戶會賺錢的屋頂房子,不管是建商或是住戶,都將是最有利可圖的投資。

張永義則以高雄炎熱日照時數高,以太陽能光電取代核能發能,盛讚市長陳菊、工務局長楊明州與建管處長黃志明所力推的太陽能光電政策,是非常有眼光的作法。

會中,建管處課長劉中昂也報告高雄市太陽光電法規修定後,首創全國,住家屋頂可以百分之百興建太陽能光電,而預估高雄市每年將至少設置10MW以上的太陽能光電,其效益包括年發電量1299萬度、減碳量8092噸,相當於587公頃森林碳吸收量;減少空調用電2295度,年節省5737萬元,20年省11億4740萬元;年節省碳交易稅1570萬,20年省3億1400萬元;減少違建拆除機具人力等成本4500萬元,20年為9億元;並可帶動光電年產值約10億元,創造就業機會。

高永建設代表在分享高永映美墅20期建置光電建築經驗時指出,住戶新增太陽光電設備時與原有的太陽能熱水器設備可能造成遮陰的問題,建議市府鼓勵系統商在規劃設計時能一併考量。

能源局南部辦公室主任嚴坤龍在回應投資商的問題時也指出,屋頂太陽能光電設備興建的申請非一定是房屋所有權人,承租戶也可以提出,前題是必須與屋主取得協商,有屋主的使用同意書即可。

劉中昂課長也回應表示,面對屋頂部份遮陰的部分,只要合乎70%以上是太陽能光電設備,而遮陰處則可改用其他材質取代。

台長: 太陽能安裝詢問 098050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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