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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5 09:59:59| 人氣1,100|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婚紗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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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紗照似乎都完美得嚇死人。精雕細琢的全妝,層層疊疊,讓皮膚無毛孔,無痣斑。綻放笑容照亮了一整張相片的燦爛,一雙麗人,簡直像是對放在櫥窗裡的陶瓷娃娃,美的一塌糊塗,又彷彿煙塵不染。

我說我還是習慣看那種,膚質比真實柔軟一些,比完美再粗糙一點的自然效果。

朋友回答:「別傻了,那樣子拍,婚紗公司全倒了!」說的也是,果然是個笨蛋的想法。哇哈哈哈!

畢竟膚質要好才能拍出美感,而坑疤的現實,卻考驗著自我面對的膽識。面對婚姻,飄逸如雲的白紗,其實有著轉捩的象徵。粉飾太平,或者起點歸零,都美,也都隱喻了生活與婚姻。

攝影;攝取當下的身影心情。美麗婚紗照,也適切反映了人生內心的投射。畢竟是重大的關節記錄,當然要美得理直氣壯、而且理所當然,不是嗎?^^



感謝友人慷慨出借婚紗照提供配圖。^^

台長: 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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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攝影寫真(作品、技術、器材) | 個人分類: 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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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煩
新娘就是要美美的。
一生就是穿婚紗時特別美麗呢!
2007-10-26 00:07:59
版主回應
不過有的人拍起來很慘,新人通常又沒時間重拍,不知他們會不會很嘔?^++^
2007-10-26 10:26:20
綠雲
婚紗呀 很漂亮^^
2007-10-26 04:10:01
版主回應
這對很美吧?^^

感謝他們友情贊助相片,還是剛出爐的唷,呵呵。
2007-10-26 10:28:04
Edward
嗯!好美的相片。
希望他們能幸福走下去。

其實我也曾經喜歡攝影,不過沒錢∩_∩
這張圖取景很棒,對比色很強烈,映照出幸福潔白的一對。

我要呼叫可魯,我的眼睛被他們的幸福給炫傷啦!
2007-10-26 17:41:40
版主回應
我也希望啦。^^

攝影喔,可以小玩,也能夠大花。我是屬於小玩的那種。這是專業婚紗公司拍的,而且是我從十六張選出來的之一,應該還不錯啦。

不用羨慕,搞不好很快就有你的好消息了呢~^^
2007-10-27 00:12:47
≧迷惑魚≦
沒錯沒錯~~
而且婚紗照~~
也許是自己一生中最美麗的樣子吧~
2007-10-27 14:34:39
版主回應
不會啦,是越來越美麗的開端,嘻嘻。
2007-10-27 22:57:15
圓心
人家都是當新娘時最美,我就跟別人不一樣,自然粧扮最美. ^^.
2007-10-28 21:29:24
版主回應
這樣很好啊,天天都是美人耶,哈哈哈!
2007-10-29 09:53:21
言風
婚姻
或許是愛情的轉捩點:)
2007-11-01 10:47:55
版主回應
問題是…轉上還是轉下呢?呵呵。

噓…^^
2007-11-01 11:28:20
小公主
路過之共鳴~
新人一生之中最美之時刻一定得留下~
因為歲月不饒人,
青春歲月會流逝,
所以婚紗一定要拍的美美的啦~
尤其又有一說~新娘子是一生最美的時刻~
因為幸福快樂全在臉上了~
大家都要幸福喔~
2007-11-05 16:19:00
版主回應
兩個人願意對彼此許諾一生,再怎麼說,也應該是最美的真誠時刻了。

不過單身也可以很幸福喔,不一定要結婚啦,哈哈哈!

謝謝祝福,我替他們跟妳道謝了~^^
2007-11-05 17:22:25
愛比賽
相戀二月天‧尋找最對味的戀人
婚紗照大募集
在文華道分享愛的喜悅
在《誓約》中寫下你的愛情誓約

尋找自己的愛情足跡
和羅密歐與茱麗葉交錯的時空
體會彼此的愛戀
站在教堂中 牽著許諾的雙手
相繫的兩個真心
留下深刻的記憶

宣揚您愛情的意識型態,即日起至3月14日前將您的婚紗照以email至本會館,讓您的幸福廣為人知。

活動辦法:
即日起至3月14日前將您的婚紗照以email至本會館,宣揚您愛情的意識型態,相片尺寸一律以數位相片350 dpi以上規格之jpg及tiff檔為主,黑白、彩色不限,一經獲選將用於會館內莎士比亞樓層中的誓約套房,讓您的幸福廣為人知,也將成為本會館永久珍藏作品。
請將您的照片傳至 abbytsai@inone.com.tw,並留下您的姓名、聯絡方式、結婚紀念日等簡單基本資料,與您的愛情誓約(簡短即可)。
獲選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2009年3月20日公佈於文華道會舘網站(www.inone.com.tw),且以email回覆通知得獎者。
入圍獎項:
幸福誓約賞十名:莎士比亞套房免費體驗券乙張(含早餐兩客)。
愛情相守賞十五名:商務客房(含兩份早餐)平日住宿券乙張。
分享幸福賞五十名:文華道會館福袋乙份(三小瓶+兩包茶包+兩包咖啡包),每人限領乙份。
附則:
(一) 所有參選作品恕不退還,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獲選日起與本舘共享。獲獎作品,主辦單位享有使用於刊物、文宣、製作專輯、月曆…等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
(二) 徵選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從缺或減之。
(三) 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四) 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五) 凡參加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活動詳情請洽會館公關:Abby
聯絡電話:04-36026088 ext.2708 傳真:04-36061088
2009-02-06 15:11:4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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