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深夜,剛發表過「十二點上床宣言」的朋友,竟然還在線上鬼混?
「還沒睡啊?在忙啥?」
「我在看Bryan Adams的演唱會現場實況,他還是很有吸引力耶。」
「暈,那隻白猴子(某同學取的綽號)嗎?妳現在還在迷他喔?」
「什麼白猴子?沒禮貌,他可是最優秀的歌手呢。」
(再暈…)
雖然我一直不懂,這位朋友口中所謂最有舞台魅力,最有才氣,親和力強,迷人又帥氣的天才歌手的魔力在哪,但是對於她可以二十四年走來始終如一的迷戀,和不被歲月摧毀的信仰,也不由得為之嘖嘖稱奇。
我們這些朋友,每次提到這事,總是翻出兩顆白淨的衛生眼,且全體做出缺氧昏倒的表情,哈哈,簡直是一整個被打敗。因為偶像崇拜這件事,早就不該跟我們的年紀劃上等號,尤其我更是致力於打破拜偶像迷思,所以互槓的機會自然不在話下。
何謂超級粉絲?就是每場偶像到台灣的演唱會,都願意特地請假,花時間排隊入場觀看。每一張音樂CD或DVD光碟(包括封面印刷不同的版本),海報攝影集及其周邊商品,都竭盡所能的戮力收集,且對其生平事蹟及近日行蹤,必定洋洋灑灑如數家珍…,聽到相關訊息,必定雙瞳晶亮,如通電發功的燈泡,噹出漫畫少女眼中那種夢幻執著的閃耀星芒…
某次演唱會的宣傳招式,主辦人余光舉辦了一個小型活動,就是和Bryan Adams,以及贊助廠商中國時報旗下的棒球選手廖敏雄同一天生日的歌迷,可以參加抽獎甄選。朋友為了一睹偶像風采,熱情的跟著參加,最不可思議的是,還幸運被抽中了?!於是就有了附圖的產生。那是1994年1月18號的台北市立體育場,一個冷鋒寒流來襲的日子。這一個特別的數字日期,後來也成為了她申請帳號的代碼印記。這張相片也被我拍翻過一次,且一直躺在她皮夾裡,被隨身攜帶。
OK,到目前為止我都可以體會,並深刻感受偶像崇拜的狂熱,畢竟我也曾經歷經那段瘋狂的歲月。但是,都這麼久了,熱度依然不減,到底是怎樣哩?只能說她個性裡還存有某種天真的固執吧?(或者是我運氣好,挑了一個恐怖的對象崇拜,以致於很快降溫呢?哈!)
每個人都會有崇拜偶像的過去,通常我們會覺得那段過去很爆笑、瘋狂、荒謬且難以理解。因為青春像一支點燃的沖天炮,熱情莽撞且勇往前衝,那是一種特權,我們揮霍享用,一如呆過蠢過的年輕歲月,沒有那段時期的橫衝直撞,怎能磨練出今日的不同面貌?對,不同,重點在這裡。如果行為模式和思考方向都依循以往的模式,那往後的人生,是不是會像一齣可以預測結局的戲劇?這讓我感到擔憂。
期待一個可以逐漸改變的我,在未來能夠更透徹的領悟人生的哲學,不在後悔的情緒裡打轉,向成熟逐漸邁進。生日的願望,希望可以達成。^^
P. S. 當然朋友的執著,也是很可愛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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