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對感恩節有所認識,是在多年前的學校餐廳,一隻由加菜火雞腿所衍生出的單純感動。我始終不知道確切的日期,後來才知道,那是每年十一月的第四個星期四。
一直認為,心存敬畏與感謝,是世間之所以美好良善的理由之一。曾幾何時,許多「理所當然」的情緒,卻舞爪張牙的以崢嶸面貌,不美、囂張,且理直氣壯的,蔓延張揚?
當某某日報以血淋淋的畫面,作為頭版標題的時候,報導的是真相,還是一種刺激?當人們拿所謂知的權利去刺探別人隱私,我們又如何能夠期待同理心的悲憫生成?當歇斯底里的鼓動搧情,在媒體傳播宣導下不斷擴張發散,我只能以關機拒看,作為消極的抗議。
最近幾天,胡志強妻子邵曉鈴的車禍新聞,以快報頭條的方式全天候不停播放。如果她不是現任台中市長的妻子,請問媒體還會對這如此熱衷嗎?全台灣每天車禍的人那麼多,為此喪失生命的也不少,就在這次車禍事件以後,大家頓時集體悲天憫人了起來,又是祈福又是呼籲,充滿了徐志摩式的歌頌詠歎…,我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想,個人只覺得誇張。最誇張的是,一面倒的聲音。好像不跟著祈福,就很沒同情心似的,這不但很一言堂,而且荒謬無理。
世事無常,所有的事情,也許有理,也許無意,無法改變的我們,常常只能學習接受。看到別人的不幸,剛好可以提醒自己的幸運。能夠好好的呼吸,走路,飲食,睡眠,這些理所當然的日常瑣事,在某些人身上,也許並不那麼簡單容易。也或許,偶而的無常,是要讓我們學著感恩,學著珍惜,學著理解或體會別人正在遭遇的痛苦。
珍惜當下,感受恩典,得寸不進尺,理所不當然。那麼天天都能是感恩節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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