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身邊許多分分合合、尋尋覓覓於情海中的朋友,有時我不禁會羨慕起在一起3.4年的朋友,曾看過一篇報導,科學家在人類的腦部發現,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感情疲憊"的期限,大致而言,"感情激素"(或者是"動情激素"吧!!哈~~)能持續個一百天左右(這是平均值),而在一百天之後,對2人的感情才是考驗的第一步。
一直覺得,要重新接納、認識另一個人事件不容易的事情,相戀的男女從相識、吸引、彼此信賴...要花多久時間??當兩個人走累的時候,是經不起外在花花世界的風風雨雨來考驗的,認識一位朋友,她最長的戀情也未曾超過3個月...
「有時候分手不是因為我不愛他,是因為我覺得那一時的"感情"沒了,在一起越拖越累...何不在愛情最美的時候分手呢??」 她說。
姑且不論她的愛情觀跟我的是否有不同,至少我也覺得,"談戀愛"是"應該"要快快樂樂、高高興興的...戀愛和"婚姻"並不相同...
而隨著時光的流逝,有許多感情疲乏的戀人會選擇一同步入紅毯的另一端...
「再一起那麼久了,不嫁(娶)給對方也覺得怪怪的.......」
「沒辦法,身邊的親友都等著看我們結婚...」
別傻了~~~2個對愛情病入膏肓的人,即使結婚了,婚姻也不會長久,婚姻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做出最重的承諾,也代表著從今以後,你不只是要對自己負責,更要為對方負責,一個感情成熟的人是不會輕易的對別人做出這樣子的承諾(好,現代人有些結婚不只一、兩次...我寫的只是我自己的想法... =.="),因為"時間"壓力而結婚的人,會不會只將愛情當作是一種"習慣"呢??還是..."愛情"本身就是一種"習慣"??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被有條件地愛著,也是有條件地愛著別人。 不必心灰意冷,既然知道世上沒有無條件的愛, 你應該努力使自己更具備條件去愛, 同時也該學習忘記一些條件去愛一個人。有些事情是不可勉強的。 你愛一個人,他不愛你,不代表你不可愛, 不代表你不好,只能代表他不愛你而已。 有時候,我們願意原諒一個人,並不是我們真的願意原諒他, 而是我們不想失去他。不想失去他,惟有假裝原諒他。 亦或只是"習慣"了被對方傷害,害怕去改變現況??
很喜歡臥虎藏龍電影中的一句對白 : 將手緊握,你手中是抓不住東西的;把手放開,你卻能擁有無限....
一段愛情可以由愛重新開始,卻不能由原諒重新開始。委屈並不一定能求全,人在談感情的時候,都是很盲目(說難聽點是"白目"),因為...或許只是因為"人性本賤"吧!!
但是,有時候,必須有前面的苦心經營,才有後面的偶然相遇。相遇的或許是對方的改頭換面,或許是另一個更適合與自己相處的人,或許是......??
只希望,每一對戀人,在愛情成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之前,能好好珍惜彼此....順便祝福大家"七夕情人節快樂"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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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文章時,聽著張阿妹的這首歌~~感覺不錯呢~~)
Open your eyes
Open your eyes Just say goodbye
這個夜晚是應該哭個痛快
相遇不算太晚 相愛不算太短
現在正好適合離開
Open your eyes and say goodbye
只是不懂怎麼還笑得出來
承諾已經不再 嘆息無可計算
再不離開淚就要氾濫
每一種決定都像肝腸寸斷
每一種選擇都是心有不甘
過了今晚你要開始學著勇敢
不可知的未來 你要自己承擔
每一種決定都像肝腸寸斷
每一種選擇都是心有不甘
誠實並不代表容許背叛
這樣的愛 只是錯誤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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