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賞析】莫名其妙的艷禍◎呂明智
刊載日期:2008-07-28
「呂明智,你幹了什麼好事?一個女孩找上門來了,你該怎麼辦?」
數月前的某一天,一位過去所服務之醫院管理處的同事打電話來,不分青紅皂白的罵了我一頓,罵得我莫名其妙,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
「一個女孩子到這兒來,指名要找你,問她有什麼事卻拒不作答,一副神祕、古怪的神情。我拿你的離職單給她看,她卻說是偽造的文件,不肯相信,堅持要找你,在醫院等了一整天,直到下班才悻悻然離去。你到底什麼地方對不起人家?」
聽到這裏,驀地腦海裏浮現出過去的一幕情景。那已是民國九十三年的事了,那時尚服務於某醫院,某一天,一位九十二年時所服務過的某保險公司的舊同事打電話來,也是同樣的說:
「呂明智,今天有一個女孩子到公司來找你,課長拿你的離職單給她看,她卻不相信,硬是到每一層樓去找。你是否騙了人家的感情?」
「什麼?一個女孩子到處找我,那有這回事?妳開我玩笑吧!……那女孩子叫什麼名字,長得什麼模樣?」
「她不肯說她的姓名,個子不高,留著長髮,神情黯然,有點神經質的樣子。」
我想了再想,依然想不出是誰,「這樣好了,如果再有她的消息,請馬上和我聯絡,我去看看到底是誰。」
果然,沒過幾天,她又去找我了,那位舊同事和她約定好,並立即通知我,我急忙趕去XX保險公司看看到底是何方人物?
「呂明智!」我抵達保險公司正要搭電梯時,背後一聲嬌弱的聲音叫住了我,回頭一看,卻看到一個女孩子││個子不高,長髮披肩。
「不認識我了嗎?」她問道。
只覺得非常面熟,卻想不起是什麼時候認識的。
「我是你在XX超級市場的同事,我叫陳小華。」
「噢!是妳呀!我想起來了,我還以為是誰呢!妳找我有什麼事嗎?」原來是九十一年初在XX超級市場服務時的同事,那時她係新進人員,由於我負責管理工作,偶爾協助她做一些事情,沒什麼特殊的往來││對其他同事也是如此,一視同仁,(同仁沒什麼特殊的印象),且共事僅約兩、三個月,我就離職到XX保險公司去了。
「沒什麼特殊的事,只是好久沒聯絡了,找你聊聊罷了。」她低聲的說。
「唉噢!老天!我被妳搞慘了,自我們一起同事分開已經兩年了,現在我已經離開這裏,妳卻拚命的找我,這裏的舊同事都以為我幹了什麼壞事呢!」
「沒有哇!沒什麼事呀!」她還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
「來!跟我到樓上去對我的同事說清楚,要不然我可要變得聲名狼藉了。」
雖然已是下班時間,但釵h同事都留下來,準備看這場好戲。
到達樓上,和舊同事們打過招呼後,趕緊說道:
「她是我以前在XX超級市場的同事,沒什麼特殊關係。」「妳趕快對大家說明一下,妳找我到底是怎麼回事。如果真有特殊的事,儘管說出來好了,或酗j家可以幫妳的忙。」我督促著她說道。
「沒有哇!沒有什麼特殊的事啊!」
大家聽她這麼一說,都有點啼笑皆非。最後問出她尚未吃飯,於是請她吃了一碗麵,同時為避免她再來糾纏,騙她說我已經訂婚了,希望她不要再來找我,以免不知情的人產生誤會。她則一再追問我的工作地點及住址,我都拒不作答,終於她神情黯然的離去。
會不會又是她?已經又過了兩年了呢!想到這裏,心中一亮,趕緊問道:
「是不是個子不高,留著長髮。」
「對!就是這個模樣。她是誰呀?和你是什麼關係?」
於是,我將前面那段往事大致說了一遍。
「那有這種事?一定是你自己亂貌滿A你一定欺騙了人家,她才會一直找你,否則她為什麼不去找別人,偏偏要找你。而且你又剛好離職了,一定是你怕她來找你,所以你才趕快換工作。」那位同事半信半疑的說。
「天地良心啊!我說的都是真的呀!妳不相信我也沒辦法。這樣好了,如果她再去找我,妳馬上通知我,我當面和她對質給妳看。」
不出所料,過沒幾天,她又到XX醫院找我了,我匆忙趕過去,一看,果然又是她。
「妳又找我有什麼事呢?」
「沒有哇!」她低聲的說,神情怪異的看著我。
「到底有什麼事,妳快點說清楚,免得讓別人瞎疑猜,引起誤會。」
「對呀!有什麼事妳儘管說好了,或釦琱]可以幫妳的忙。」我請了醫院的同事替我作見證,她在旁邊也關切的說道。
「沒事就不可以找你嗎?」
「不是不可以,只是妳找得這麼急切,又一副古怪、神祕的樣子,別人很容易誤會的。」
「有什麼好誤會的?」
「我已經被妳搞得『聲名狼藉』了,妳還說有什麼誤會。妳這樣一直找我到底是為什麼,請妳趕快說清楚,不要再拐彎抹角了。」我惱火的說。旁邊的同事也勸她直說無妨。
「真的沒什麼事啊!」她想了一下又說:「你以前不是學電腦嗎?我有一些電腦的問題要請教你。」
我真是啼笑皆非,不知該如何處理才好。最後,在同事們的協助勸導下,請她回去了。
後來,陸陸續續的,醫院的舊同事又打電話給我,說她又一再的到醫院去或打電話去找我,甚至出言不遜,挾帶威脅的口氣。我想再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恰好,某一天她父親打電話到醫院詢問這件事,於是請醫院的同事邀他到台北見面,同時為示清白、公開,我仍請醫院的同事作陪,在醫院裏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她父親半信半疑的說:「如果你沒對我女兒怎麼樣,她怎麼會一而再,再而三的找你呢?現在她已經無法正常工作,晚上也常睡不著覺,而開燈坐在客廳裏,喃喃自語。」
「實在是冤枉,我剛剛說的都是實話,我甚至可以說,只要我碰過她一根寒毛,或曾經單獨和她在一起郊遊、看電影,我王某人馬上跳樓自殺。」我憤慨的說道。「當然我一面之辭,你一定不會相信,你回去問你女兒好了,要不然你帶她到台北來,我們當面對質。我把住家及公司的地址、電話都留給你,任何時候你都可以來找我,但是希望你不要給你女兒,以免造成更多的誤會。」
她父親滿腹狐疑、疑信參半的掛斷電話。
過沒幾天,她父親打電話來向我道歉,並說他已瞭解此事,但是卻希望我能協助開導她。不久,她父母親亦親自帶她到台北,當面會談,釵h事情在當面對質下,她都無法自圓其說,最後她父母親問她:「既然王先生未曾和妳郊遊、看電影,只是同事兩、三個月的時間,妳為什麼在他離職後兩年多才到處找他呢?到底是為什麼呢?」她卻無言以對。
麻煩的是她父親拗不過她,而將我的地址、電話都告訴了她,如今她不斷的打電話找我,最近更變本加厲找到我家,「靜坐」到晚上十一點多,經再三的軟硬兼施,方才請她離去││問她有什麼事都答沒什麼事。更頭痛的是,前幾天,她竟然在凌晨三點多「登門造訪」,鬧得全家都不得安眠。因時值深夜,惟恐她單身在外發生意外,只得讓她待在屋內,再通知她父親天亮後搭早班車前來接她回去,誰知她卻推三阻四,以各種藉口使得她父親先行離去,她卻依然賴在家裏不走。經我下班回家後軟硬兼施,方才請她離去,但是她卻未搭車回家去,反倒在深夜十二點多又再度按鈴造訪,我實在忍無可忍,只得將她帶至附近之派出所,將事情的始末全盤告訴警員,數名警員原先都不相信,乃親自以各種方式詢問她,而她也都答得乾脆利落,有時還反唇相譏,令人啼笑皆非,諸如:
「妳為什麼千里迢迢的花十餘個小時,騎自行車騎了一百多公里來找他?」警員問她。
她父親為防範她任意亂跑,特對她實施金錢管制,而她卻在身無分文的情況下,偷偷的騎了自行車上路。
「好玩啊!」她簡明的答道。
「妳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找他?」
「喜歡啊!」
「找他有什麼特別的事嗎?」
「沒有啊!」
「他是否曾請妳看電影或出外郊遊呢?」
「不曾啊!」
「那他虧欠妳什麼呢?」
「你剛剛說的就是他欠我的。」
「什麼?」警員不解的問道。
「他沒有請我看過電影、郊遊,就是欠我的。」
警員聽得啼笑皆非,指著另一位警員問她:「這位警員也沒請妳看過電影,妳為什麼不找他呢?」
「他坐都沒坐相,我才不找他呢!」
「可是這位王先生並不喜歡妳呢!」
「我喜歡就好了。」
最後,警員們只得搖頭嘆道:「當了十餘年的警察,從來沒有碰過這麼離奇古怪的事。」
讀及此,相信各位讀者心中都會浮起一個問題:
「若男女之間無特殊關係,一個女孩怎會對一個男孩子如此?」
確實,連我本身都難以相信竟會遇上這種事。但是,我可立下誓言:上述情節,除為避免傷及對方,其名係為假名外,其餘所述句句實言,若有虛偽作假,願遭天打雷劈。
此事正方興未艾,公司、家裏隨時都可能聽見她的電話,看到她的人,精神的困擾實在無以復加,全家亦為之雞犬不寧,煩不勝煩。更重要的是,儘管「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但是這件事實在太過離奇,極易引起他人之誤會,甚至愈描愈黑,嚴重影響到個人之清白。※
來源:更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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