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繽紛版刊登的「幫爸爸剪趾甲」一文,讓我想起我與爸爸的故事。爸爸和媽媽結婚將近八年,因為媽媽習慣性流產,直到三十六歲才生我這個大女兒。爸爸中年得女,再加上我是他期待已久的第一個小孩,從小我們感情就超好。
爸爸從我出嫁到生了三個女兒,一直都很擔心我在婆家過得好不好、老公疼不疼我、跟婆婆小姑相處得如何?幾乎每兩、三天就開車,從中壢到桃園來看我和女兒。
自從九年前爸爸輕度中風後,老媽怕他出事,禁止他開車,但喜歡到處跑的爸爸,還是歡喜的拄著拐杖,搭公車趴趴走。
他生病後唯一不能做的事,就是剪自己的腳趾甲;他的腰彎不下去,只能吃力的將一隻腳,費力的抬到另一隻腳上,然後用摸索的方式剪。有一次,我看到爸爸的腳趾頭黑黑的一片,原來是乾掉的血漬。爸爸因為末梢神經已經遲鈍了,剪破自己的皮一點都不曉得。
我馬上幫他清潔上藥,並跟爸爸說:「以後由我來替你剪趾甲。」由於他早年的軍旅生涯,再加上退伍後長期開公車,穿著悶熱不通氣的工作鞋,因此大腳趾有著厚厚的灰趾甲。我用斜口鉗慢慢地一點一點修剪、用趾甲剪修整長度,然後用銼刀慢慢的將趾甲磨到光滑,好讓爸爸舒服一點。
我倆非常享受一邊剪趾甲,一邊談天說地的美好時光。直到現在,我已四十幾歲了,眼睛漸漸看不清楚,很怕把爸爸的腳剪壞了。我大女兒知道後就跟我說:「媽,從現在起,由我來幫阿公剪趾甲吧。」
我將該注意的事項和工具交到女兒手上,看她慢慢地替阿公修剪腳趾甲,祖孫倆開開心心的聊著天,我想著,爸爸現在八十歲了,但願他能長命百歲,永遠像現在一樣享有如此的天倫之樂。
2008年11月5日聯合報繽紛版》幫爸爸剪趾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