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淚前留下身影,將昨天埋在心底,有個輕鬆的開始。
許多的事情,總是在經歷過以後才會懂得。一如感情,痛過了,才會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傻過了,才會懂得適時的堅持與放棄,在得到與失去中我們慢慢地認識自己。其實,生活並不需要這些無謂的執著,沒有什麼就真的不能割舍。學會放棄,生活會更容易。
學會放棄,在落淚以前轉身離去,留下簡單的背影;學會放棄,將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的回憶;學會放棄,讓彼此都能有個更輕鬆的開始,遍體鱗傷的愛並不一定就刻骨銘心。這一程情深緣淺,走到今天,已經不容易,輕輕地抽出手,說聲再見,真的很感謝,這一路上有你。曾說過愛你的,今天,仍是愛你。只是,愛你,卻不能與你在一起。一如愛那原野的火百合,愛它,卻不能攜它歸去。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是不能擁有的遺憾讓我們更感繾眷;是夜半無眠的思念讓我們更覺留戀。感情是一份沒有答案的問卷,苦苦的追尋並不能讓生活更圓滿。也許一點遺憾,一絲傷感,會讓這份答卷更雋永,也更久遠。
收拾起心情,繼續走吧,錯過花,你將收獲雨;錯過她,我才遇到了你。繼續走吧,你終將收獲自己的美麗。
愛情沒有永久保證書。有個男士飽受一位前女友騷擾,騷擾範圍之廣,等於古代的“誅九族”,所有親戚朋友都備受這位不甘離去的女友的電話恐嚇。後來他親自去懇談和解時才發現,原來他的前女友已經有新的同居人——她自己有新歡,但就是不讓他輕鬆如意。新的已來,舊愛還不願割去。
最近還有一個令人震驚的例子,一位在婚姻關系中不斷有外遇的丈夫,在因前妻以驗傷單為由訴請離婚後,過了幾年還來潑前妻硫酸,導致前妻一眼失明,全身百分之四十燒傷。她失去工作,嚴重地破了相,更必須撫養兩個孩子,還在擔心因傷害罪入獄的前夫假釋出獄,繼續傷害她。更可怕的是她的前夫沾沾自喜地叫人來傳話:“現在你沒人要了吧,我還是可以要你,你乖乖把孩子帶回來……”
一個永遠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愛你的人,未必對你忠心耿耿,有時只是這種腦袋不清醒的強烈佔有欲者,他們才會做出各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還如此理所當然。
在心中如果有“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偏執狂與佔有欲,越想要獲得愛的永久保證書,只會越走越偏離。
誰說喜歡一樣東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時候,有些人,為了得到他喜歡的東西,殫精竭慮,費盡心機,更甚者可能會不擇手段,以至走向極端。也許他得到了他喜歡的東西,但是在他追逐的程序中,失去的東西也無法計算,他付出的代價是其得到的東西所無法彌補的。也許那代價是沉重的,直到最後才會被他發現罷了。其實喜歡一樣東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有時候為了強求一樣東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憊不堪,是很不劃算的。再者,有些東西是“只可遠觀而不可近瞧的”,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一久你可能會發現其實它並不如原本想像中的那麼好。如果你再發現你失去的和放棄的東西更珍貴的時候,我想你一定會懊惱不已。所以也常有這樣的一句話“得不到的東西永遠是最好的”。所以當你喜歡一樣東西時,得到它並不是你最明智的選擇。
誰說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有時候,有些人,為了能和自己所喜歡的人在一起,他們不惜使用“一哭二鬧三上吊”這種最原始的辦法,想以此挽留愛人。也許這留住了愛人的人,但是這卻留不住他的心。
更有甚者,為了這而賠上了自己那年輕而又燦爛的生命,可能這會喚起愛人的回應吧,但是這也帶給了他更多的內疚與自責,還有不安,從此快樂就會和他揮手告別。其實喜歡一個人,並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雖然有人常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會快樂。喜歡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讓他快樂,因為他的喜怒哀樂都會牽動你的心緒。所以也有這樣一句話“你快樂,所以我快樂。”因此,當你喜歡一個人時,暗戀也不失為上策。
有一首歌這樣唱:“原來暗戀也很快樂,至少不會毫無選擇”;“為何永遠不覺得感情的事多難負荷,不想佔有就不會太坎坷”;“不管你的心是誰的,我也不會受到挫折,只想做個安靜的過客。”所以,無論是喜歡一樣東西也好,喜歡一個人也罷,與其讓自己負累,還不如輕鬆地面對,即使有一天放棄或是離開,你也學會了平靜。
喜歡一樣東西,就要學會欣賞它,珍惜它,使它更彌足珍貴。
喜歡一個人,就要讓他快樂,讓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誠摯。如果你做不到,那你還是放手吧,所以有時候,有些人,也要學會放棄,因為放棄也是一種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