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賞析】《老師教會我的事》別放棄嘗試的機會
◎李昀諭
一向是個很保護自己的人,常常在事情還沒開始進行之前,就把所有的可能性先想起來害怕。總是想著,等能力更好一點再去挑戰,等準備夠了再去嘗試,但人啊,哪裡會有認為自己準備足夠的一天呢?想著想著,往往就裹足不前,因為這多餘的顧慮與恐懼,白白讓許多機會由指間消逝。
大二那年,偶然透過一位系上的老師得知,有個專案在徵選學生到英國愛丁堡藝穗節實習,實習完畢還能到倫敦參訪藝術機構,只要通過徵選與培訓就能以公費出國。能夠以此方式造訪那雖藝文薈萃但物價卻高昂得令人咋舌的英國,這簡直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好機會,乍聽之下眼睛都亮了。
但老師接下來提到徵選標準,要有相關英文能力證明,面試過程也是以英文進行。一聽心就涼了一半,荒廢英文已久的自己,因為那要不得的「準備好再去」心態,半個類似全民英檢、多益等英文能力證明考試都沒考過,英文口說更非常有結結巴巴的風險,而報名截止就在一星期後。
但是老師只笑笑地說了一句:「怕什麼,不試,連機會都不會有,試了也不吃虧。」
因此硬著頭皮找出大學指考英文成績就去報名了。一路有驚無險、拼命努力地通過面試與培訓,到英國實習,然後帶著會珍藏一輩子的回憶回國,並且這份經歷也令我決定了未來想走的路。
從此,當看似不可能但卻令我心動的好機會來叩門,懷想著這句話,就能心生勇氣,也每每闖了過去。
我確信,當初老師的這句話,會成為人生中永遠的力量。
自由時報-9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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