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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9 00:55:43 | 人氣93|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律常識】罵「腦殘」「白目」小心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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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腦殘」「白目」小心吃官司
2010年05月18日蘋果日報
裕毛屋總經理謝明達用「爛鳥」等詞彙辱罵員工挨告,常見的職場生活中,除把性器官掛嘴邊的罵法,還有摻雜排泄物如「腦袋裝大便」,或與特定動物結合如「豬頭」等用語及說法來羞辱人。律師岳珍、劉思龍認為,這些話不僅構成公然侮辱罪,被罵的人還可求償。
職場上慣常罵人三字經外,還有罵「腦殘」、「白目」、「豬頭」、「智障」、「白癡」、「腦袋裝大便」、「沒人性」、「垃圾」、「笨蛋」、「混吃等死」、「沒LP(台語,沒睪丸之意)」等。
律師岳珍說:「只要在開會或有第三人場合辱罵上述這些詞彙,就會觸犯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若以會議紀錄、電子郵件等散布辱罵對方內容,還可能構成誹謗罪,最重可判刑1年。」


被罵「機車」可求償
律師岳珍表示,還有一些相對較不強烈的用語,如「摸魚」、「機車」、「搞小圈圈」、「馬屁」等,雖不易構成公然侮辱,仍可能被認為侵害個人名譽或人格,而被求償或要求回復名譽。
律師劉思龍認為,主管與員工無論在各種情況下,只要秉持就事論事原則,就能避免禍從口出的紛擾。
記者張欽

 

 

引用: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519691/IssueID/20100518

台長: 落葉之楓

(悄悄話)
2011-06-14 01:18:5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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