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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勞資議事廳〉找到新工作 不應受處罰

【法律常識】〈勞資議事廳〉找到新工作 不應受處罰 文/邱駿彥 Q二個星期前,公司以「業務緊縮」為理由預告30日後將資遣一批人,我為了趕快找到新工作,只好利用預告期間請假外出謀職。雖然很幸運找到了工作,但新雇主卻要求我立即報到上班,經向原雇主申請提前離職後,原雇主卻以我是「主動離職」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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