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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3 12:40:59| 人氣5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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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離開辦公室之前,老闆向我拿走老闆娘那封白紙黑字的mail
他的說詞是要好好思考一下未來跟客戶溝通時該怎麼說比較好
其實我心裡明白,他只是想要回那份鐵證如山的文件而已
拿就拿吧,反正做錯事的人又不是我

今早到座位上,很明顯的有人動過我的電腦
打開收件匣準備開始一天的工作
第一封信是老闆娘寫來的,上週五我離開公司之後發的
她找不到一份文件,要求我把工作上的所有資料夾全搬到D槽
說這是公司規定,要我依規定處理

規定? 進來一年了,何時有這種規定?
又是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反正公司規定就是老闆和老闆娘兩個人隨口說說
今天說了就算
明天他忘了也不會承認
怎麼做怎麼錯,永遠也不會有做對的時候

兩件事有關連嗎? 我不知道
但很難不聯想在一起
回頭去找上週五那封信,被刪了
連刪除的郵件中也沒有
如果不是心虛,何必急著掩滅
更證實週五兩人說詞是一堆他們自己也不相信的屁吧

我還是在別的地方找到了那封信
本來不覺得有什麼
但是他們的動作讓我覺得很有什麼
保留一份成為必須的動作

老闆說這兒沒有人存有惡心
是的,我也沒有
除非…有人說謊

這個節骨眼不適合提出離開
很可能引起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只能等這陣風頭過了再提



台長: 懶惰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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