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墨登場
左顧右盼,再三確定沒有人搶著要跟我結帳,我抱著一大疊書往櫃檯走去。
櫃檯小姐看見放在櫃檯上的一大疊書,先是對我投以讚賞的眼神,但在她拿起書逐一刷條碼之後,她讚賞的眼神變成……怪異。
對,就是怪異,跟看到大馬路上的溜鳥俠的眼神差不多。
「1658。」
櫃檯小姐報價時視線一直沒離開我,我趕緊從皮包拿出兩千塊給她,她裝書跟找零的動作真是有慢……準備要出聲詢問時,櫃檯小姐將找零跟裝好的書推給我,我禮貌性地向她說謝謝。
之後我迅速逃出書店,在來人往的大街,拿起放在袋子中最上頭的那本男性雜誌,開始對著封面親來親去,讓路人紛紛對我投以異樣的眼光,啊!就像剛剛櫃檯小姐那樣。
噘起嘴,我將書收回袋子,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準備攔車回家。
……
「妳今天是又沒吃藥還是腦子燒壞?又買那麼多雜誌回來妳是嫌老娘清得不夠辛苦嗎?」
開火的是我的室友毛毛,我一臉無辜地看著她,試圖想替她滅火,可惜她不領情,一把抓過裝書的袋子,粗魯的將裡頭一本又一本的書扔出來。
「日本最帥男性雜誌、Men’s style188期、歐美男模最新……靠!為什麼妳就不會買像樣一點的書?」
沒錯,我所買的書,全部、每一本都跟「帥哥」八竿子脫離不了關係,東洋、西洋、本土沒有一個不放過。
一買每個月就是好幾十本,半年、一年我就得跟毛毛抗戰一次,哀求她不要將我的雜誌清光,可惜每一次抗戰都是我輸,因為無論我怎麼哀求,毛毛都用一個理由就讓我乖乖認輸:
「妳要留?可以呀,雜誌放妳房間我可不借位子。」
那就沒辦法了,因為我房間已經塞滿雜誌,連走的位置都快沒有,於是我只好忍痛目送毛毛將一袋又一袋的舊帥哥雜誌拿去紙類回收。
嗚嗚嗚,當下真是心如刀割,我可以感受到我的心在淌血,甚至旁邊還有落葉飄下襯托我這美少女的淒涼……
「再幻想換我拿妳這袋開刀!」毛毛在我耳邊吼道。
回過神,我趕緊將我的寶貝雜誌抱入懷中,白了毛毛一眼,回到房間將門給鎖上,哼,想動我的雜誌門都沒有。
我自稱自己為花花,我的朋友們則叫我小花,至於那些有眼無珠的男生則叫我「花痴」。
因為只要路上經過一個帥哥我的視線就會黏在對方上緊緊的,要是同時出現多位帥哥,還會自以為懊惱的不知所措,喃喃自語流口水是一定要的。
甚至如果在我觀賞帥哥雜誌時被人叨擾,我會二話不說馬上對對方發飆,所以我有些白目還會沒品的乾脆叫我「食人花」。
食人花?當我吃蟲為生嗎?食人花怎麼跟我比?
唉,所以如果他們堅持要在花痴跟食人花這兩者之間選一個叫我,我會選擇被叫花痴。
我不能說花痴,我只能說比較偏好帥哥一點啊!我自己是這麼認為的。
我開心的翻閱雜誌,並幻想著跟雜誌上的帥哥們來一些纏綿……噢不,是純情的約會畫面,例如:牽起我的手在上頭深烙一吻,互相凝視來段甜蜜蜜的情話,或是他餵我吃東西?啊,想到就心癢難耐。
不好意思,我好像又脫軌了,什麼?叫我口水先擦擦,抱歉抱歉,太興奮忘了顧形象。
這章就要結束,因為我的廢話太多……我覺得你們好像還沒記住我,那我再為自己介紹一次,我自稱自己為花花,我的朋友們則叫我小花,有眼無珠的男生叫我花痴或食人花……
呃,食人花還是不要叫得好,實在太難聽了!根本曲解本意。
雖然幾乎認識我的所有人都把我歸類我為花痴那一類,但我還是要強調──
我不是花痴,我只是比較愛帥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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