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
www.vghtpe.gov.tw/~nurs/air01.doc
Q 導致史蒂芬強森症候群的原因及發生率?
A 真正發生的原因不明.發生率約為每年每百萬人約有1.2~6人發生。
→為什麼我就那麼不幸!成為那百萬人其中之一?!
就台灣來說好了.全台2千3百萬人口.會得這種病的人.
保守估計會有23人
為什我就要成為23ㄍ人其中之一呢?!全台耶!
Q 史蒂芬強森症候群的病程及症狀有那些?
A Stage I為前驅期,是症狀開始之1~6天,有發燒、倦怠、喉痛、關節
痛、結膜炎與皮膚發紅等非特異性症狀。
Stage II為急性期,約4~12天,有持續發燒、衰竭、結膜炎及口腔、
生殖器的黏膜受損,而其皮膚破損仍持續進行,許多病人有白血球
減少現象,主要症狀包括:
a.紅斑及水泡約0.5~3cm。
b.紅斑為虹膜狀及標的狀。
c.血管炎。
d.皮膚表面喪失40%。
Stage III則為復原期,約3~10天,在上皮細胞未重建前仍有感染
的可能。
→三期...這對才對年僅8歲的小女孩.是多麼的折磨啊!沒死也半條命
了吧!講的如此簡單.知不知道對我來說.是一件非常煎熬的事!一
個禮拜完全是呈現半昏迷狀態!也不知道是來回了多少次鬼門關!
皮膚表面喪失40%.就跟被火燒一樣!只是一句很簡單的敘述句.但
是.我就像是莫名其妙的經歷一場火災浩劫.像全身都被燙傷.發
紅.你知道有多痛嗎?!說好玩一點.就跟平常我跟不知道我病的
人解釋的一樣.像是蛇脫一層皮一樣!全身的皮換了一次!說的倒
簡單.要換藥的時候.是一群護士拿著棉花棒沾藥.把我身上掉的
皮給抹擦掉.真的.很痛很痛!那時我只能大吼大哭.邊吼站在門
外面即將來探視我的親人.能想像那畫面嗎?不能吧!他們就眼睜
睜的看著我哭喊求救!也不知道是哪個沒良心的護士.對待我像是
對待他的仇人一樣!拼命的在我的皮膚上狂擦.撕裂的疼痛.演變
成我現在很能忍痛.是好事嗎?
呵..我不知道!
心血來潮找的網頁.心血來潮抒發我那個時候的經歷.很氣!也很無
奈!氣為什麼那個害我變成這樣的黑心醫師不給我發病的原因跟我對
什麼藥會過敏.我想應該沒有人能了解.我是邊含著淚邊看完這一篇
描述的如此清楚跟簡單的網頁的心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