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6 00:13/記者吳家嫙、鐘武正/台北報導
5年前,「玻璃娃娃」顏旭男就讀台北市景文高中時,一名陳姓同學抱他到地下一樓上體育課,卻不慎摔倒,顏旭男顱內出血送醫不治,台灣高等法院於24日改判顏家勝訴,景文高中和陳同學將付出333萬元的賠償費,結果玻璃娃娃協會25日一整天,接到許多不滿這個判決的民眾的抗議電話,玻璃娃娃協會表示官司並非故意針對陳同學,代表陳家的律師,對這個說法則不以為然。
以上摘自東森新聞報
看到這則新聞,不禁替陳姓同學難過了許久。姑且不論法理上的判決是否正確,我們應該看到的是:這個判決帶給了整個社會什麼樣的省思與教育。
"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一直普遍存在很多人的觀念中。我們能說這些人自私嗎?答案是不能。怎麼說呢? 就拿個現實生活中最容易碰到的例子好了。
如果你獨自開車於鄉間小道上,驚見有路人因為被車子擦撞而倒臥路邊,肇事者又已經不見蹤影,剛好四周沒有半戶人家,也無人車經過,此時,你會停車察看關心傷者嗎? 就算不下車直接報警,警方也會有你的手機號碼。怎麼做,都有可能被懷疑自己是肇事者!
儘管如此,幸運的是,還是會有些古道熱腸的人,相信著"人在做天在看",相信著是非公理自有分明,所以他們還是繼續的熱心幫助他人。現在,這個法院案例正惡狠狠的給了這些願意幫助他人的熱心人士一記悶棍!
以後,我不知道該如何說服自己和身邊的人們:熱心助人是對的!這個社會需要多一點這樣的人!
這位陳同學因為不慎而造成顏旭男死亡,我想他心裡一定是不好受的,更沒想到因為他的熱心,而導致必須背上沉重的民事賠償,由衷的盼望,這個生了病的社會,能夠帶來一個遲來的正義,別澆熄了最後一點希望的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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