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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 12:19:19| 人氣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京報評醫生未等傢屬簽字先手術:彰顯醫者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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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評醫生未等傢屬簽字先手術:彰顯醫者擔當

新京報評醫生未等傢屬簽字先手術:彰顯醫者擔當


  原標題:未簽字先手術彰顯醫男士健康者擔當

  來論

  據當地媒體報道,1月4日,南京一名63歲的老人突然暈倒。幾名醫護人員恰好路過,隨即展開救援。老人被送至醫院,急需手術治療,可傢屬無法及時趕到醫院簽PSA字。接診醫生作出決定:先行對老人進行手術,並表示“所有責任由我來承擔”。

  按照常規,手術一定要患者傢屬或者本人簽字。然而,當時這名老人大面積心肌梗死,需要立即實施心臟手術,如果等傢屬趕到,一方面可能再次猝死,另一方面,隨著腦損傷的發生,今後有可能成為植物人。危急時刻的一句“先手術,責任我來擔”,把老人從死神手裡搶瞭回來,也體現出BPH醫務人員的醫者仁心和責任擔當。

  毋庸諱言,現實當中,並不是所有的醫務人員,面對未簽字的情形,都能“挺身而出”。從媒體報道情況來看,由於危重患者傢屬不簽字,醫務人員不敢實施手術,造成病人死亡的事例,近些年來屢有發生。

  也因此,最高法曾發佈《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其中明確規定,對於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醫務人員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準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患者因此請求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醫生是一種與死神賽跑的職業。在生死一線、危急關頭,擔當精神固然重要,但用法律為這份“擔當”保駕護航,才會鼓勵更多的醫生“挺身而出”,令生命獲得最大程度的挽救,讓生命至上理念得到更大程度上的弘揚。

  □魏文彪(職員)



台長: mabalel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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