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09-23 23:01:22| 人氣44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集資創業,你需要瞭解的法律面向!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集資創業,你需要瞭解的法律面向!
文/張國璽
  親朋好友集資創業,相信是許多人共同的夢想。不過,在眾人逐夢的奮鬥過程中,有許多應注意的法律規範以及彼此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或許基於信賴,或者礙於交情世故,或者受制於創業初始諸事雜杳、無暇兼顧等因素,致使疏於事先確認明訂,造成日後衍生無謂的爭議,並導致事業營運及商譽受損,傷害親友情誼。為此,本欄特別以集資創業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規範,與常見的法律糾紛為素材,提醒讀者注意、避免與防範,同時也建議讀者,最好能在事先就將合作條件與細節一一談妥,並於契約記載清楚,以防不必要的糾紛。此外,因為實務上的相關問題多如牛毛,限於篇幅,本文茲舉數例供參。
【合夥?還是設立公司?】
跨出創業第一步之際,通常會考量的是,要採何種模式作為事業經營體?實務上比較常見的,是採取「合夥」方式經營,(例如:設立XX商行),或採設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方式經營(例如:XX有限公司或XX股份有限公司)。
在此同時要提醒讀者注意,「合夥」跟「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大的不同之處,是在於債務責任範圍。如果是合夥的話,萬一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合夥債務時,債權人可以直接去向各合夥人追償不足的部分;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話,萬一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原則上是不能直接去向股東追償的。
【一定要挹注金錢才能入股嗎?】
合作創業,有時是單純源於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發想。例如:有些人具備獨門技術、智慧財產權(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或所需要的土地、廠房,有些人具備經營管理長才,願意付出勞力上班,有些人雖無技術或管理能力,但資金充足且看好產業前景,於是,眾人便很快地達成共創事業的共識…
可是,以現金以外的所需財產、勞務、信用或技術作為出資,法律未必都是許可的,而是視事業體的經營模式來決定。例如,在合夥事業,出資者得由其他財產權,或以勞務、信用或其他利益代替,在股份有限公司,原則上得以公司所需財產出資、或以貨幣債權、所需技術或商譽等抵充之,然而,如果是有限公司的話,就不得以勞務或信用出資。因此,在選擇經營事業體的模式時,宜先斟酌出資者的出資方式,以避免發生出資無法被認列的窘境。
【出資比例應確認並經書面明訂】
透過契約將各人的出資額比例確認清楚,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動作,但在實務上,因為出資比例不清楚而引發爭議的案例,卻十分常見。特別是以技術、其他財產權出資的情形,究竟要如何換算成出資比例,更是容易產生爭議。
何況,出資額比例的確認,最直接影響到的,就是盈餘分配的多寡,所以,建議合作夥伴在出資的時候,千萬不要因為怕顧及面子、破壞信任等因素,就疏忽將出資額比例明訂的環節。當然,最好的話,也可以保留出資當時的匯款單據,以便作為日後證據。
【智慧財產權的相關問題】
在合作的過程中,如果合夥人或股東將其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提供給經營事業體使用的話,因為涉及到授權的問題,所以,實務上通常會透過簽約的方式,將授權使用的權利、範圍、地區、對價,以及是否專屬授權等細節,約定清楚。
此外,如果是在合作期間內,為了事業體的經營所創作的智慧財產權,這些權利究竟是歸屬於事業體所有?還是創作人所有?最好也是事前就約定清楚。
還有,可能比較容易被忽略的,是在終止合作關係後,智慧財產權應如何處理的問題。舉例來說,合夥人或股東為了架設事業體網站所創作的著作權,在合作關係終止之後,事業體是否就當然有繼續使用的權利?如果沒有約定清楚的話,日後就容易衍生相關的侵權糾紛。因此,倘若事業體有繼續使用的意願,最好就是於契約上載明,或考慮透過買斷的方式解決,避免爭議。
【交給專業經營,覺得有問題時怎麼辦?】
對於事業業務的執行,通常會交由合夥團體所舉派之一人或數人,或有限公司之董事、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來負責。但是,其他合夥人或股東,發現經營者可能有問題時,有無自保的管道?
其實,不論是合夥或是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都有賦予特定人士有隨時檢查財產狀況,或查閱帳簿的權限。萬一發現經營者沒有將資金使用在事業體,或有損及合夥團體或公司權益的情形,就可能會有涉及侵占或背信等刑事責任,以及負擔民事損害賠償之責。
【退出後的財產分配與了結】
投資合作關係走向終止的情況,通常會是兩種原因,一是原事業體的全部結束,一種合夥人或股東的個別退出。此時,退出者是否可以取回自己的財產?如可,又是於何時才可取回?
在第一種情況,事業體原則上會進入清算或破產程序來終結所有財產關係,而出資者必須等到清償所有債務後,仍有賸餘財產時,才能依出資比例取回出資。
第二種情況則較為複雜,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話,股東僅能透過轉讓股份獲得對價,不能要求公司即刻清算所有資產、取回盈餘財產;如果是合夥關係的退夥,依法則以退夥時的合夥財產狀況,作為結算的依據,但此時要注意的是退夥後的責任,因為依據法律的規定,合夥人於退夥後,對於退夥前合夥所負的債務,原則上仍應負責,此點是比較容易忽略的,應予注意。
※以上內容,會因實際個案的案情、法令修訂,而有不同的處理情況與見解,非可作為最終的解釋依據,敬請讀者注意。如遇個案爭議,仍應於事先請教專業人士協助處理。

台長: ALIC專業攝影工坊
人氣(449)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工作甘苦(工作心得、創業、求職) | 個人分類: 創業 |
此分類下一篇:微型企業創業貸款要點
此分類上一篇:北市產發局提供青年創業貸款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