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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0 14:47:40| 人氣5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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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了,麥克風請借我──一個萬芳高三學生的疑惑

我是一個就讀萬芳高三的學生,對於日前陳學妹一事深表遺憾,且有幾分疑惑百思不解。

一、學妹提到第一次是晚自習時在活動中心4樓遇害,但是本校只有高三學生是在活動中心自習,而高一高二學生是自由在行政大樓安排的教室自習,學妹何故要迢迢趕到隔壁大樓4樓交換筆記呢?此其一。再者學校夜間是不許學生逗留,學妹為何指控學長姐不予理會她的求救?按常理,那時4樓是不該有學生逗留的,試問在4樓大吼,一樓又如何可以聽到?甚至冷眼旁觀?其次,學校夜間4樓室的確有老師在打球,發現有學生行跡鬼祟為何不驅趕?而且學校4樓的那2間廁所隔音效果「沒有很好」,案發當時竟然沒有老師聽到且施予援手令人難以置信,此其三。

二、再來是學妹提及第二次是學弟闖入校園,但這點令我懷疑。本校就算是畢業學長姐返校找老師,都還需要在警衛室打電話詢問該名老師是否同意才能入校,請問學弟你是如何闖關成功?而學妹說是在羽球場,但是我十分意外,學校哪裡有羽球場?本校唯一可以從事這項運動的,通常都是在活動中心4樓的籃球場上架設球網那一當下才能勉強稱是,但學妹對每體的措詞之中是有「活動中心4樓」、「羽球場」2個分開的字眼,顯然,在學妹的認知裡,羽球場並不等於活動中心4樓,那試問學妹,那一個安全急需加強的「羽球場」在哪裡?

三、學妹說曾經在熱舞社課時遭學弟毆打,但是一人只可能選填一社,您為何可以在社課時熱舞?而本校合唱團又為學校所看好,在劉老師的要求下,幾乎天天早自習、中午都要練習,如此一個嚴格的社團,您何以可以「逃課」呢?

四、學妹說學校對此向全校師生下達封口令,但是抱歉,這段日子我未曾請假,且班長級老師未曾向學生下過一句封口令,您怎會有這一個錯誤的訊息呢?

五、以上幾點僅為個人之疑惑。學妹,我也是女生,我也深知女性在體能上有極大的不足,以致於我們在遭遇男性暴力時居於劣勢,但我想告訴您,有時候過於渲染並不能還給自己自尊,能力勝過自怨自尤,請您早一不向社會說清楚真相,不要再讓各種版本的無稽之說甚囂塵上,甚至令一些自稱了解您的人在學校放出流言,指向您是因為分手不愉快才做出一連串不智報復。

這些是真?是假?請您不要懼於壓力勇敢澄清!

六、這次事件令我對學校深感受傷,學妹您質疑劉老師為施予援手,但是這三年的生活裡,劉老師給我的印象一直是有話直言,從不畏懼強者,您是否可以再透露清楚,讓我們得以解惑。

七、感謝所有媒體先生這些日子以來不鍥的追求真相,維護正義,也有網友對我們學校批評女生個個花枝招展,更有媒體以「無恥學校,無恥學生」為我門冠冕。承蒙接受,只可惜不才向來沒那個長相可以招搖過市,望請各界先賢不要再將「溢美之辭」賜予我們了,我們只是一群可望躋身大學教育的無知孩子,不該遭受任何不實,未經求證的流言論斷,是非自有司法評判,如過,今日傳媒是社會的公器,那麼這一隻麥克風可不可以借我一下,親愛的學妹?我想說的是,只要我們堅守正義,真理自會浮現,謝謝

一個醜陋而不敢花枝招展的有恥之徒敬上


轉自http://tw.club.yahoo.com/clubs/wfshucc/

我非常贊成這位同學講滴話
大家也一起去聲援ㄅ
不要讓萬芳校譽受損阿><"
(我完全保存原味只有改錯字而已)

台長: 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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