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今天談我車禍和解的事情,
由於6個月快到了
我也急了想說今天談好就好
我要求不多
只要我看的到的賠償我就夠了
我的牙齒4萬4[醫生開證明囉]
住院6千[收據有了]
加上我請假薪水少領了14260[重點是我的年終被扣了啦]
我只要對方賠償我6萬4
對方竟然說除了我們申請的保險他只想在貼2萬
真不知道我是乞丐還是在賣肉
開雙b的車戴金項鍊跟我說6萬付不起
調解也沒用堅持只出2萬
後來他說他不請保險了
叫我們自己去盧
而他還是只賠兩萬
後來經過調解要他出4萬4的牙錢
他也說不要
我爸一火之下說3萬8了事
他還是心不甘情不願的答應
我從來不知道
原來我撞的這麼嚴重
臉部撕裂傷挫傷
舌頭咬斷
只值3萬8
難道我在我爸心中
比不上朋友嗎
什麼叫做作人情?
我跟你說我客氣了
我本來是要他賠我20萬
我臉部的疤痕是一輩子的你有沒有想過
我的門牙一輩子不能吃硬的
我從來沒蛀牙
為什麼我要裝假牙
他就算跟我有親戚關係
但撞到是事實
該賠就應該賠不是嗎
算了
禮拜5沒拿3萬8給我
那就感謝你
我們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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